原题【社区矫正对象的再社会化之路】
本报记者 赵晓明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废止劳动教养制度,完善对违法犯罪行为的矫治和矫正法律,健全社区矫正制度。随着实施50多年的劳教制度废止,社区矫正成为司法体制改革的热词。目前,社区矫正成为社会组织与社会工作在社区发展的新契机。
自2003 年我国启动社区矫正试点改革开始到现在,社区矫正已经从六个试点地区扩展到全国。十多年间,社区矫正面临哪些难题? 社会公众尤其是社区居民如何看待社区矫正对象? 社区矫正对象能否顺利回归社会? 这些问题的答案决定了社区矫正对象再社会化之路是否顺畅。
社区矫正诸多难题待解
华中师范大学社会学院副教授张大维告诉记者,目前社区矫正对象有五类,分别是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的犯罪人员,被假释的服刑人员,特殊情况需要暂予监外执行的犯罪人员,被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社会上服刑的人员。
北京惠泽人咨询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惠泽人)是国内较早从事社区矫正的社会组织之一。早在2004 年5 月,惠泽人在东城区东华门街道成立了社区矫正基地。心理学研究出身的惠泽人主任翟雁告诉记者,社区矫正对象的需求主要包括就业、社区接纳和自我社会适应三个方面,这也是社区矫正的难题。
当前,社会公众对社区矫正的知晓度偏低。“社区矫正,就是社区残疾人做假肢康复矫正的吧?”这是记者在采访一名长期在社区工作的社会组织从业人员时得到的回答。随后,记者随机采访了几个社区的居民,对于“您是否知道社区矫正”的问题,他们大多摆摆手表示不知道。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街道京畿道社区居委会主任赵淑萍认为,社区矫正面临诸多难题。“社区接纳有些难度,面对社区矫正对象人户分离的状况,居委会能怎么办?”赵淑萍反问道。
目前,京畿道社区仅有1 名社区矫正对象李然(化名),但李然一家早就因为拆迁而举家搬到另外的地方,只有户口还在这里。大多数社区居民根本就不认识李然,谈何社区接纳?
张大维认为,在农村,熟人社会之下村民对谁是社区矫正对象有着清晰的认知。但在城市社区尤其是新社区,邻里之间陌生化严重,大家互相不熟悉,接纳社区矫正对象难度较大。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街道二里庄社区是个老小区。这个4000多人的社区里也只有1 个社区矫正对象,由于情况特殊,原来的单位也没开除他,还在原单位上班。“这种情况是极少数。”社区党总支书记张秀清说。
张秀清觉得,现在社区矫正对象就业普遍较难。“他们想去大超市做个理货员都不行,因为无法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张秀清说,“大多几个人合伙做生意,或者到不在乎这个的公司去。”
大妈、社工齐上阵
“帮扶一名社区矫正对象,涉及多个部门,需要配备多名工作人员,如司法所所长、司法助理员、司法干警、派出所民警、社区工作人员等,俗称七个人帮扶一个人。”翟雁说。
2005 年2 月,北京市东城区成立了首家阳光社区矫正服务中心,由司法局出资聘请惠泽人对社区矫正对象提供专业性的心理矫正服务,这是社会组织参与社区矫正的有益尝试。之后,这一做法被推广到全市。“在搭建起必要的框架、流程,完善社区矫正方式之后,惠泽人逐步退出。”翟雁说。
北京仁助社会工作事务所(以下简称仁助)于2013 年10 月涉足社区矫正领域。仁助在业内一直以擅长青少年社会工作著称,青少年犯罪率的升高使得仁助开始关注青少年社区矫正。“青少年犯罪后在社区矫正,社区居民甚至有的家里人都不太接受,社工要做的,首先是帮助矫正对象对自身处境有正确的认知,树立融入社会的信心。”仁助社工宋崇伟说。
宋崇伟告诉记者,实际上,社工不可能满足社区矫正对象即案主所有的需求,这也不符合社会工作的理念。社工更多的是让案主意识到自身的问题,支持、陪伴案主以自身的能力来解决问题,这也是对社工助人自助理念的实践。
“做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选择很重要。刚出学校的社工专业学生一般难以胜任这项工作,最好让有丰富阅历的社工承担。”翟雁说。
社工参与之外,北京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的特色之一是招聘“40、50”协管员。北京工业大学教授张荆认为,一方面,这解决了这些“40、50”失业人员的再就业问题。另一方面他们具有一定的工作经验和社会阅历,一些人在社区有较高威望,地域熟、人员熟、情况熟,工作容易上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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