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楠 2015-11-13 09:38 四川法制报 投搞 打印 收藏
记者日前从省司法厅获悉,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五部门已联合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的实施意见》,《意见》规定,我省将按照社会工作者与社区服刑人员1:10的比例配备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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