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婆婆个案的三个启示(二)——学会接受

2014-12-03 09:50   社工中国网 投搞 打印 收藏

0

我们在启示(一)里面讲到身患不治之症的C婆婆在家庭缺乏全面照顾能力下与托老机构产生矛盾,作为赡养主力的女儿也面临着多重生活困惑,经过社工介入,老人与其家庭共同努力重新获得生活平衡的案例。在社工的后续跟踪服务中,C婆婆个案又有了新的发展。本来婆婆走出了狂躁、难于相处的情绪状况,适应了托老机构的常规生活是很了不起的进步。

作者:广州安永信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赖学明  女,中级社工师,心理咨询师

7年社会工作经验

 前情简介

 我们在启示(一)里面讲到身患不治之症的C婆婆在家庭缺乏全面照顾能力下与托老机构产生矛盾,作为赡养主力的女儿也面临着多重生活困惑,经过社工介入,老人与其家庭共同努力重新获得生活平衡的案例。

 个案背景

在社工的后续跟踪服务中,C婆婆个案又有了新的发展。本来婆婆走出了狂躁、难于相处的情绪状况,适应了托老机构的常规生活是很了不起的进步。女儿W阿姨也因为母亲的问题解决,自己生活有所转变而感到宽慰,但是新的问题出现了。C婆婆在托老机构结识了同一楼区的一位老伯伯,关系比较好,偶尔会一起打麻将,最经常做的就是坐在休闲区聊天。社工也在巡访过程中看到过,起初并没有特别留心,总是为婆婆有了好朋友而高兴。但之后女儿W找到了社工,要求介入,社工才知道原来事情并没有看上去那么的乐观和谐。

W诉说的是,坚决认为这位伯伯跟婆婆要好起来,是有企图的,他接近身患绝症又是寡居的婆婆,为的是从婆婆身上得到经济的利益,因为婆婆名下有一套房产。如果真的跟伯伯结合在一起,那么她的财产就会被外人分去。女儿为了劝阻母亲,已经暂停了两次探视,为的是让她“反省”,“迷途知返”,但是却没有效果。婆婆除了在电话里跟女儿吵架外,跟新朋友的交往还是继续保持,这让W非常心焦。

 基本预估

由于对社工的长期信任,与几方当事人的沟通得以顺利进行。社工了解到两位老人的“感情”其实是从婆婆适应了机构生活开始的。大家都是没有了伴侣的长者,都有不同程度的疾病,同病相怜又处在同一楼区,交谈多了发现比较投契而已,自认为并不同于一般意义的“恋爱”。而从女儿担忧的经济利益企图角度,社工也做了了解:婆婆的经济条件确实比伯伯要好很多。男方每月的退休金仅仅够维持他在托老院的基本生活,衣服用品等也比较朴素,但是身体条件比要婆婆略好一些,伯伯精神良好,谈吐来看也比较踏实。仅仅从经济条件差距,是不是就能够判定老人的交友目的不纯呢?社工不能下这个结论。女儿的“怕妈妈被人骗、怕妈妈被人说闲话的”的说法,老人也是激动地跟社工辩解。认为女儿完全是自私,只考虑自己未来继承的份额,用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越是这样,老人越是要跟伯伯相好,而且对女儿不来看自己感到气愤,又开始出现失眠。从医生方面了解到,婆婆的病已经是末期,由于不愿意承受化疗,现在统一意见,决定在机构度过最后历程。

 问题分析

矛盾在于女儿不同意老人的交往,已经对老人和女儿造成了困扰 2.     老人有交际的需求;也有家人感情的需求 社工无法判定男方对女方有无利益企图

服务计划

目标:让老人生活回复正常,能够安详地度过最后的日子;化解家庭矛盾。

策略:1.化解母女矛盾

2.争取满足老人交际的需求和对亲情的需要

3.在不逾越社工伦理守则的前提下,由案主自身作出对利益处置的判断和决定

实施:1.与母女分别面谈,使她们学习换位思考,尝试站在对方的角度和苦衷来看问题。让女儿试想,老人身患绝症,时日不多,因为身体条件限制,在托老机构的生活相对来说还是属于有些苦闷的。现在有了自己的朋友,通过互相倾诉、关心,分散对于病症苦痛的注意力,其实也是好事。人是有社交的需要的,换作是任何人,没有朋友、亲人支持,独自面对疾病也是很辛苦的是吧?况且两位老人年纪很大了,未必就一定会真的走到结婚的程度。在这种情况下,除非有婆婆的特别遗嘱,按照法律规定,财产是不会分到伯伯名下的。女儿似乎有所领悟,但还是觉得不怕一万只怕万一。现在还是一般朋友,说不定哪天发展到了谈婚论嫁也不是没有可能。所以,还是希望社工把他们分开。也让婆婆体会一些女儿的担忧。这些担忧也有为婆婆考虑的部分,就算她的想法是多余的,也应该要体谅她对母亲的关心。婆婆表示其实也理解,但是认为女儿不来探视自己,就是不孝顺的行为。

2.家庭平衡的“破坏者”协调工作。而伯伯方面,知道婆婆家人对自己有这样的揣度,表现得很气愤,接下来的几天都闷闷不乐,觉得蒙受了屈辱。也没有跟婆婆像往常一样聊天,这使婆婆心情更加低落。至此,社工的介入效果不乐观,陷入了瓶颈。

  社工反思:老人间的感情是一种作伴为主的需求,我们能够理解,为什么W阿姨就不能接受呢?难道这种概率很低的失去一半财产继承的可能性,就值得跟老人决裂吗?之前女儿通过参与社工组织的小组、社区活动,难道就没有使她的胸怀和视角变得更开阔吗?看到她对房子产权的在乎,社工内心隐隐还有些不该有的反感,这会影响跟进吗?真的是自私才是人类本性吗?社工经过努力协助达到的老人-机构-家庭的平衡,难道就要因为财产的纠葛担忧而毁于一旦吗?再说了,老人在意识清楚的情况下,是不是也应该有对自己财产分配的决定权呢?……带着种种困惑,社工向督导求助。

作了这样的分析:

首先,我们需要接纳案主,接纳人的特点或者缺点,在一种非批判性的态度下,协助人们面对和解决问题。社工虽然有自己的价值判断,但是人毕竟是独特的,又处在他人无法取代的境况当中,所以我们只能综合平衡利弊,给出建议和引导,最终作决定的,还是案主本人。也就是说,女儿在对经济利益方面的“自私”,社工应该理解,不能因此对W贴上标签,如果与案主产生了反感的隔阂,对个案跟进非常不利。 2.     然后我们看到问题的关键是女儿要打消对财产被分的顾虑,这个也是可行的。我们可以对女儿理性分析——既然由于受到揣测后老伯伯选择跟婆婆划清界限,那么我们初步可以用这个表现,让女儿认同他的交往目的并非是财产,这是“情”的方面。另外,婆婆出于对女儿的信任,存折、户口本全部是由女儿保管,那么即使万一老人真的要走到婚姻,手续上女儿的户口本也是让程序合法的必要条件。既然信任至此,那么女儿的意见是完全得到了尊重的,这是“理”的方面。于情于理,使女儿在财产的保全方面有了一定的安全感。 3.     继续跟家庭决裂,对老人是最为不利的。所以修复母女关系是关键,关系修复好了,老人的交际需求是可以逐渐得到满足的。

通过了以上的方案,社工与女儿又进行了最关键的一次面谈。为其分析,并再次强调母女情分重要,老人在病苦时的感情需求。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希望女儿不再提出反对交往,而是恢复甚至增加对老人的探视,多陪伴多沟通。说到老人的苦况,女儿也眼眶湿润,觉得自己确实有些过分了。而且也接受了社工对于财产方面保全的分析,愿意接受老人的友谊,答应社工修复关系。

另外尝试安排三人的同时会面,正式的不带偏见的沟通能够促使误会的澄清。慢慢的,女儿虽然对伯伯仍然怀有戒心,但较之先前对老人的恶语相向,已经大大改善。

 结案

 在接下来的两个月里,C婆婆生活比较平静,由于身体状况越来越差,到了最后半个月,基本都是床上度过的。每天老伯伯都会拄拐杖蹒跚到婆婆床边,陪她打吊针,聊一些家常话题。婆婆很瘦很小,脸颊塌陷,但是她浑浊的眼睛望着自己的朋友,却时不时闪着笑意。社工和医护也是每天轮流对她关注和问候。她是在一个凌晨离开的,当天的傍晚,社工还跟她见了一面。那时她已经非常虚弱了,闭着眼睛,无力地握了握社工的手,没有说话。我非常感动,觉得一切努力都是值得的。这位婆婆是带着亲情、友谊、爱心,安详地离开的。

反思:

正因为没有对“自私”的W阿姨厌恶放弃,我们才能够一起协商面对,作出对的选择。凡事其实没有必要一定非黑即白,价值观冲突是客观存在的,我们要做的是怎样在冲突中有技巧地协调,平衡利益,帮助判断、选择。如果社工不是实干,只是高谈阔论,站在道德制高点对女儿W阿姨加以鞭挞,那么结果也许就大不一样了。当然,社工所能够采取的方式方法也不是唯一的,在这里,只是分享,如何考虑可能还会有更多的角度。这个阶段,社工最大的收获就是——学会接受。接受人性,接受现实,然后在现实条件下,或妥协或迂回应对。对的方向,总会达到对的目的地。

广州安永信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赖学明撰

2014年12月02日


  • 微博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