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野】香港社会工作专业伦理守则解析(上)

2019-08-01 09:32   中国社会工作杂志 投搞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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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值观是社会工作的灵魂,社会工作实践在价值观的指导下才能健康、有序地进行,而社会工作价值观在实务层面上则表现为社会工作的伦理守则。

价值观是社会工作的灵魂,社会工作实践在价值观的指导下才能健康、有序地进行,而社会工作价值观在实务层面上则表现为社会工作的伦理守则。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社会工作专业伦理守则的特点包括,一是规范性,在《社会工作者注册条例》(以下简称《注册条例》)的基本要求下, 以《社会工作者工作守则》(以下简称《工作守则》)及《社会工作者工作守则实务指引》(以下简称《实务指引》)具体规范专业操守;二是大原则与小细节结合, 《工作守则》规范社会工作的基本价值理念与实务原则,《实务指引》为解释性、参考性文件, 提供细节性的实务指引。

1998 年10 月6 日,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依据《注册条例》第505 章第十条中关于“为了就注册社会工作者的专业操守(包括关乎该等操守的道德事宜)提供实务引导”的规定,由香港特别行政区社会工作者注册局批准执行《工作守则》,并于2010年1 月15 日和2013 年11 月15 日进行了两次修订。《工作守则》主要从基本价值观、信念与原则,以及实务两部分规范社会工作者的专业操守, 是社会工作者日常执业操守的指引。《实务指引》依据《工作守则》而制定,旨在协助社会工作者加深对《工作守则》的理解,掌握要旨,遵守及落实《工作手册》所规定的准则。

本文将从《工作守则》与《实务指引》的关系、社会工作的基本价值观及信念两方面解读香港特别行政区社会工作专业伦理守则。

《工作守则》与《实务指引》的关系

《工作守则》与《实务指引》共同构成香港特别行政区社会工作从业者的专业伦理守则,社会工作者在处理专业问题时,以《工作守则》为大原则,以《实务指引》为行动参考。

《工作守则》是香港特别行政区注册社会工作者日常操守的指引。它列明社会工作者与其服务对象、同工(即同事)、所属机构、专业及社会建立专业关系时的道德行为标准,适用于社会工作者的所有专业行为。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社会工作者注册条例》中第十一条的规定, 当社会工作者被指控其职业操守违反专业标准时,注册局可根据《工作守则》作为裁决的依据。

《实务指引》制定的目的即在于通过具体的条文解读协助社会工作者了解、遵守并落实《工作守则》及其所规定的准则。注册局处理社会工作者关于违反专业操守的问题时,纪律委员会不会单以其行为是否符合《实务指引》而作为仲裁标准, 但可将其作为参考,适当运用有关条文分析投诉个案。

社会工作者的基本价值观及信念

《工作守则》以七条内容明确规定了社会工作者的基本价值观及信念。归纳来看,主要包括社会工作者的使命、基本价值理念及责任与义务等内容。

社会工作者的使命

首先,《工作守则》明确提出, 社会工作者的首要使命是协助有需要的人士及致力于处理社会问题。为有需要的人士提供服务是社会工作的首要特征,这里有需要的人士既包括物质生活遭遇困难的基本对象,又包括在精神、社会关系、社会适应和个人发展方面遇到严重障碍者。协助有需要的人士,不仅是服务对象个体的需求,更是社会的希望与要求。着眼于“有需要的人士”和“社会问题”的处理,反映了社会工作对人的关怀、对人的基本权利的关注,以及对社会发展和进步的重视。

其次,社会工作者有责任维护人权及促进社会公义,维护人权体现了社会工作的人道主义价值观。人道主义是社会工作的哲学基础, 是社会工作的核心价值,它倡导关怀人、爱护人、尊重人,以人为中心, 这要求社会工作者必须以人道主义为基本操守,维护人权。社会公义,也译为社会正义,对任何国家和政府而言,通过特定的社会政策来保证社会中弱势群体得到基本的福利,是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和促进社会公义的最基本措施。为实现社会公义,政府往往制定和实施一系列的社会政策,包括基本的社会救助、医疗保障、住房补贴等。社会工作者所从事的工作就是为弱势群体提供服务,保护其基本利益,这是实现社会公义的重要举措。

最后,社会工作者相信任何社会都应为其公民谋取最大的福祉。现代社会中,社会福利对促进任何一个国家和社会的发展都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社会福利离不开社会服务,而社会工作是社会服务的支柱。可以说,作为一门助人的专业,社会工作是社会福利制度中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是完成社会服务,实现社会控制、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社会发展目标的重要手段。社会工作专业的发展和社会工作者从业能力的提升、从业范围的扩展,可以提高社会服务的水平, 改善社会福利的管理和资源配置效率,有助于进一步完善社会福利制度,进而提升公民的福祉。

社会工作的基本价值理念

《工作守则》规定,社会工作者尊重每一个人的独特价值和尊严,并不因个人的族裔、肤色、家庭、社会、国家本源、国籍、文化、出生、性别、年龄、语言、信仰、政治或其他主张、家庭与社会经济地位、教育程度、对社会的贡献或性倾向而有所区分。“尊重”在社会工作实务过程中,主要体现为尊重生命、尊重案主权益、尊重案主人格及尊重案主自决,具体表现为真诚、责任、完整接纳、一视同仁、以礼待人、信任服务对象、保护隐私等。在与案主的互动过程中,社会工作者对案主必须持有“尊重”的基本态度,这是有效专业关系建立的核心,也有助于激发案主改变的潜能,促进目标的顺利达成。

另外,社会工作者相信每一个人都有发展的潜质,因而有责任鼓励和协助个人在顾及他人权益的情况下实现自我,这是社会工作的优势视角工作理念及“助人自助”的工作目标在实践中的具体体现。优势视角超越了社会工作的传统理论模式,它着重于挖掘案主自身的优点,帮助案主认识其优势,在协助案主解决问题的过程中,使案主增能,从而具备自己解决问题的能力,实现社会工作所倡导的从“助人”到“自助”的过程。

社会工作者的责任与义务

《工作守则》提出,社会工作者有责任更新、提升及运用本身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去推动个人和社会的进步,务求每一个人都能尽量发挥自己的所能,这是社会工作者关于其自身能力和专业发展的伦理责任。社会工作是一种科学的助人方法,需要在实践中,根据解决问题的需要,综合而巧妙地运用科学方法进行社会服务的实践活动。社会问题的类型层出不穷,服务对象的需求多种多样,要求社会工作者必须要不断地学习,提升自身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进而提供更科学的服务。

社会工作者还应认同人际关系的重要性,尽力加强人际关系,提高个人、家庭、社团、机构、社群的福祉,帮助社会大众预防及减少困境与痛苦。社会关系、社会适应和个人发展等方面遭遇障碍的人士是社会工作者的重点服务对象,解决他们的人际关系问题,是社会工作的重要服务内容。由于人是“社会人”,因此社会工作者在评估案主的问题时,应全面分析个体与其生态系统的互动关系,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更要充分发挥其生态系统中家庭、社团、机构、社群等重要他人的社会支持作用, 构建社会支持网络。

总而言之,《工作守则》与《实务指引》分别从大原则与实务参考的角度,细致地规范了香港特别行政区社会工作的专业操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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