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社工将参与未成年人 “判后回访”(2)

2014-06-11 16:18   南方日报 投搞 打印 收藏

0

6月10日,惠州正式启动边缘少年及家庭支援计划项目。这意味着,从当天起至今年10月31日,对市中院和城区法院拟处非监禁刑的未成年人“庭前调查”或“判后回访”工作,将有社工参与。同时社工还将为这些违法未成年人建立系统档案,了解其成长背景。

社工将作为“代理家长”监督审理程序

“目前我们已经接触了一个案例,未成年当事人被判处缓刑后,我们通过电话访谈和家访面谈的方式对其开展判后回访工作,当事人情绪基本稳定。”据惠民社工里的工作人员介绍,该未成年当事人目前在家中帮忙做家务,但不想继续到学校学习,希望学习一门技术,该个案仍在继续跟进中。

根据项目的要求,惠民社工将至少为15个未成年当事人建档、针对15个未成年当事人开展咨询、辅导8个个案,同时组织这些当事人参加4次公益服务,1次社区活动,以及5场展能培训。

与此同时,在这个项目中还将探索“代理家长”的机制。针对没有监护人或监护人无法到场的违法少年,法院审理程序需要寻找一名成年人来监督程序的合法性、看是否刑讯、诱供,参加法庭现场教育等活动。而通过“代理家长”的机制,让社工作为代理家长,可以从违法少年的环境、背景分析,合理地提出建议,争取不影响违法少年将来的身心发展。

市中院刑二庭副庭长严丽芳告诉记者,近几年来,只要符合条件的未成年刑事被告人,法官一般都会为他们争取到缓刑。但是由于“庭前调查”或“判后回访”工作存在难题,以致法官对被判处缓刑后未成年人的情况还是有一定担忧。“这个项目的启动,无疑增强了我们对当事人信息的掌握程度,也为我们帮未成年被告人争取缓刑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而且这次通过引进社工的力量,将让判后回访和援助工作更具专业性和及时性。”严丽芳说,“但这个计划仅是一个尝试,由于客观条件的限制,时间并不是太长。所以我们希望未来在非监禁刑未成年人的援助工作上,能得到更多其他部门与社会方面的支持,慢慢摸索出一套可行有效的长效机制。”

上一页 1 2下一页
  • 关键字
  • 社工
  • 责编:姜妍

  • 微博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