矫正对象小宇(化名),因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在社区矫正期间,因个人心智发展尚未成熟、受“无良朋辈”影响以及家庭教育不当、得不到家人的关注和认可等原因,小宇一直处于低迷反复状态。
2008年11月某日,小宇与数名年纪相仿的青少年相约在一招待所内先后以割脉、服用“毒鼠强”进行自杀,但自杀未遂。本着对正处于青春期阶段的小宇“不抛弃、不放弃”的原则,区司法局领导一直关注和重视对小宇的矫正和帮教工作。在小宇发生自杀事件后,区政府、司法局和街道司法所等部门非常重视,也通过协调相关部门、调动相关社会资源,将社工、医生、心理师、禁毒所等纳入到对小宇的后期服务工作中,帮助他重塑自信,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在讨论会上,社工小邓首先将服务对象的基本资料以及接案以来的矫正服务情况进行了详细的介绍。在听取小邓的案例介绍过程中,司法社工就案主目前的实际状况,分别从案主对自我存在价值的定义、与家人的沟通方式、父母情感交流及相处模式对案主的影响、父母在知道案主自杀后的反应、案主初中班主任对案主心理发展的影响等方面进行了具体而深入的分析和交流,并探讨了案主在成长发展道路上自身存在的性格缺陷、家庭结构和教育模式、朋辈群体、学校环境等因素对造成案主目前状况的重要影响。每个司法社工都积极地融入此次个案分析交流,也纷纷提出了自己的观点以及有利于案主及其周围环境改善的服务跟进对策,并与社工、督导及司法局领导一起探讨、分析。现场气氛非常热烈、浓厚。
在讨论的最后,社联中心严书翔董事长表示自己真的很享受、很欣赏这个讨论交流的过程,并对此次讨论会上司法社工的积极参与及独到深入的观点给予肯定和赞赏。同时,他也从案主个人治疗与帮扶、家庭社会工作和心理治疗等各种资源的整合利用、家庭治疗及环境改善、创造面谈条件与案主交流等方面提出了个人的看法。最后,邓向廷督导肯定和赞赏了司法社工的表现,并从案主自杀的理由、心理期望值与现实状况的落差、榜样影响以及身份认同危机等方面进行了深入、专业的分析和总结,也提出了相应的后期跟进服务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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