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题:社工伦理的三重门
在社会工作服务中,社会工作者和教育者的一大不同,便是教育者是将经久积累传承的知识传授给学生,这是一个信息输出的过程。而社会工作者更强调“共同”与“自我意识”,强调与案主共同经历一段旅程,并使案主通过自己的努力促进自身发展。
刚毕业、缺少实践经验的社工,处于理解社工伦理的第一重门。我们知道社会工作者应该这样、不应该那样,然而实践起来却很难。比如在人际沟通小组中,我们知道要通过组员的互动、分享达到成长,然而实际情形是,我们很难以游戏为载体,通过引导让组员间形成沟通和互动,最终只能自己总结主题,告诉组员怎么做。
一次和朋友去超市购物,看见空置的购物车里放了一把伞,我的第一反应便是“上帝真好,知道我缺一把伞”,后转念“也许别人会回来取的,还是放在这里不动吧”。这便是社工伦理的第二重门。我们的第一反应习惯于以个体利益或价值观做判断,但我们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并以此下意识地修正自己的行为,这便上升到更高的境界了。正如同在做个案的过程中,案主的非理性信念甚至偏差行为与社工本人的价值观冲突,可社工还会尝试理解案主的处境、思维方式等。
在项目内部培训中,关于社工同感的问题,组里做了很多的讨论。其中,有一个比喻接近于社工伦理的第三重门。上帝创造了狮子、老鼠、蚂蚁三个动物,狮子靠猎取其他动物饱腹,老鼠在鼠洞里过活,蚂蚁以残渣细屑为生。那么,你不能期望老鼠应该像狮子一样去生活,狮子有强壮的身体;你也不能期望蚂蚁有狮子一样的生活,它们不需要捕猎一头鹿,它们可能只需要一粒米;你更不能期望狮子像蚂蚁一样生活,那样的话它可能会饿死。然而,在服务中,有些时候如果我们是狮子,我们会不自觉地用狮子的眼光来要求老鼠,我们放不开自己的身份、角色、价值观、思维方式。在社工伦理的第三重门中,社会工作的价值伦理是逐渐内化进社工的个人价值观中的。此时,社工对案主的处境不仅仅能够尊重、接纳,还能够在案主所能认识、改变的情境中与案主共同努力,促进对方的自我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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