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青少年社会工作起航

2014-12-29 09:23   中国社会报 投搞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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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云南省有近百万的农村留守儿童以及大量城乡贫困家庭青少年、残疾青少年等困难群体,但我国社会工作基础薄弱,社会认知度低,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云南省青少年社会事业的发展。通过采访,记者了解到,8月下旬以来,云南团省委就开始联合有关部门,全力推进此项工作。从此,云南青少年社会工作起航。

孙彦川

11月1日,云南省共青团系统创业就业暨青少年事务社工工作培训在昆明市举办。全省各州(市)团委、县(市、区)团委、滇中产业聚集区(新区)团工委负责人共150余人参加了培训。据悉,云南省有近百万的农村留守儿童以及大量城乡贫困家庭青少年、残疾青少年等困难群体,但我国社会工作基础薄弱,社会认知度低,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云南省青少年社会事业的发展。通过采访,记者了解到,8月下旬以来,云南团省委就开始联合有关部门,全力推进此项工作。从此,云南青少年社会工作起航。

出台政策,为事业发展搭平台

8月21日的“全国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推进会”结束后,云南团省委很快向中共云南省委递交了调研报告。

9月16日,云南省委常委、省委高校工委书记李培在报告上做出批示,建议在社区场地协调、资金保障等相关政策方面以及专业人才培养方面予以支持,在2014年内就抓出一批示范点。云南省委副书记仇和也先后就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两次批示。

9月30日,云南团省委联合省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省综治办、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6部门(以下简称6部门)召开电视电话会议,研究和部署了此项工作。

10月9日,6部门联合下发了《云南省关于加强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以及《关于印发〈云南省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并成立了领导小组。《意见》提出,要通过财政补贴、专项经费等渠道予以切实的经费保障,完善继续教育和在职培训制度,在共青团系统积极开发社工岗位,切实为招聘到的外来青少年事务社工解决落户等问题,力争经过3年-5年的努力,培育不少于200个服务机构,初步建立3000人的专业人才队伍。

开展培训,为人才培养输动力

10月17日,云南团省委联合云南省民政厅共同发起的西南地区首家青少年事务社工培育基地在云南成立,云南省青少年社工培育孵化基地挂牌运行。

11月1日-2日,云南团省委组织举办了云南省共青团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培训,邀请专家从社会工作理论和实践操作两个层面为学员进行了指导。参训人员在参观昆明市红嘴鸥青少年事务服务中心和云南省家馨社区儿童救助服务中心时,有关负责人为大家详细介绍了中心的运行情况、管理制度及筹措物资、资金的渠道等,并就相关问题与参训人员做了互动。参训人员纷纷表示,有了政策、资金和样板,他们将来开展工作肯定会更顺利。

云南团省委副书记景绚在培训班上提出,基层团干部岗位轮换较快,所以一定要强化使命意识与紧迫感,在任内切实推动此项工作。而且她和王彦彦等团干部早已开始学习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并准备参加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

12月8日以来,6部门组建的云南省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督导巡讲团已在红河州、文山州、楚雄州、大理州开展了巡讲,并开展了摸底调研、专业指导和业务督导。巡讲团讲师李军告诉记者,由于各州(市)在开展实际工作过程中都遇到了一些具体困难,所以这次巡讲和指导犹如及时雨。巡讲团所到之处,当地主管的团委副书记和青少年领域社会组织的主要负责人都积极参加了培训。2015年1月,他们还要去昭通市开展巡讲等工作。

机构建设,为实务推进夯基石

万事开头难。云南团省委要求州(市)和县(区)两级团委协调有关部门尽可能为申请创办机构的个人提供帮助,还要求市、县团委切实帮助试点机构逐一解决经费和办公场所等问题。团省委在资金并不宽裕的情况下先拿出了100万元支持该项目,并要求州(市)和县(区)的团委以购买服务的形式给予每个试点机构5万元的经费支持,在必要和可能的情况下,结合小微企业的相关政策(自筹注册资金达到7万元的,政府可再补助3万元),为试点社工机构再争取3万元的财政支持,以使其有能力启动工作。不仅如此,他们还要求各级团委帮助社工机构链接资源,以推动机构早日具备自主运转能力;在调研的基础上请高校社工专业教师参与研究、指导等工作,为社会工作及相关专业学生的实习、就业找渠道。

在云南,党政高度重视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群众逐渐关注、社会不断支持的良好局面正在逐步形成。就在记者截稿之时,昭通团市委副书记梁华高兴地告诉记者,仅昭通就已经成立了5家青少年事务社工机构,3家在市区,另2家分别在鲁甸县和水富县,而且5家机构都已经在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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