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途花季少女的重返—给予案主多方面支持关爱(4)

2014-08-26 09:30   互联网 投搞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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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案主的遭遇深感不幸,案主及案主养母出现情绪上及行动上的激动或是强烈反应也是正常的,我们要努力理解案主的感受和行为。为了给予案主更多的关爱与鼓励。

五、服务跟进

(一)建立信任关系。由于案主并不了解社工,对社工没有概念,案主养母对社工了解也是一知半解,介入此个案也是社会事务办、民政员要求首先介入的,从案主个人角度而言,具有很强的被动性,因此,为了后续更好介入个案,与案主建立信任关系尤为重要。和案主的多次接触,信任关系的建立已有一定的基础,案主也愿意和我们分享她离家的原因、交往的朋友、平时在家玩的乐趣等。

(二)建立有利于案主积极表达的关系模式。基于案主对社工服务关系不了解,所以需要和案主养母澄清就案主的目标、彼此的希望和角色等方式必要时候,使其协助目标完成。

(三)积极主动。案主接受服务是外界要求的,因而主观上具有一定的被动性,因此,社会工作积极主动的态度和友善的行为可以减轻案主的紧张和不安,增强案主的改变信心。

(四)给予多方面的支持和关爱。通过对案主的现有了解,目前(暑期)接触的都是她的成人朋友,绝大多数时间也是在溜冰场度过的,因而服务开展的过程需要和案主朋友建立良好的关系,希望案主朋友也能站在为案主好的立场,鼓励案主在学校有更好的表现;学校方面也要取得案主老师的帮助,让案主顺着喜欢读书的心声,联同老师支持与鼓励下,在学习上取得更好的进步;家里母亲方面对案主读书工作也是非常支持的。取得这些层面的系统支持来开展案主工作。

六、过程评估

(一)介入初期:社工与案主及其家人建立专业关系,共同去面对案主叛逆、偏差的青少年行为的事件,通过与案主母亲及案方朋友、案主班主任老师的沟通,经过这个事件,社工与案主的家庭成员建立了相互信任的关系,案主的母亲把案主及其他家庭成员的情况都向社工倾诉,社工安慰案主母亲,安抚案主养母对养女被侵犯事情的愤怒情绪,陪伴案主养母寻求帮助,与相关部门之间沟通,传达信息给相关部门,作为资源的提供者,根据案主的情况制定计划。

(二)介入中期:开始与案主、案主班主任,根据计划进行学习,在案主做得好的地方,社工给予了积极的鼓励,强化她的行为,并且根据情况与案主的母亲进行商量,对一些青春期知识,联合学校班主任老师、妇联给予相应的青春期教育,让案主了解更多青春期知识,学习自我保护。

(三)介入后期:案主在后期继学习,正常回家睡觉,杜绝和不良社会朋友的不正常交往,在这方面有很大的改善,案主能正常按时上下课,放学后正常回家住宿,也没有去××溜冰场玩了。案主还学会煮饭,自己整理自己的房间,和帮助母打扫家庭的卫生,鉴于这些进步,社工与其母亲都甚为高兴,社工向其母亲解释,案主的进步是与她的努力是分不开的,正视案主的进步,因此为了案主以后的生活,家庭需要更多的努力,才能让案主有更多的进步。同时社工也带领案主参加社区举行的活动,拓展案主的社会支持网络,增强与他人的交流。

(四)介入结束期:对于案主的进步给予鼓励和支持,案主有很大的改变,尤其是学习和生活自理生活这个方面有了很大的进步,社工与其班主任老师分析以后学习生活需要注意的方面,保证案主的改变得以保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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