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人以渔”救助站助流浪少年变身专业发型师

2014-12-08 15:43   社工中国网 投搞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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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泸州市某县小伙张某,因早年丧父,家庭功能缺失、监管缺失,自初一辍学后便游手好闲,四处流浪。经成都市救助管理站、泸州市救助管理站多次救助,成了两市救助站的“常客”。

作者:泸州市救助管理站 李相君

社工中国网消息:四川省泸州市某县小伙张某,因早年丧父,家庭功能缺失、监管缺失,自初一辍学后便游手好闲,四处流浪。经成都市救助管理站、泸州市救助管理站多次救助,成了两市救助站的“常客”。

2014年6月,泸州市救助管理站在不断尝试将专业社会工作方法融入日常救助工作中时,通过个案模式对张某开展了思想转化、偏差行为矫正等服务,最终成功引导张某静下心来认真、努力地学习一技之长,并对张某提供了资源链接及技能培训等后续服务。

尽管张某在学习期间无论思想上还是行为上均偶有反弹,但在市救助站社工持续的跟踪访问和耐心、细致的关怀下,2014年11月,张某终圆满完成学业,并考取了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目前,张某受聘于我市某县一家中型美容美发中心,正式告别了没有目标和希望的流浪生涯,开始了独立的、自给自足的全新生活。

2003年,“收容遣送站”更名为“救助管理站”,告别了以往“重管理、轻服务”的工作模式;同年施行的《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中,对救助站的职责作出了严格的规定;2014年,《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救助管理机构工作规程》的相继施行,标志着党和政府对弱势群体的关心、支持和帮助力度日益增加,也意味着整个社会对社会救助系统中服务的质量要求将越来越高。然而由于社会救助对象的有限性、救助水平的低层次性,以及救助过程中权利与义务的不对等性,却很容易在救助服务过程中产生诸如滋长好逸恶劳之风,形成福利依赖之类的负面效应。

以我站对这名曾经流浪多年,但最终得以自食其力、回归社会的叙永小伙的救助服务为例,结合社会工作“助人自助”的宗旨,将社会工作专业方法融入服务过程中就能在提高服务质量的同时,很好的规避福利依赖问题。正如人们常说的“授人以鱼莫如授人以渔”,在尊重服务对象价值与权利,接纳服务对象的偏好、习惯、信仰、甚至缺陷的同时,将常规服务,以及那些“走形式”的服务,扩展到服务对象的真实现状上,协助服务对象分析当前存在的问题、需要以及使得问题存在、延续的原因,引导、鼓励服务对象参与到解决问题的具体行动中来,让服务对象在服务过程中掌握解决问题的方法,提高自身能力,进而恢复服务对象残缺的社会功能,或将是今后救助管理机构在救助工作与服务中应该努力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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