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戒毒站:为“瘾君子”铺筑“回头路”(2)

2013-12-16 14:17   铜川日报 投搞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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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戒毒

像洪波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而在社区戒毒工作中,一些初次吸毒人员被行政拘留、强制隔离戒毒出所后,有家不回,家人也不知去向,给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带来困难。为了从源头上解决这一问题,做好戒毒所与社区戒毒工作站的衔接工作,工作人员本着“教育、挽救、感化”,由禁毒专职民警和社区戒毒工作站人员对需要社区戒毒(康复)的吸毒人员,派专车在吸毒人员行政拘留、强制隔离戒毒出所当日,直接将其接至社区戒毒工作站,同时通知家属到场,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向戒毒人员和家属宣传《戒毒条例》的有关规定,并与戒毒人员签订社区戒毒(康复)协议。截至今年5月,该站共有90人参加社区戒毒(康复)并签订协议,其中有50人能在家人陪同下自觉到社区接受戒毒,27人经督促后能按时参加,13人需要经常联系、督促能接受检测、参加戒毒,社会效果明显。

细致关怀 分类帮戒

吸毒人员是一种特殊的病人,很容易受刺激,他们比常人需要更多的关怀和帮助。社区戒毒(康复)站的工作人员必须要付出比常人更加艰辛的努力,投入更多的爱心,才能使社区戒毒工作取得实效。

为此,该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站实行了“四采用,四做到”,一是对无业和涉世不深的社区戒毒对象,采用“感化式”帮戒,从思想上帮助他们矫正心态,在生活上给予关怀,做到“以情感人”;二是对思想波动较大的社区戒毒对象,采用“动态式”帮戒,定期上门进行走访教育,做到“以法育人”;三是对心理上未摆脱毒瘾、意志不坚定的社区戒毒对象,采用“跟踪式”帮戒,在家属的密切配合下,“三位一体”帮戒成员主动上门,帮助其树立信心,做到“以理服人”;四是对正在戒毒所强戒的吸毒人员,采用“超前式”帮戒,教育他们洗心革面,早日回归社会,做到“以案教人”。

今年30多岁的李一(化名)吸毒时间虽然不长,但为了筹集毒资,把自己80多万的路虎卖了,房子卖了,生意也荒废了,对他失去信心的妻子也准备和他离婚。今年10月26日,李一强制戒毒期满,社区戒毒(康复)站工作人员、专职民警提前和他妻子沟通好,带着年幼的女儿去接他,当他看见妻子来接自己时喜出望外,但面对年幼的女儿时他却哭了。看到这一幕,工作人员和民警很是触动,他们坚信在大家的帮助下李一肯定能“回头”。现在,在社区工作人员、民警和妻子的帮助下,李一坚持定期到社区做尿检、汇报思想,正在积极戒毒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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