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社工将参与未成年人 “判后回访”

2014-06-11 16:18   南方日报 投搞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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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0日,惠州正式启动边缘少年及家庭支援计划项目。这意味着,从当天起至今年10月31日,对市中院和城区法院拟处非监禁刑的未成年人“庭前调查”或“判后回访”工作,将有社工参与。同时社工还将为这些违法未成年人建立系统档案,了解其成长背景。

(见习记者/陈彧 通讯员/卢思莹 潘子璐)6月10日,惠州正式启动边缘少年及家庭支援计划项目。这意味着,从当天起至今年10月31日,对市中院和城区法院拟处非监禁刑的未成年人“庭前调查”或“判后回访”工作,将有社工参与。同时社工还将为这些违法未成年人建立系统档案,了解其成长背景。

社工援助以当事人自愿为原则

一直以来,由于办案人员、资金缺乏,加上违法未成年人及其家属对法官的排斥心理,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详细、全面的庭前调查和确实落实判后回访工作都是法院系统在司法实务中的一个难题。

而为了解决这一难题,市中院联合市妇联引入社工组织,启动《边缘少年及家庭支援计划项目》。从今年6月至10月,由市妇联提供专项经费支持,市惠民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惠民社工”)提供专业服务,协助市中院、城区法院对拟判处轻缓刑的未成年人进行“庭前调查”或“判后回访”工作,并为每一个拟处轻缓刑违法未成年人建立系统档案,了解其成长背景。

根据计划,对于市中院刑二庭少审案件及惠城区法院少年庭拟处非监禁刑未成年人的案件,市惠民社工服务中心将根据委托,通过了解该少年犯的成长环境、行为习惯、家庭背景、犯罪原因等信息,对该未成年被告人作出调查报告,建立成长档案。而这些材料将作为法院对该未成年人作出裁判的依据,让裁判更加中立。

与此同时,对于已被判处非监禁刑的未成年人,惠民社工服务中心也将根据委托,派工作人员定期对其进行回访,跟踪未成年人判后动态,了解其思想状态、表现情况,并建立回访档案。在回访过程中,工作人员还会有针对性地对其进行帮教和心理疏导,消除未成年人回归社会后的自卑、恐慌、自暴自弃的心理。

“但这完全是出于自愿原则。是否需要社工开展援助工作,会事先征求未成年当事人及其家长的意愿,并非强迫。”市妇联主席范毅桦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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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责编:姜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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