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获评全国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示范单位

2013-12-16 17:18   投搞 打印 收藏

0

福清市高度重视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设立了12个社区戒毒社区康复(集中)管理工作站,通过严格招考调整充实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专职社工54名,市、镇两级财政落实工作经费266.8万元。

福清市日前荣膺国家禁毒委授予的“全国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示范单位”称号,成为目前我省唯一获此殊荣的县(市)区。

近年来,福清市高度重视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设立了12个社区戒毒社区康复(集中)管理工作站,通过严格招考调整充实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专职社工54名,市、镇两级财政落实工作经费266.8万元。全市在册吸毒人员依法纳入有效管控,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执行率达82%,强戒出所未满三年管控率提升至63.1%,吸毒人员管控效能大幅提升。戒毒康复效果也得到有效巩固,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复吸率不超过5%,社会面阿片类戒毒康复人员就业安置率达到83%。

  • 关键字
  • 戒毒
  • 责编:陈伟浩

  • 微博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