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日报:司法社工出庭参与诉讼

2019-05-06 08:44   检察日报 投搞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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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近日开庭的一起涉及未成年人案件庭审中,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检察院首次申请专业社工参与诉讼,当庭发表对涉罪未成年人开展社会调查情况,使庭审法官可以直接听取社会调查意见,更加准确地了解当事人各方面情况。

本报讯(记者崔洁 通讯员王琼 杨海倩)“下面请社工陈述对未成年被告人牛某所做的社会调查结论。”在近日开庭的一起涉及未成年人案件庭审中,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检察院首次申请专业社工参与诉讼,当庭发表对涉罪未成年人开展社会调查情况,使庭审法官可以直接听取社会调查意见,更加准确地了解当事人各方面情况。

韩岳辰作为社会调查员出庭,当庭宣读了社会调查报告。社会调查报告对涉罪未成年人牛某的成长经历、家庭状况、社会关系、心理状况、犯罪原因、帮教条件等进行了详尽的分析,并作出专业的评估意见。随后,公诉人、辩护人分别就开展社会调查的方式、作出调查报告的依据等对专业社工进行了询问。最终,法庭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全部采纳了社会调查报告的内容,作为对未成年被告人量刑的重要参考。

“这是栖霞区检察院开展涉罪未成年人社会调查工作的一次全新尝试。”办理该案的检察官王琼说,专业社工出庭参与诉讼,可以使法官、辩护人客观、真实、全面地了解涉罪未成年人犯罪背后的成因,为法官正确量刑及开展判后改造和帮教提供重要参考和依据。“通过专业社工出庭的方式,充分发挥社工的专业性、亲历性、中立性、社会性,更好地落实‘教育、挽救、感化’的未成年人刑事司法政策,最大限度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据悉,接下来栖霞区检察院将继续探索专业社工出庭参与诉讼这一做法,使涉罪未成年人的司法权益得到更好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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