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理论解决社区服刑人员社会适应困难(6)

2014-08-13 11:15   深圳市东门街道司法所 投搞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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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是作为主体的人和外界环境交互作用的过程,对于人的存在和发展具有多种影响。矫正工作者主动采用各种方法帮助陈某扩展社会交际面,积极参与社会,提升社会互动的能力。

3、心理学的观点认为,许多人在遭逢重大的变故之后,心理会因受到重创而形成「创伤后应激障碍」:个体痛苦或害怕的经验反复在脑中呈现;反复梦见此创伤事件的发生;个体会持续地避开与创伤有关连的刺激,例如试着避开与意外事件有关的活动,或是把某些经验的记忆封锁起来;有消沉、沮丧的感觉;有持续提高警觉的状态,诸如长期的紧张或暴躁。陈某一方面总是对工作者反复重复着他会平反的事,让人感觉他内心非常的紧张。陈某在行事说话小心谨慎,生怕做错了什么,个人保持着持续的警觉状态。另一方面他总是逃避自己,刻意躲避与他人的交往,一年多没交过新朋友,刻意避开知道其背景经历的老朋友。相见也只是打个招呼而已,便匆忙离开。生怕自己过往的伤疤再被人揭起。更多的时候他将自己封闭起来呆在家中不与他人交往,陈某创伤后应激障碍表现较为明显。

五、社区矫正介入

1、在与陈某建立矫正关系后,工作者与陈某不间断的进行联系。通过家访和陈某每月的电话汇报和思想汇报了解陈某的思想动态,关心陈某的身体健康。鼓励陈某与妻子一起外出活动,游玩,分享妻子的家务劳动,经常参加家庭聚会,与社区居民多多交流等。

2、在给陈某安排到社区图书馆担任临时管理员后,陈某非常感谢,他表示这是他出狱以来的第一份“工作”,他一定会认真做好,尽心尽力为社区居民服务。在肯定陈某认真工作的同时工作者还同陈某一起整理图书,参加公益劳动,使陈某感受到了平等被重视和尊重。

3、每月将陈某的表现情况及评分告知他本人,通过评语、评分、加分、表扬、升级等肯定陈某的表现,平复其自我无用感及挫败感,采用认知疗法,鼓励他正视自己,肯定自己,能够积极的面对过去,面对生活、面对社会。

4、在特别的节日(如中秋、春节)等矫正工作者亲自上门送去节日的慰问和慰问品。对陈某表示关心。

5、在街道和社区举行的一些集体活动,如法律进社区,法制大课堂,全民普法教育,派发法律问卷、法律案例讨论会等活动时,工作者会主动邀请陈某参加。陈某均会欣然应往。在法律案例讨论会中,陈某也常常发表一些独到的观点和看法,受到大家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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