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题:合肥试水社工参与非执法类事务
社区矫正作为一种刑罚执行方式,起到缓冲犯罪危害和化解社会矛盾的作用,是对刑罚的人性化改变。但是,近日记者在走访中获悉,社区矫正工作普遍存在着人手少、任务重、专业力量薄弱、帮教方式单一、心理矫治效果不明显等问题,这些“瓶颈”已成为当前社区矫正工作中急需迈过的几道“坎”。
包先斌是合肥市包河区望湖街道司法所所长,该所总共4名工作人员,但社区矫正人员却多达128名。每天,包先斌和同事们都忙得不可开交,矛盾排查、纠纷调解、普法宣传等等,有时连周末休息时间都被工作所占用。但每一项工作都必不可少,尤其是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管,常常让他们感觉力不从心。根据社区矫正条例规定:矫正对象每周至少要口头汇报一次,每月写一份书面思想汇报,并参与公益劳动。“有时候,光打电话听汇报都要一天时间,其他工作的开展难度可想而知。 ”
而且,由于不少矫正对象有不良生活习惯,社会关系复杂,一旦缺乏必要监管,就很容易重新踏上犯罪道路,因此,帮助联系工作、进行心理疏导、化解家庭矛盾等等,对于司法所工作人员来说不可疏忽。
现实情况的倒逼,使得望湖司法所试点探索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引进社工组织,开展社区矫正非执法类辅助性事务。 2014年4月底,包河区司法局、望湖街道司法所与人文社会服务中心签订合作协议。人文社会服务中心是一家在民政部门备案的社工组织,旗下有30余名社工,大都具有心理咨询师资质或者法律素养。协议约定,人文社会服务中心在司法所的管理和业务指导下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走访、集中学习与集中社区服务、相关档案的记载与内网信息的录入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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