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营口市以试点为契机力推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

2019-05-23 09:13   辽宁省民政厅 投搞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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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营口市抓住遴选成为民政部、财政部开展的全国第三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地区的契机,认真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改革目标、任务和推进路径,积极采取措施,精心组织推进。

辽宁营口市抓住遴选成为民政部、财政部开展的全国第三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地区的契机,认真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改革目标、任务和推进路径,积极采取措施,精心组织推进。

第一,理清思路,确定标准,推动试点工作高起点谋划。营口市民政局坚持把做好养老服务工作作为最重大最基本的民生问题来对待解决,明确试点工作思路:以“互联网+”为基础,以健全“1+2+6”养老服务政策为保障,以打造一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体系为目标,以一流服务质量为标准,通过试点成果辐射,带动养老事业整体发展上台阶。试点任务总体安排,建设1个平台,即“营口市养老服务智慧信息平台”;2个规划,即“人才规划和养老规划”;6个具体方案,主要是关于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工作方面涉及到的有关具体工作方案。在资金使用分配上,坚持主体集中、适度分散的原则,即集中并打包主要资金用于建设“营口市养老服务智慧信息平台建设”,其他部分资金用于40个标准化社区的基础设施投入等方面保障。通过改革试点工作,最终将使营口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工作全面提升到一个新高度。要把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机构养老纳入养老智慧信息平台,由民政部门负责统一监管。通过引入专业化的运营,并整合各种养老服务组织为全市老人提供统一的养老服务。建立全市智慧养老调度中心,在全市范围内启动“12349”养老服务热线,对各类养老服务组织进行实时的服务监督管理,并实现线上、线下服务功能。线上服务功能,包括服务预约、社区服务项目查询、远程医疗服务、老年大学等;线下服务功能,包括养老机构运营监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运营监管、居家购买服务监管、服务终端设备应用等。

第二,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夯实试点工作基础性保障。一是加强政策支持。营口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养老事业发展,先后出台《关于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若干政策》《民间资本举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土地使用政策》等多项鼓励扶持政策,积极规划引导全市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二是强化组织领导。该市成立了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市直相关部门任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民政局。市民政局把改革试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情况汇报,统筹推进方案任务,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各县(市)区都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制定了具体的实施计划,明确职责分工,形成全市上下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做到了“四个一”,即有目标、有计划、有机制、有队伍。三是健全工作机制。坚持以健全完善保障机制为抓手,确保试点工作得到强力推进和落实。建立了“五个机制”,即“立项申报机制”,通过县区立项申报,确定试点社区,进行前期基础性改造,按照标准化建设,做好基础性工作;“工作推进机制”,坚持每周一调度,在时间保障上,做到可窜不可占,及时研究解决困难问题;“资金监管机制”,研究制定《营口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中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及专项资金分配方案,进一步规范、加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证资金安全,形成资金封闭运行,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绩效评估机制”,通过考评工作目标和绩效标准,评定各试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并形成反馈,促进整改;“责任追究机制”,就是最终通过验收认定,对工作推进不力、任务完成不好,负有责任的要追究相应责任。四是完善政策体系。重点是出台6个项目的具体实施方案,分别是:《特殊困难老年人基本服务制度》,实现兜底保障对象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促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发展方案》,培育社会力量供给主体,建立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多元供给格局,给予适当运营补贴;《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医养融合方案》,实现特殊困难老年人与社区医生签约服务率100%;《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要建设40个标准化社区养老服务中心项目;《农村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完成农村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60%的建设任务;《社区养老服务公众责任保险实施方案》,实现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投保公众责任险占比100%。五是做好宣传动员。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媒体,广泛深入宣传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政策措施,加强对试点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的宣传报道,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引导家庭和个人树立健康养老新理念,激发全社会参与改革的积极性、主动性,凝聚发展的正能量,吸引更多的企业和社会组织参与养老服务领域,为顺利推进改革试点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第三,严密组织,强力推动,确保试点工作高质量推进。一是完成了重大项目的招标工作。通过积极努力,于2019年2月完成了《营口市养老服务智慧信息平台建设》项目的招标签约工作,合同金额2282万元,服务期限2年。2月份完成了《营口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公众责任险》招标签约工作,凡老年人在政府建设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范围内发生人身安全事故,均按照保险协议履行保险理赔义务,两年投保金额95万元;3月中旬完成编制2项规划和智慧信息平台系统建设工程监理自主采购工作。二是开展了特殊和困难老年人筛查摸底工作。为进一步准确掌握全市失能、贫困、计生特困、空巢(独居)等特殊老年人群体的基本信息,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开始对全市2200多名高龄、失能半失能老年人进行养老服务评估,对全市特殊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进行调查,进一步完善特殊困难老年人基础数据和台账。三是启动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改扩建工程建设。印发了《营口市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标准(试行)》。为完成40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改扩建的目标任务,2019年3月上旬,以县区申报、市级实地审核,专业团队设计的步骤,确定了站点的具体名单,目前部分动用资金较少的站点已开始建设,大部分站点定于4月底前完成招标建设工作,5月初投入运营。四是启动了养老服务指挥调度中心建设。为开展养老服务运营监管、指挥调度、智慧体验等,结合全市“12349”养老服务热线,计划新建市级养老指挥调度中心,目前完成装修设计,正在施工。

第四,突出重点,探索创新,完善‘1+2+6’四级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体系。2018年本市已基本完成试点方案的制定、各种配套方案的编制、配套资金的安排等工作,2019年进入项目建设的实质攻关期,本市将全面完善‘1+2+6’四级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体系。一是以居家和社区养老智慧平台建设为重点,整合资源,统筹全市老年人、养老服务设施和服务企业、组织信息数据,实现信息化运营监管,引入专业化团队,积极开展线上线下服务工作。二是以老年人需求为导向,推进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打造示范项目,探索建立系列的养老服务制度,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专业化、标准化发展,完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体系。三是以政府购买服务为切入点,探索解决特殊困难老年人养老需求,制定出台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的优惠政策,扶持一批品牌化、连锁化的养老服务企业和机构,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社会化运作。(根据辽宁省民政厅信息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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