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湖州市:“三社联动”助力社区矫正

2014-09-09 09:54   中国社会报 投搞 打印 收藏

0

近年来,浙江省湖州市以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为契机,探索“三社联动”服务模式介入矫正帮教领域,积极协同司法部门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累计帮教200余人次,成效显著。

任文峰

近年来,浙江省湖州市以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为契机,探索“三社联动”服务模式介入矫正帮教领域,积极协同司法部门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累计帮教200余人次,成效显著。

一是以城乡社区为阵地,强化社区矫正帮教环境建设。主动将社区矫正工作纳入社区建设和管理工作之中,指导村(居)委会积极参与社区矫正工作。依托村(居)委会,充分发挥城市社区事务中心、农村社区服务中心、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站(室)的作用,健全帮教组织、落实帮教力量,营造帮教环境,协助基层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日常工作。同时,积极探索生活保障制度,为老弱病残、无生活来源的矫正对象提供最低生活保障、安排困难补助,帮助他们顺利融入社会。

二是以社工组织为载体,强化社区矫正社会协同机制。培育发展社工服务组织,引导社会力量支持矫正工作。扶持有条件的社工服务机构承接社区矫正项目,有针对性地开展社区矫正服务。例如,德清县晨曦社会工作服务社承接了德清县司法局的社区矫正项目,以50名社区矫正人员为服务对象,运用个案、小组工作方法,通过和矫正对象谈心、组织联谊活动,化解其心中疑虑,降低他们对社区矫正的抵触情绪,并整合家庭、社区资源,帮助他们建立社会支持网络,培养他们融入社会、服务社会的能力,提升对自身和未来生活的信心。该项目还获得2013年浙江省创新管理项目一等奖。目前,全市已成立民办社工服务机构9家、社区社会工作室31家。

三是以社工、义工为骨干,强化社区矫正人员队伍建设。以社工和志愿者(义工)为抓手,大力推进队伍建设。社工方面,引导有条件的民办社工服务机构、社区社会工作站(室)按照在册社区矫正人员一定的比例,建立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队伍,协助司法行政机关的社区矫正机构开展教育矫正、社会适应性帮扶等工作。义工方面,广泛动员、组织社会力量参与、支持社区矫正工作,特别是吸收一些退休的法务工作者在社区社会工作站(室)做义工,以“社工引领义工开展服务,义工协助社工改善服务”的“两工联动”模式,促进社工和志愿者服务能力的共同提升。


  • 微博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