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足区推行“社工制”为村社干部减负

2014-03-07 09:37   重庆日报 投搞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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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足区通过在村(社区)推行“社工制”,为基层干部减少44项事务,群众办事也更方便了。

近日,记者在大足区采访了解到,该区通过在村(社区)推行“社工制”,为基层干部减少44项事务,群众办事也更方便了。

去年,该区出台了《关于切实减轻村、社区基层组织负担的意见》,将全区村、社区基层组织承担事务归为五类110项。明确其中党建工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生产服务和协调、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这四类66项工作纳入村(居)民自治类工作,而社会工作类44项工作则剥离出来,聘请社工来承担。

“社工把我们从繁琐的事务中解脱出来了!”大足区棠香街道水峰社区党支部书记陈虎告诉记者:“去年下半年以来,社工张家利承担了村民代办的事务性工作,我有时间到村民组去,帮助村民解决一些生产发展中的问题了。而此前,我大部分时间都因事务性工作陷在村办公室里,脱不了身。”

“村民可以找我代办的事务涉及办理残疾人证、特困群众重大疾病医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户口变更、农机购置补贴等44项。”社工张家利介绍,在社区公共服务中心便民服务室里,配置有单反相机、彩色激光复印机、电脑等基本设施。村民来办理各种手续时,一些基本的材料,包括照相等,她都可代办完成。

“这种由社区代办事务的做法,方便了我们,不再跑冤枉路了。”正在社区便民服务室办事的村民王红对记者说,“我把这些申请、证明等材料交给社工后,就不用管了,她代理办好后,通知我来拿就行了。”

张家利说,她每天为村民代办的事少时有三四件,多时有十多件。从去年7月至今,水峰社区代办的医疗保险(放心保)、计生奖扶、发卡查询等事项共计480余件。

社工招聘和培训由该区民政部门具体负责,合格的社工将派往全区村社的便民服务中心,从事由部门、镇街延伸到村社基层的行政审批代办服务和社会服务工作。今年,大足将在棠香、雍溪等地试点村社的基础上,向全区311个村社全面推广“社工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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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责编:姜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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