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社工介入精神障碍社区矫正对象服务案例

王永松、何方伟 2020-01-02 09:18   社工中国网 投搞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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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对象入矫时已患有精神障碍,敏感、易冲动,具有较大的安全隐患。同时受家庭条件、文化素质、生活环境、个人阅历等因素的限制,分辨是非、抵制诱惑的能力相对较差,矫正前期对于家庭经济压力也产生极大的焦虑情绪,司法社工通过合理运用接纳、倾听、同理心、鼓励的技巧与黄某某建立专业关系。在服务过程中充分发挥司法社工在链接资源方面的优势,成功缓解了黄某某的家庭困境,在矫正和教育之外,协助其实现就业树立信心,乐观处世。有助于稳定其思想,化解其不良心理,使之顺利度过矫正期,回归社会。

一、案例背景

(一)社区矫正对象基本资料

黄某某,女,1981年04月出生,已婚,文化程度未达初中水平,无业,户籍地与居住地均为广州市增城区。与丈夫育有一子一女,大女儿就读初中,小儿子尚未入学。

(二)接案背景

2017年4月,因犯开设赌场罪被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缓刑二年八个月,缓刑考验期自2017年4月21日起至2019年12月20日止。2017年5月9日,黄某某到增城区司法局报到,由派潭司法所负责对其社区矫正期间日常管理,2018年5月因居住地变更由永宁司法所继续负责对其社区矫正期间的日常管理。黄某某于2017年12月被诊断患有偏执型精神分裂症,犯病时有被害妄想,凭空闻声等症状,因病曾在医院接受住院治疗4个月。由于黄某某的自身病情以及家庭经济困难的情况,司法社工对其进行个案介入,协助其积极面对,顺利度过矫正期。

二、案例分析

(一)社区矫正对象情况收集

1、社区矫正对象家庭以及居住环境情况

社区矫正对象黄某某与丈夫、子女共同居住,女儿15岁,在读初三,儿子5岁,入矫时尚未入学。入矫前与入矫后都在永宁街租房居住,居住环境相对简陋,夫妻关系比较和睦。

2、经济收入情况

黄某某自案发之后已经两年没有工作经历,入矫后也因为儿子年幼需要在家照顾小孩而无法外出工作,家庭经济开支主要靠其丈夫每月大概3500元的收入支撑,所以家庭经济情况较为困难。

3、身体患病情况

黄某某自2017年12月被诊断出患有偏执型精神分裂症之后需要定时吃药,控制病情。

4、工作经历

黄某某曾经从事多年的制衣相关工作,具备一定的技能基础。

(二)问题分析预估

1、法制意识与认知问题:通过司法社工与其交谈了解到,她对于案件的判罚不理解,认为自己正常经营小卖部,是别人把老虎机放在其店里,不知道是赌博的机器,所以对最后被判处开设赌场罪不理解。

2、家庭经济困境的问题:由于案发之后一直没有工作,原先经营的小卖部也不得不结束经营,并且因为案件而被罚了一些钱,对于原本就困难的家庭来说更加是雪上加霜,小儿子到入学年龄因为家庭困难而未进入幼儿园上学,入矫之后也因为要照顾小孩而无法就业,对于家庭的经济状况黄某某也时常感到无助与焦虑。

3、生理方面的问题:黄某某需要定期服药,控制病情。

三、服务计划

(一)理论依据

1、认知行为理论是通过改变思维或信念和行为的方法来改变不良认知,它是认知理论与行为理论的整合,认知行为理论认为,人的行为受学习过程中环境的观察和理解的影响,不适宜的行为产生于错误的知觉和解释,要改变人的行为,就要首先改变人的认知。

2、马斯洛需求理论是把人的需求分成生理需求、安全需求、爱和归属感、尊重和自我实现五类,依次由较低层次到较高层次排列。马斯洛认为人都潜藏着这五种不同层次的需要,但在不同时期表现出来对的各种需要的迫切程度是不同的。人的最迫切需要才是激励人行动的主要原因和动力。人的需要是从外部得来的满足逐渐向内在得到的满足转化。

3、优势视角理论是指社会工作者所应该做的一切,在某种程度上要立足于发现、寻求、探索及利用案主的优势和资源,协助他们达到自己的目标,面对他们生命中的挫折和不幸,抗拒社会主流的控制。这一视角强调人类精神的内在智慧,强调即便是最可怜的、被社会所遗弃的人都具有内在的转变能力。

(二)、服务目标

1、长期目标:协助社区矫正对象黄某某提升法制意识,扩大社会支持网,增强社会适应性,顺利度过矫正期。

2、短期目标:

(1)与黄某某建立专业关系;

(2)提升黄某某的法律意识,转变她对判决的不良认知,积极接受社区矫正。

(3)协助社区矫正对象黄某某发挥自身优势改善生活困境。

(三)服务策略

1、与黄某某建立专业关系,详细了解其家庭情况,向相关职能部门了解低保申请条件,尝试协助其申请低保,缓解家庭困境。

2、定期与黄某某面谈,组织学习法律知识,讲解常见的赌博行为,宣传赌博的危害,使其转变不良认知。

3、尝试根据黄某某的自身优势及状况链接合适资源,使其实现劳动收入,减轻家庭负担。

4、与其丈夫共同监督其按时服药。

四、服务实施过程

(一)司法社工社区矫正对象建立工作关系,共同界定个案目标

黄某某到司法所报到初期对工作人员与司法社工并不熟悉,表现的比较拘谨,但由于黄某某是变更过来的已经接受过一段时间的社区矫正管理,对社区矫正相关管理规定有一定的认识,所以我们初期的重点是向她澄清司法社工的职责,并一直陪伴协助她办理相关入矫登记手续,通过初次面谈,司法社工运用接纳、倾听、同理心、鼓励的技巧耐心的与黄某某进行交谈,了解她对社区矫正的感受,了解她的家庭情况,慢慢黄某某话就多起来了,向司法社工聊了家庭遇到的困境,询问司法社工能不能提供一些帮助,司法社工也细心跟她厘清存在的问题与困难,告诉会与她一起共同解决,至此黄某某与司法社工初步建立起了信任关系。

(二)法制同行改变不良认知

针对黄某某对于罪名认识不到位的问题,司法社工根据她的罪名与案情结合社区矫正“两个八小时”,组织黄某某参加法律知识教育,邀请社区民警讲解常见的赌博行为与认定,让黄某某清楚了解法院的判决依据,打消她的疑虑,重塑认知,通过三个月的矫正期黄某某已不再对判罚表示不满,也后悔自己当初为了一点小利润而违反了法律,表示学习法律知识很受用。 

(三)帮困解难,协助申请最低生活保障

由于黄某某患有偏执型精神障碍疾病,需长期服药治疗,无业,一家四口的生活开支全靠丈夫的一份3500元左右的工资支撑,常常入不敷支,小儿子到了入学年龄也因为家庭困难而未就读幼儿园。经过司法社工的综合评估,目前黄某某家庭达到申请低保的条件,司法社工经过与镇街相关部门的沟通及相关政策的了解,协助黄某某向有关单位提出了低保的申请,尽快缓解目前的经济压力也能减轻黄某某的情绪压力。通过司法社工多方协调下,成功帮助黄某某完成办理了家庭最低生活保障金的申请手续,于2018年8月成功收到最低生活保障金,每月发放1720元,家庭经济压力得以减轻,黄某某对于司法社工协助她成功申请到低保很是感激,并表示会积极配合社区矫正工作。

(四)发掘优势,助其自助

司法社工与黄某某一起回顾她的生活、工作经历,黄某某文化水平比较低,但是有多年制衣方面的经验就是其目前最大的优势所在,可以从这方面着手寻找工作机会,考虑到黄某某有小孩在家没人照顾,所以对于工作场地要求比较受限。司法社工通过与辖区建立的一家制衣辅料爱心企业取得联系,与企业负责人介绍了黄某某的情况,企业负责人表示可以提供就业机会,而且工厂的一些订单可以让黄某某把手工带回家进行制作,以计件的形式支付劳动报酬,通过这种方式黄某某可以获取一定的工作收入又可以兼顾小孩的照顾,经过三个月的核算黄某某通过手工制作平均每月可以获得1500元左右的收入,极大缓解了家庭困难,而且对她的自信心有了很大的提升。

五、案例成效评估

(一)评估方法:司法社工主要运用面谈法、观察法对整个服务过程及服务成效进行评估,开案的目标也顺利达成,如今黄某某也要即将面临如期解矫。

(二)服务成效

1、法制意识得到了明显提升

通过组织学习、个别面谈等方式对其灌输法律知识,传授辨别赌博行为方法,使其意识到赌博对自身及他人造成很大的危害,对法院的判决表示认罪伏法,以后不会再贪小便宜触碰法律底线,较入矫初期对判决的态度有了根本转变。

2、缓解家庭困难成效显著

通过全面了解收集社区矫正对象黄某某的现实情况,司法社工果断制定介入计划协助其联系相关部门申请低保,最终低保批下来,每月可以领取1700余元的生活保障金,极大缓解了家庭困难。

3、生活信心得到有效提升

虽然低保能缓解一时的生活困难,但是秉着助人自助的理念,司法社工了解到黄某某在制衣方面具备一定的工作经验,结合她有年幼的小孩需要照顾,司法社工通过资源链接方式,对接到一家爱心企业能够提供手工作业,并允许她把手工件取回家完成,这个灵活的工作方式让其每月可以获取1500元左右的收入,同时也让其找到了生活的方向,对自己能自力更生获取工作的信心有了很大提升,有效增强了社会适应性。                                    

六、专业反思

在此次助人活动中,司法社工通过收集资料进行分析找准了社区矫正对象的需求问题,通过运用认知行为理论、马斯洛需求理论、优势视角理论等一系列的社工专业技巧,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了个案服务。

社区矫正对象入矫时已患有精神障碍,敏感、易冲动,具有较大的安全隐患。同时受家庭条件、文化素质、生活环境、个人阅历等因素的限制,分辨是非、抵制诱惑的能力相对较差,矫正前期对于家庭经济压力也产生极大的焦虑情绪,司法社工通过合理运用接纳、倾听、同理心、鼓励的技巧与黄某某建立专业关系。在服务过程中充分发挥司法社工在链接资源方面的优势,成功缓解了黄某某的家庭困境,在矫正和教育之外,协助其实现就业树立信心,乐观处世。有助于稳定其思想,化解其不良心理,使之顺利度过矫正期,回归社会。

(作者单位:广州市增城区心之光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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