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着力打通农村困境儿童关爱“最后一公里”

2020-05-08 09:27   中国社会报 投搞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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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民政厅厅长朱学庆表示,自治区现有超过70万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和保障服务任务非常重,而基层民政力量薄弱问题依然比较突出,平均每个乡镇不到3名民政干部。近年来,广西民政系统多措并举,综合施策,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着力织密兜牢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网。

忙完村委会的工作,广西壮族自治区灵山县元眼村的黄飞凤走进一户村民家。自2017年起,作为村妇联主席的她有了一个新职务——儿童主任。及时发现并为村里的82名困境儿童排忧解难,成为她的新职责。“我每月要把这些困境儿童家庭走一遍,平时没事也去转转。都在一个村里,情况熟悉,照看起来也方便。”

目前,像黄飞凤这样的儿童主任,广西14273个行政村实现了全覆盖,并给每名儿童主任每月发放100元的补贴。通过基层服务队伍的建设,农村留守、困境儿童“最后一公里”关爱保障难题被有效破解。

儿童主任覆盖万余个村

广西民政厅厅长朱学庆表示,自治区现有超过70万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和保障服务任务非常重,而基层民政力量薄弱问题依然比较突出,平均每个乡镇不到3名民政干部。近年来,广西民政系统多措并举,综合施策,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着力织密兜牢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网。

2017年,广西民政厅抢抓自治区实施“美丽广西·宜居乡村”服务惠民专项行动的机遇,为全区1.4万多个行政村全部配备儿童主任,并落实经费补贴,实现事有人做、责有人负。据悉,儿童主任普遍由各村“两委”成员担任,充分利用情况熟悉、人员熟悉的优势,就近为困境儿童提供服务。

黄飞凤告诉记者,以前对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的关爱由村“两委”负责,主要是过节慰问,有问题就帮着处理下,很多关爱保护的细节容易被忽视。在参加专门的儿童主任培训后,她意识到了自己的责任。

在走访中,黄飞凤认识了10岁的小华(化名)。他的母亲去世,父亲在外务工,一直由亲戚代养,家庭生活比较困难。疏于管教的小华有时顺手偷些小东西,还经常与同学打架。黄飞凤了解情况后,赶紧向有关部门报告,为他家申请了低保,还链接了社工资源,为小华提供了学业和心理辅导。

“儿童之家”提供服务平台

在建立儿童主任队伍的同时,广西不断推广建设“儿童之家”,为儿童保障工作提供服务场所与平台。

张清秀是宾阳县育才村负责困境儿童工作的村“两委”成员。她告诉记者,育才村有1500多户、6300余人,因外出务工人员较多,关爱保护的重点是留守儿童。目前,全村已成立3个“留守儿童关爱之家”。

张清秀介绍,村里还成立了“爱心妈妈服务队”,采取一对一、一对二的方式结对,让留守儿童感受到家庭的温暖。“目前‘爱心妈妈服务队’的成员已有100多人,其中有12名党员,还组建了临时党支部。”

张清秀也结对帮扶了几名儿童,给她印象最深的是一名叫小志(化名)的男孩。小志一岁时父母离异,从那时起,他再也没有见过母亲。父亲常年外出务工,他便跟着爷爷奶奶生活。性格内向、孤僻,不爱与人说话。结对帮扶后,张清秀持续关注着小志的生活学习情况,经常给他买些食物、衣服。一天,小志奶奶打电话向张清秀求助,说小志绝食了,不起床、不吃饭、不说话。张清秀立即赶过去,几经询问才知道,原来小志觉得被爷爷冤枉很委屈,才做出这些行为。张清秀一方面耐心开导小志,另一方面郑重地与孩子的爷爷奶奶商讨家庭教育的方式。最终,张清秀帮着爷爷奶奶和小志一起制定了作息时间表,让双方都按“家规”来安排生活和学习。张清秀觉得,对留守儿童的关爱,物质保障是一方面,更重要的是关注心理。“及时给予引导,才能让他们健康地成长。”

近年来,广西采取自治区示范创建、机关单位结对援建、整合部门资源共建、公益募捐联建等多种形式,按照每个“儿童之家”不低于2万元的建设标准,推动各地开展创建工作,并把贫困村“儿童之家”创建与脱贫攻坚工作同部署、同建设、同验收。

各地民政部门和当地妇联紧密配合,指导儿童主任、县级未保专干依托“儿童之家”开展关爱保护服务工作。灵山县投入150多万元,整合城乡社区建设项目,在10个“儿童福利体系建设试点村”建立了“儿童之家”(活动中心),通过试点村(社区)的带动,关心、保护更多周边村(社区)的留守儿童。截至目前,全区已建成“儿童之家”13828所,覆盖超过85.4%的行政村(社区),服务包括留守儿童在内的农村儿童超过300万人次。

社工助力提升

儿童关爱水平

村级儿童主任大多由村“两委”干部兼任,他们虽然对留守儿童的情况比较熟悉,但普遍缺乏相应的工作经验和技巧。为提升关爱保护的服务水平,广西各地结合实际,探索形成了“专业社工+儿童主任+志愿者骨干”的服务模式。专业社工的加入,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心理辅导、安全教育、自我认知和亲情培养等服务提供了更精细的帮助。(下转2版)(上接1版)

2016年和2017年,广西先后以自治区政府名义印发《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承接政府购买儿童关爱服务。同时,积极与财政部门沟通,及时调整修订《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以及“三留守”关爱帮扶队伍建设和未成年人保护社工服务纳入新增服务指导目录中。

在政策引领下,各级不断加强政府购买儿童关爱服务的资金保障。近年来,全区累计投入超过8000万元,引导社工机构和社工人才深入城乡社区、学校和家庭开展专业儿童关爱服务。自治区本级财政近3年来累计投入1950万元,用于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排查补助,并从2018年起,单独设立政府购买儿童关爱服务项目资金;2019年统筹安排1000万元,用于全区20个深度贫困县开展政府购买儿童关爱服务;今年继续安排专项资金,支持社会组织延续性开展儿童关爱服务,助推脱贫攻坚。

各地也结合实践,不断加强困境儿童关爱保护队伍建设和能力提升。南宁市举办儿童主任培训班,邀请社工督导员授课分享经验。柳州市近年来累计投入近2000万元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并举办公益创投和项目推荐会,提升了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专业化水平。

2017年以来,广西民政、公安、教育、妇联等部门通力合作,从留守儿童的监护、辍学、户籍和受侵害等问题入手,充分发挥儿童主任工作职责,加强与农村留守儿童受委托监护人的联系帮扶,使全区2.4万多名无人监护或监护情况差的农村留守儿童的监护责任得到有效落实,1499名农村留守儿童成功返校复学,1.6万多名无户籍农村留守儿童登记落户。(记者 张伟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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