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甸地震灾难社工手册(三)——持续性服务方案的实施模式

2014-12-10 10:55   社工中国网 投搞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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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政部的统一部署,中国社工协会服务队于九月十二日进驻鲁甸县火德红镇安置区。结合近三个月的服务情况,服务队总结形成了“鲁甸地震灾难社会工作手册”,在此对手册按篇章进行连载,供业内同行交流。

鲁甸地震灾难社会工作手册

茆永福  林平光  主编

三、持续性服务方案的实施模式

生活重建工作是一项需要长时间的人力、物力投入的工作,因此,持续性的服务便成为相当重要,而心理重建、社会再造更是需俟混乱稍做沉淀后才真正开始,故需要长期投入,才能克竟全功。社会工作平日即扮演各项社会福利的提供工作,在灾难之后,社会工作者自然而然地就会结合并扩展平日的服务,甚至创造新的服务。

灾难受创的个人、家庭及小区均需长期的心理重建、生活重建和小区重建,以社会工作传统的个案、团体和小区三大工作方法切入,以增强案主的复原力为出发点,逐步协助个人及家庭重新自立,进而协助小区各种社会服务组织之重整,是社会工作投入灾区重建工作的方向、重点和策略。

目前在重建区中,持续性提供在地服务的,可以是小区家庭支持中心,以及社区服务中心,这些均是政府委托相关福利机构提供的服务中心。此外,还有民间组织,如针对低收入户、单亲家庭;针对少数民族;针对失依儿童,独立或结合社会资源,从事特定受灾人口的跨区域服务,故大致可以归整成三种模式。

(一)“小区家庭支持中心”模式

可以邀请社工协会等民间团体代表及民政部门,共同规划“灾后生活重建-各乡镇小区家庭支持中心计划”,以委托民营的方式成立家支中心。其主要宗旨第一在结合政府资源与有心投入社会服务之民间团体,建立灾民之社会福利服务。第二是建立普及式的小区服务体系,成为民众接受服务的第一个据点。

其基本服务功能包括四大项目:1.咨询与转介,2.个案辅导与管理,3.居家照顾服务,4.小区组织。

(二)“项目委托”重建工作模式

由于社会福利资源较为丰富,因此采用方案委托方式,而管理中心则是以政府本身的社工人员和委托单位一起合作、共同进行规划工作。

(三)“跨区域方案”模式

这种模式是指为特定对象而提供,所以服务区域跨越县市,因此也不是完全和某一行政单位合作,多半是由社会组织规划,而以其设于各地的分支机构承担服务输送工作。需要社工员到各地去访视,成为跨区域的重建方案。以失依孤儿为例,该方案的内容包括:

1、通过实际探访及追踪,与失依孤儿建立关系,了解他们的需要与问题,给予适当的辅导与支持,使其身心获得保障并有健康的发展,安定生活。协助灾区孤儿作短、长期之安置。成立咨询专线服务,提供失依孤儿及抚养家庭最新资源讯息及心理咨询等关怀支持服务。结合社会资源,建立震灾儿童照顾与支持网络,提供他们的实际身心需求。协助儿童了解地震灾害与知识,帮助儿童除去不正确的想法与害怕。引导儿童表达对震灾发生的经验及情绪感受,协助儿童走出伤痛与恐惧,处理内心的失落与哀伤。

2、定期访视并提供抚养家庭资源及支持,并帮助家庭有能力面对并解决现在及未来可能遭逢之家庭问题。通过与抚养家长之接触与教育,提供儿童照顾者相关的亲职教育谘商,以提升扶养人处理孩童问题能力,并纾解照顾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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