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开招“物业社工”:统一招录 持证上岗

2014-04-21 10:25   北方网 投搞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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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建立了社区社会工作员职业资格制度。自2014年起,45岁以下的社区工作者应在2年之内取得国家或者天津市的社区工作职业资格水平,达到持证上岗。对不能按照规定取得职业资格的工作人员,将依规启动退出机制。到2016年,将实现社区工作者全员持证上岗。

按照新实施的《天津市社区物业管理办法》的规定,天津要在社区内设置物业管理专职人员,在天津颁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工作的意见》中也同时提出,将社区物业纳入社区管理,设立物业管理专职人员。今年将在全市范围内招录社区物业管理专职人员。这也是天津对社区工作者实行统一招录制度的一种尝试。天津也正在实施社区工作者“准入”制度,培训“取证”工作正在进行中。

天津市民政局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处常务处长李金铸介绍:今年,天津将全面推行社区工作者统一招录制度,实行全市统一组织、统一命题、统一招录。规范社区工作者队伍的“入口”,规范笔试、面试、聘任等法定程序,吸纳综合能力强的高素质社会人才充实到社区工作者队伍中去。在全市范围内招录社区物业管理专职人员就是这一制度的具体体现。目前,招录的准备工作正在进行中。根据实际需要确定招录名额,通过公开报名,统一笔试、面试,成绩公示等环节,让一批优秀人才充实到社区的物业管理工作中。

除统一招录制度之外,天津还实施了社区工作者“准入”制度。天津市民政局基层政权与社区建设处副处长赵治国介绍:目前,天津共有社区工作者1.4万人,基本上没有经过社区工作系统化、专业化的学习和培训,或多或少制约和影响社区服务管理水平的提升。为尽快提升社区工作者的职业素养和综合水平,天津确定了与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相衔接,以社区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为基础的社区工作者培训考核体系,建立了社区社会工作员职业资格制度。自2014年起,45岁以下的社区工作者应在2年之内取得国家或者天津市的社区工作职业资格水平,达到持证上岗。对不能按照规定取得职业资格的工作人员,将依规启动退出机制。到2016年,将实现社区工作者全员持证上岗。

本次培训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市社工协会具体承担培训项目实施。协会会长杨丽荣介绍,在培训内容上,结合国家社会工作者初级职业水平考试,以提高社区工作者理论水平和社区的实际工作能力为重点。第一期培训,全市共8374人参加。培训结束后,将针对培训内容对报名人员进行职业资格考核,考试合格者将获得天津市社区社会工作员职业资格,并享受相应的职业资格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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