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次面谈: 时间:2011年11月11日(星期五)15:00-17:10 地点:案主家 人物:案主丈夫 内容:通过第六次谈话,案主已经在思想意识上完全认识到自身问题产生的根源,显得开朗了许多,并且希望以后能跟我们社工保持良好的沟通,希望帮助他改善自己的人际关系。通过他日常的表现,工作方面显的积极主动,生活方面增强了许多信心。他主动提出了会经常与我们社工交流心情,这就是一个进步的体现,相信他可以走好后面的道路。 计划:与其儿子接触,通过儿子给予蔡某支持。
第七次面谈: 时间:2011年11月17日(星期四)15:00-17:10 地点:下胡家花园24号(案主家) 人物:案主丈夫、儿子 计划:此次面谈期间,案主的儿子正好回来。其儿子平时比较忙,这是一次很好的机会。蔡某的儿子对社工说,自己也很担心父亲,但又不知道怎么去做才能让他好过一点。我们单独和他儿子谈了他父亲情况以及需要,并建议他平常下班可以早点回家,多关心父亲,多做一点事情,对蔡某的情绪和心情都会有积极的影响,他接受了我们的建议。同时,蔡某跟我们说,上次在路上看到了我们,但是不敢和我们打招呼。我们问他为什么,他说,“你们是年轻的女孩子,而我是一个走路样子很奇怪的老头子,我走累了又不注意形象,随便在路边上就坐下了,我给你们打招呼,你们肯定不会理我,而且别人也会用奇怪的眼光看着我们的,不说我不好意思,就是你们也会很尴尬的。”针对这个问题,社工给了他肯定的答复,并告诉他有这种想法是不对的。见了面,我们肯定不会像别人的眼光看待他,而是当做老熟人。 计划:帮助蔡某克服“异样眼光”情结。
第八次面谈: 时间:2011年11月21日(星期一)15:00-16:30 地点:下胡家花园24号(案主家) 人物:案主丈夫蔡某 内容:此次面谈主要向蔡某了解和儿子的沟通情况。蔡某表示自己与儿子沟通交流也比以前好了,儿子最近下班比较以前早了,回家后对自己嘘寒问暖多了,还主动帮自己做更多家务,蔡某对这种改变觉得尤其高兴。此次面谈蔡某一方面因为儿子的改变感到高兴,感觉自己被关心了,有了更多亲情的温暖。另一方面抱怨自己没有能力给予儿子更好的生活,无能力感。社工及时引导其客观看待这件事,减少其负面情绪。同时社工也肯定其儿子的改变,以激发蔡某面向生活的动力和信心。此次面谈结束后,蔡某留社工吃饭,社工婉言拒绝。 计划:继续跟进,为蔡某建立支持网络。
第九次面谈: 时间:2011年11月25日(星期五)15:00-17:10 地点:蔡锷北路街上 人物:案主丈夫 内容:案主在街上偶然遇到蔡某主拐杖,社工上前与其打招呼,蔡某果然显得很局促、不自然,告诉社工自己是出来买茶叶之后,有欲匆匆离去之意。从上次的沟通中,社工知道蔡某不敢上街,害怕别人异样的眼光,于是决定抓住这次机会,陪其在街上面走,在行走中与其沟通交流,并希望他能够大声说出话。由于蔡某拄拐行走,姿势比较奇特,我们得到了比较高的回头率,于是社工决定跟案主讲述自己的人生经历,让其忽略别人对他的眼光。社工发现蔡某渐渐放松了自己,谈话也变得自然随和多了,慢慢地将自己的注意力转移到了谈话内容上,像之前在他家中一样侃侃而谈。社工还提议和蔡某一起唱歌,见蔡某有点不好意思,社工主动带头起唱,不久,喜欢唱歌的蔡某(案主在家经常会独自唱歌,歌声也很动听)不自觉地和社工一起应和起来。一路陪蔡某唱到家门口,再问蔡某,你刚刚还觉得很不自在吗?他说没有,社工对他说其实你只要不刻意在意别人的看法,走好自己的路,做好自己的事,你就能克服这道障碍。社工又进一步提出了要求,希望他能大声地唱出来,他说唱完之后感觉很好,之后他表示下次还想跟我们上街、聊天、唱歌。 计划:鼓励并陪伴蔡某在公众场合活动。
第十次面谈:时间:2011年11月29日(星期二)10:50-11:40 地点:下胡家花园案主家 人物:案主丈夫 内容:社工联系了残疾人手工艺项目,第一时间想到了腿脚不灵便的蔡某,给他创造就业岗位的新机会,通过手工劳动获得一定的收入,为整个家庭减轻经济负担。考虑到蔡某面子观念比较强,我们先电话和案主沟通,取得了其同意与支持。然后到家访当面告知蔡某并征求其自己的意见。看到蔡某起先有点犹豫,社工尽量以比较合适的方式告知蔡某,打消其疑虑,告诉他,这个其实活儿很简单,别人能做,他也能做(激发他)。同时强调这将是通过其自己的劳动换取报酬,而不是一种施舍。进一步跟他谈心,告诉他通过做这个一方面可以打发自己的闲暇时间,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另一方面,可以减轻妻子(案主)的负担,为家庭生计贡献一份力量。蔡某听后,说这个“要得”,并对社工说“我们可以一起做”,当场报名参加。蔡某能这么快答应确实出乎我们的意料,社工感到十分欣慰,因为蔡某把这个当做了一件有价值的事情,而且觉得自己可以胜任。 计划:在技术上协助,在精神上鼓励,帮助其克服手工过程中的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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