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途花季少女的重返—给予案主多方面支持关爱

2014-08-26 09:30   互联网 投搞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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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案主的遭遇深感不幸,案主及案主养母出现情绪上及行动上的激动或是强烈反应也是正常的,我们要努力理解案主的感受和行为。为了给予案主更多的关爱与鼓励。

一、个案基本资料

钟某,女,13岁,曾是一名弃婴,十三年前被现在的养母在路边拾到,由养母抚养长大,现升小学五年级,户籍在莞城弃婴所。养母反映,暑期极少在家留宿,都是和些社会朋友(包括男性朋友)在××溜冰场玩,案主只是偶尔回过几次家,养母无法联系上案主,要知道案主下落养母必须到××溜冰场,运气好能找到案主,运气不好则找不到案主;案主还有过偷窃行为,曾一次性偷过她××元;案主经常不回家过夜,可能是与社会男子有过不寻常的交往(性行为)。

与学校班主任老师的接触,从案主暑期日志中得知案主暑期有二十多天呆在××溜冰场,做着与平常小学生不该有的行为,如偷盗行为,甚至还与社会上陌生年轻男子有过不寻常的交往(曾经与多名男子一起睡觉,可案主对青春期知识完全不了解,案主现在也还没发育)。开学初,案主并没去上课,也不在家住宿,而在外面社会朋友处留宿。 

二、理论基础

(一)家庭式结构治疗法

家庭式结构治疗法是以一些对家庭动力与组织的基本假设为前提的,据此判断正常家庭与功能失调家庭。以家庭为治疗单位,以改变与家人的交住方式为目标,运用系统理论,学习理论,沟通理论去了解个人心理状态。在治疗方面,不采用直接的,单对单的谈话方式,而是多元的多层次的介入到家庭成员的交往过程当中,通过改变家庭结构与组织,使家庭的功能得到正常发挥,从而解决困扰案主的问题。

家庭系统观点认为:通过评定家庭成员两两之间和相互之间的作用,个体能得到最好的理解。某个家庭成员的成长和行为都不可避免地与家庭的其他成员相互联系。症状经常被认为是家庭内部一整套的习惯和模式的表现。案主的问题可能是系统如何运作的症状,而不仅仅是个人调适不良、历史和心理社会发展的症状。这种结论的获得具有深远影响。这种观点植根于下面的假设:即一个案主的问题行为也许(1)对家庭而言发挥着一种作用或目的;(2)无意中被家庭过程保持着;(3)是家庭不能有效运作的功能,尤其在发展过渡期;(4)是一代代相承的机能障碍模式的症状。所有这些假设对传统的对人类问题形成内部心理框架都提出了质疑。

(二)心理社会治疗法

心理社会治疗法是社会工作专业最常用的治疗或辅导方法。在心理社区治疗法中强调“人在情境中”这一独特的概念。心理社会治疗法认为个人的心理发展是备受其社会环境和生理状态所塑造,“人在情境中”认为人不能被看为一个完全独立自存的个体,研究一个人,一定要同时了解他所身处的环境,即他的家庭、学校、朋辈、工作场所等社会组别因互动所产生的状态。个人与其环境的互动,他的家庭和社会角色的影响,对超我和自我理想的建立都有着重大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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