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楠 2015-11-13 09:38 四川法制报 投搞 打印 收藏
记者日前从省司法厅获悉,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五部门已联合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的实施意见》,《意见》规定,我省将按照社会工作者与社区服刑人员1:10的比例配备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
意见原文:
分享到: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评论,登录| 注册
敦煌市副市长王得文一行到访中国社会工作联
星火传承九十载 百城万校启新程—纪念长征
关爱“她”健康、幸福“好”家庭 “三八”
专业社工力量,点亮幸福蜀光——2026年四川
四川省雅安市产业帮扶与社区慈善项目暨芦山
推动“白海宁·曙光未来公益计划”,中国社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