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似)精神病个案的人本理论为主的辅导介入(2)

2014-05-07 09:51   社工中国网 投搞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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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例荣获由广州市社会工作协会举办的首届广州市社会工作案例评选活动一等奖,并在《广州社工》2014年第2期刊登。在此登出,供业内同行交流。

三、介入过程:

第一阶段:专业康复环境的建立,让案主体验安全、信任(案主);给予母亲情绪支持(案主母亲)(2011年7月-2011年11月)

在案主母亲方面,我们更多地是给予这位辛苦的母亲情绪支持,倾听她的困难、她的无助,教她放松自己,引导母亲看到案主正在改善以及剩余的能力。

在案主方面,此阶段,我们所做的主要工作是:

1、社工/中心与案主做“朋友”建立信任关系,充分利用艺术和家庭综合服务中心志愿者的资源,让案主感受来自友好环境的安全及信任,案主和母亲相信社工会以“陪伴者”角色与案主及其母亲共同面对辅导过程中的各种困难,提升对自我状况的关注度。

2、充分关注和调动案主的剩余能力。如简单的欣赏音乐,折宣传单义工服务等,在过程中让案主有“获能感”(a sense of achievement),也让母亲转变对案主“没有用”的标签定义。

第二阶段  居住环境、照顾环境的改善,减少不安(2011年10月-2012年4月)

1、加强案主母亲病识感,让她重视自己对案主的影响

在与案主及母亲建立了互信的专业关系基础上,开始加强培养母亲的病识感、引导母亲重视与案主相处,阻止母亲想要把案主再次嫁人以冲喜的想法(母亲称家乡人曾用嫁人冲喜的方法“医好”类似个案),并邀请香港专家梁建雄先生对母亲进行辅导。

2、案主居住环境有大的改善

从案主居住环境的改善入手。当母亲在工作时,让案主搬到弟弟租住的房子里居住,社工每周前往辅导,并肯定弟弟及弟媳对案主的耐心照顾;后母亲带案主到她工作的饭店,母亲同事对案主态度友好,且愿意锻炼案主说话,外部有利环境因素增加。

在中心方面,案主逐渐熟悉中心部分社工和环境,参与活动中,或协助志愿服务,继续发挥案主的剩余社会能力和增强案主的“获能感”。

第三阶段:正常就医及服药,巩固辅导效果(2012年5月-2012年9月)

当案主母亲病史感加强,意识到案主的状况可能是精神症状时,母亲愿意听从社工建议,与社工一起带孩子去就医(医生诊断案主患上精神分裂证)。药物治疗后, 案主的幻觉消失、自理能力也增加。社工定期面谈/电话了解康复进展,并给予支持及辅导,巩固服务效果,包括让案主母亲来中心听“家长讲座”,鼓励案主母亲多给案主“真诚赞扬”,这会比打骂更有效;“放慢脚步,等待孩子进度”等。 

第四阶段:鼓励案主参与社会生活,慢慢恢复社交能力(2012年10月-2013年2月)

回归社会:开始时,案主在母亲工作的饭店玩;后帮助母亲做简单地扫地、收拾工作;直至成为正式工作人员,案主一步一步地参与工作,慢慢的回归社会。

学习社交:案主工作后,案主同事仍旧对她很好,愿意引案主多说话。在这样较好的工作环境中,案主的康复非常快。案主开始主动向社工打招呼;开始心疼母亲辛苦,建议母亲改改脾气;能够给社工的皮肤美容建议(案主以前的工作是美容),并告诉社工自己以后仍旧想做美容工作。

此时的母亲已能够用恰当的方式引导案主与身边人交流,也意识到案主需要时间慢慢回归社会、调理身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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