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工介入家庭纠纷遭拒—社会工作的价值困境(5)

2014-08-04 16:11   互联网 投搞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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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工作中国本土化发展进程中难免会遇到由于传统伦理价值冲突而引起的价值困境,案主需要帮助但又拒绝社工的介入,同时社工也难免会受自身价值观的影响。

三、总结

通过上述案例,我们可以充分体会到社会工作开展的艰难之处。在很多情况之下社会工作者很难做到面面俱到的,而在面对这情况时我们是否就束手无策?这到不尽然。

首先,社工介入的必要是应该被肯定的,尽管社工也是陌生人,但由于社工所承载的社会功能的特殊性,会使其相对于其他社会力量更容易被接受,并且社会工作者往往会带来一些新的价值观念,对解决问题往往能提供一些新的思路。

第二,社会工作者无论采取何种价值取向,都要尽可能排除过多的感情色彩,以免影响个人判断。而在维护案主权利的时候,应该有所区别,首先应该维护的应是案主和其他当事人的生命安全,其次才是其他权利。

第三,应该寻找当事人的价值共同点。即使是自利的价值取向也并非都是相互排斥的,为案主寻找“共赢性”的行为结果,而不仅仅关注价值之间的对立,这样就有可能帮助当事人为不同的目的做同一件事,结果却是对大家都好的。这要求社会工作者坚持一种多元的价值视角,以求能够冷静的找到求同存异的路径

第四,应该坚持让案主自觉的原则。这不不意味对案主的放任,而是要通过与案主的沟通,通过实事的磨砺,使案主找寻到对自己、对家庭、对社会的责任感,使其更好的做出适应社会发展和自身发展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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