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城市检察院引入社工"私人订制"帮教套餐

2017-11-30 09:43   正义网 投搞 打印 收藏

0

11月27日上午,在湖北省宜城市检察院“指南针工作室”,来自该市的四名社工工作者正在和一位小伙子轻松的聊天。这是该院首次通过引入专业社工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帮教。

正义网襄阳11月29日电(通讯员 魏晓晓 王雪丹)“以后我们马上有社会实践活动,邀请你一起参加。”11月27日上午,在湖北省宜城市检察院“指南针工作室”,来自该市的四名社工工作者正在和一位小伙子轻松的聊天。这是该院首次通过引入专业社工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帮教。 

小伙子名叫小强(化名),2012年8月,小强驾驶摩托车(车上载有小雯、小冰、小健)与一辆轿车发生碰撞,小健因抢救无效死亡。案发时,小强未满18周岁。11月,公安机关将该案移送至宜城市检察院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姚红玲认为,虽然小强的行为已经构罪,但其在案发后有悔罪表现,并主动赔偿被害方损失,取得被害方谅解。 11月21日,宜城市检察院做出对小强不起诉的决定。  

为帮助小强更好的回归社会,宜城市检察院通过该市救助站邀请专业社工对其进行跟踪帮教。帮教期间,社工针对小强的具体情况进行了风险等级评估,使用心理测评、情绪疏导、心理干预、并利用专业知识矫正其不良心理和行为,帮助他尽快走出阴影,正常回归社会。“检察官在法律知识方面非常专业,但涉及教育挽救一个人,还需要多方的帮助。”社工表示,“我们会针对小强订制专门的帮教方案,他在教期间的表现,我们会定期向未检办案小组通报,并出具书面的考察评定意见。” 

近年来,为全面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探索建立“社会、政府、司法”三位一体的保护工作格局, 创建专业化、规范化的罪错行为矫正机制,该院与该市救助站签订《涉罪未成年人回归社会帮扶协议》和相关保密协议。救助站将根据被帮教人的情况,配备一名或者多名社工制定个性化帮教方案。 “我们在开展帮教工作时,首先符合检察职能,再借助社会力量, 切实做到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挽救'。”该院副检察长介绍说。 

  • 关键字
  • 社工
  • 责编:张燕

  • 微博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