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近日召开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来自乌鲁木齐代表团的代表杨杰在多次发言中提出,全社会需要关注“临界违法犯罪青少年群体”,提出引入专业社会工作力量。
重点青少年群体达9类
在本次会议前,杨杰与多名代表共同对“问题青少年”开展课题研究。让他惊讶的是,“经过调研,在新疆,重点青少年群体已达9类,比国家分析的多了4类。”
杨杰介绍,新疆全区重点青少年群体包括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闲散青少年、有不良行为或严重不良行为青少年、留守儿童、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流浪乞讨儿童、刑释解教未成年人等。
“他们中有些孩子虽然存在一些不良习气,但尚未构成违法犯罪,如果家庭、学校、社会听之任之,那么走上违法犯罪道路只是迟早的问题。”
杨杰表示,当然,这与父母未监护到位,社会不良风气影响有极大关系。
“反之,如果相关部门和社会组织重视了,就极可能挽救这个孩子的一生,挽救一个家庭,挽救一个群体。但仅靠学校、团委等很难完成这项工作,应把青少年法制教育提升到一个更高的层面。”杨杰说,因此,迫切需要在青少年工作中引入专业社会工作力量,需要通过专业的方法、专门的工作模式,教育、帮助、转化重点青少年群体。
新疆人大代表焦亦民表示,加强对青少年法制教育,清理思想“雾霾”,需要家庭、社会各界共同行动起来,承担责任,教育和引导,引入社工力量是非常好的一个渠道。
迫切引入专业社会工作力量
杨杰等人大代表调研后得知,目前,新疆通过国家社工职业资格认证的人员仅有600多人,全国社工职业资格认证通过率仅为20%左右,考取专业证书的不足500人,且其中多为民政系统机关干部,开展青少年社会工作的更是寥寥无几。与此形成巨大反差的是,2013年初步摸排统计,新疆九类重点青少年群体超过8万人。
青少年社工力量与数量庞大的服务对象和青少年多元化的需求相比,差距悬殊。从2012年起,新疆全面开展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牵手行动”,各地在对重点青少年群体分类进行帮教的过程中,明显感觉到缺乏专业的社工力量。
同时,新疆各地普遍存在的一种现象是:一方面是基层街道办、社区需要大量的青少年专业社工,青少年专业社工的数量远远不能满足青少年发展的需要;另一方面是大量的社会工作专业毕业的大学生找不到对口的工作岗位,这直接影响和制约了对重点青少年群体开展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的效果。
杨杰建议,新疆应尽快出台自治区《关于加强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建立健全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职业认证、培训、评估等一系列基本制度。
“政府应在青少年较为集中的社区建立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服务站,辐射本辖区和邻近社区青少年。在重点青少年相对集中的场所——工读学校、未成年犯管教所、社区、农村,设置青少年社工岗位。”人大代表们建议,借助对口援疆机遇,将对口援疆省市的专业社工人员选派到新疆工作,带动本地的社工队伍成长。在公检法司和教育等部门,出台鼓励措施,发动与青少年事务相关的工作人员参加国家社工职业资格考试,从而形成以专业社工为主、义工(志愿者)作为有益补充的专兼结合的青少年服务管理工作模式,“让每一个青少年得到组织的关心和培养。”
(原标题:建议引入专业社会工作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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