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检司法社工 照亮迷途孩子们回家路

唐天正 2023-02-06 09:47   社工中国网 投搞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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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是国家的希望和未来,他们容易受到不良诱惑和社会不良行为的影响,甚至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当前,青少年违法犯罪也呈现出许多新特点。 有这样一群人,他们以未成年人为服务对象,为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及全面发展提供社会服务,他们就是未检司法社工。

青少年是国家的希望和未来,他们容易受到不良诱惑和社会不良行为的影响,甚至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当前,青少年违法犯罪也呈现出许多新特点。

有这样一群人,他们以未成年人为服务对象,为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及全面发展提供社会服务,他们就是未检司法社工。

他们是涉案未成年人与检察院之间极为重要的第三方社会力量,他们要进行考察帮教,做社会调查,用他们的力量帮助服务对象解决困难,更好地回归社会。他们是夜空中的星星,照亮迷途孩子们回家的路。

未成年人的护航者:未检司法社工

近年来,“社工”一词频繁出现在我们身边,他们扮演着为人民服务、为居民解忧的角色。他们所做的工作包罗万象,社区是他们的主要阵地。但今天这里介绍的社工类型有所不同,他们是未成年人的护航者——未检司法社工。

什么是未检司法社工?

简言之,受检察院的委托,从事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服务的社会工作者便被称为未检司法社工。他们以未成年人为服务对象,为这些祖国的花朵调整成长方向,为未成年人护航。

社工与司法社工 同宗旨 大区别

张楠,大学时学的专业就是社会工作。2017年底,还在上大四的她便进入社工机构实习,开始接触司法社工工作,毕业后就职于社工机构成为一名正式的司法社工。张楠介绍说:“可能对于大部分从事社工行业的人来说,最初会对这个行业抱有一丝怀疑,或是惴惴不安。”

四年前,吉林省长春市的社工领域较为单一,主要以专项社工为主,主要驻扎在街道与社区,很多人以为司法社工与社区里面的社工是一样的,没什么区别。也就是这样的误会,让很多人并不知道像张楠这样专门从事司法社工工作的人到底是怎样开展工作的。

张楠说:“司法社工、医务社工、学校社工这些都是社工的分支,经过四年的专业知识储备以及实务能力的积累,主要凸显专业性,而传统认知中的社工更多的是帮助辖区居民解决生活等相关问题。”

受检察院委托开展相应工作的司法社工,需要做社会调查、风险性评估、心理测评、考察帮教等工作,用他们的力量帮助服务对象解决困难,更好地回归社会。相比检察官来说,司法社工的工作更个性化,更有定向性和针对性。比如,涉案未成年人回归社会需要正向推动,而司法社工做的正是此类工作。一些经过他们考察帮教的涉案未成年人考入理想院校,毕业后能进入国企工作。司法社工的帮教对他们的人生是有积极影响的,促使了他们的良性转变。如果没有司法社工的介入,涉案未成年人的生活可能会脱轨。

司法社工在考察帮教服务对象的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一是提升服务对象的法律意识;二是提升家庭教育水平并促进亲子关系;三是切断服务对象与之前不良朋辈群体的联系。

从事司法社工四年来,张楠也遇到过难题,在解决难题的过程中,她不断摸索,积累经验。对于司法社工来说,让服务对象敞开心扉是最难的一点。万事开头难,只有投入更多精力去交流沟通,才能了解服务对象的需求,进行精准帮教。张楠也希望能通过自己的工作,让更多涉案未成年人的生活能够步入正轨,顺利回归社会。

服务对象情况不一 有顺利 有难题

苏静,长春市益友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促进中心司法组总督导,从事司法社工工作多年,已经从一线社工转为后方督导,帮助司法社工们更好地为服务对象解决问题。

苏静最开始也是普通社工,后来才转岗到司法社工,刚好她有着咨询心理学的学习背景,对司法帮教个案更擅长更得心应手。

苏静对于她的工作有着自己独特的认知:“最开始长春市的司法社工没有现在这么普及,大概也就两三个人,也是有些短板,但做司法社工是我对自己未来职业发展方向的规划。自从做社工以来,我接触过很多小孩儿,他们很单纯,他们需要一个人告诉他们什么事情该做,什么事情不该做,他们需要有人对他们的行为进行干预,减少和预防他们出现问题。”

苏静也不是一接触司法社工工作就得心应手,起初选择社工工作,也是希望自己学到的内容能对社会有用,而司法社工的工作较普通社工,难度高了不少。司法社工需要摒除对服务对象的刻板印象和已有标签。比如从卷宗上了解到,服务对象有抢劫或破坏他人财物等性质恶劣的行为,就不能从内心将服务对象否定,而需要时刻提醒自己要通过努力去改变他们,不能用常识性的道德标准去评判这些孩子。有配合的孩子,也有不配合的孩子,有些有反社会型人格障碍的孩子不愿接受社工的帮助,并不是与社工接触几个月的时间就能改变的。几个月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并不是很长,司法社工能做的就是在与其接触的时间内尽可能地改变他们,让他们走上人间正道。

苏静举了两个例子,在她讲述这两个案例时,听到了她内心的自豪感,也听到了面对不配合的服务对象时的无力感。

其中一个服务对象,苏静接触了大概6个月的时间,最初与他对话时听到的都是“不错、挺好、都行”这类回答,仿佛他给自己周围画了一个圈,与世界分隔开来。他从不向人表达他的喜怒哀乐,只要是家长安排好的,便没有满意与不满意。苏静则在工作中,给他更多自由选择的机会,为他专门制定一些目标,比如两人见面,苏静会让对方选择哪一天、什么时候见面。在帮教过程中,大多会培养服务对象产生一些兴趣爱好,苏静给出了很多选择让对方挑选,读书、看电影、学乐器、健身,让对方认为她并不是一个管理者,而是一个短期的教练,他们要共同完成一个目标。慢慢地,这个服务对象开始选择自己喜欢的事情,也开始对自己的人生负责,他们的交流也多了起来,如今这个服务对象已经考上大专。司法程序上,也对其进行了不起诉处理。

这名服务对象起初是因为酒后破坏他人财物的行为促使司法社工介入的,苏静也对他进行了分析:“他的这种行为是一种情绪的表达,是压抑到极致的一种宣泄,他破坏了车窗,翻找了车内的东西,但其实以他的家庭条件来说,他根本不需要那些东西,这属于一种病态心理。最后经过与家长的共同努力,终于将孩子拉回了正轨。”

从苏静的话语中,不难听出她对整个帮扶过程的自豪。的确,作为司法社工,最希望看到的就是通过自己的努力,帮扶对象能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对自己负责的人。

有顺利的便有不顺利的,苏静接触的另一位服务对象,帮扶过程南辕北辙,一直达不到效果。对方的父母都在南方打工,机构希望他能在长春谋生,经过多次沟通,服务对象称自己在德惠正在学习美容美发,并承诺学习完本学期后便去南方投奔父母。今年3月至5月,由于疫情原因,服务对象称回德惠时被集中隔离了。由于苏静与对方只能通过线上沟通,一直没有办法确认其实际情况,后来其他同事碰巧知道了对方的消息,原来他根本没有回德惠,而是在长春居住,其所在地点又处于风险地区,已经无法保证三餐。苏静并没有怪罪于他,而是赶紧联络给他协调一些物资。苏静也没有想到,一个多月的时间里,她一直在被欺骗。刚刚确认情况不到两周,对方确诊阳性,被送往九台治疗,多次辗转。苏静说,每次与他沟通都很操心,会担心他会不会不配合防疫要求,会不会与室友发生矛盾,之前建立的信任早已没了。

这名服务对象是因为寻衅滋事才接受司法社工帮教的,帮教时间一结束,苏静便再也无法联系上此人。苏静很无奈,这便是司法社工工作的常态,既有顺利的,也有难题,只能由社工们自己消化。

司法社工机构做实事促发展

徐博,长春市益友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促进中心理事长,他简称自己的机构为长春益友社工。2018年5月起,长春市益友社工在共青团长春市委、长春市人民检察院、长春市民政局等单位的支持下,通过承接共青团长春市委、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检察院、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检察院、长春市南关区民政局等部门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社工服务”和“政府购买司法社会工作服务”等项目,开始探索开展未成年司法领域社会工作相关工作,截止目前,长春市益友社工累计承接约300余例罪错未成年人案件,开展罪错未成年人社会工作个案服务近200例。在发展过程中制定了机构《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服务规范》和《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社会调查指南》等服务标准指导司法社工开展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服务,开发了困境青少年心理测评系统,用于辅助开展涉罪涉案未成年人帮扶工作。

徐博介绍,目前长春益友社工的司法社工主要面向三类群体开展服务:一是涉罪涉案青少年(罪错未成年人)。主要开展适合未成年人的社会调查、考察帮教、教育训诫、亲职教育等社工服务。二是被害未成年人。主要开展被害未成年人的心理疏导、困难帮扶、自护知识普及教育等社工服务。三是普通和边缘青少年。主要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禁毒警示教育等预防类服务。

虽然长春益友社工在司法社工方面的发展前景广阔,但是徐博依旧有着自己的担心。徐博说起了如今司法社工机构面临的最大困难,“我觉得我们面临的最大的难题,就是整个未保体系还没有健全,属于建设当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一十三条,‘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对于那些判定附条件不起诉的帮教对象,需要在帮教的6个月或更长的时间里找到合适的帮教场所,如今缺少这样的场所,缺少合适的帮扶基地,是未成年人司法社工帮教过程中的一大难题。”

徐博介绍,目前,也有些帮扶机构存在,但是存在匹配度不高、保障机制不健全的情况,并没有形成链条式机制,未成年人保护法提出建设专门学校实现此类职能,但长春市的相关建设依旧处在空白阶段。如今,长春市正在多方动员,各方也在支持相应的帮扶基地建设。长春益友社工也在多方动员,联络爱心企业或帮扶基地,暂代帮扶职能。

徐博说了他自己的梦想,“尽最大努力,让这些未成年人回归社会,成为社会栋梁。”长春益友社工的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填补了长春市未成年人司法社工领域的空白,通过链接社会组织、帮教机构、检察院“团干部+检察官+青少年社工+心理咨询师+青年志愿者+社会爱心人士”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社会支持体系,虽然当前在实践的过程中偶有坎坷,但相信未来在各机构的互帮互助下,将实现社会力量对检察机关未检部分的帮扶,实现社会支持网络的搭建。

当前,司法社工机构已成为涉案未成年人与检察院之间极为重要的第三方社会力量,与检察院共同建设社会支持网络,是徐博、张楠、苏静以及每个司法社工的人生目标。他们有一个共同的方向,便是做好夜空中的星星,照亮迷途孩子们回家的路,照亮他们未来的人生道路。

案例一 重回校园之路

主人公:小明(化名)

案例简介:小明在一时冲动下犯下过错,根据法律给予未成年人的保护,检察院最终作出了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并由司法社工进行为期半年的考察。通过与司法社工的朝夕相处,最终小明重归社会,享受青春。

青春的冲动

小明是一个四口之家的长子,家中除了父母还有一个小他十几岁的妹妹,父亲做装潢生意,母亲是一名全职太太。小明是一名即将高考的高三学生,就读于一所三类学校。他是美术特长生,文化课的成绩也不错。

2018年初的一个晚上,与往常一样,小明饭后坐在沙发上玩着手机,向来严格的父亲看到他没有学习就严厉地教训了他几句,结果小明一气之下离家出走。几天过去,小明身上的现金已寥寥无几,他做了一个大胆的决定—抢劫。他简单地伪装了自己,便在路边寻找目标,刚开始路过几名女性他不忍下手,在看到一名男子后,将其视为目标,实施了他的抢劫计划。初次犯罪的紧张与害怕令他一击未成反被该名男子制服并送到公安机关。

小明在走出家门的那一刻永远也不会想到,再次与家人见面竟是在公安局的审讯室中,这一切恍若隔世……

重回校园的希望

小明头脑发热的抢劫行为构成了犯罪,公安机关依法走完程序后,将案卷递交至检察院。万幸的是,小明的行为并未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且得到了被害人的谅解。案子送到检察机关后,检察官收集了小明的资料,发现这是一个平时无不良行为也无不良交往的孩子,学习成绩还很不错,无前科。考虑到小明是个未成年人,根据2010年10月最高法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若干意见》中第三部分第二十一条中再一次重申的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活动的基本原则与处理方针:“对于未成年人犯罪,在具体考虑其实施犯罪的动机和目的、犯罪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的同时,还要充分考虑其是否属于初犯,归案后是否悔罪,以及个人成长经历和一贯表现等因素,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进行处理。”最终检察院对小明作出了附条件不起诉决定,由司法社工对其开展为期半年的考察。半年后,社工将给出社会调查报告,并由检察机关最终决定是否对其进行起诉。

在司法社工了解了整个案情和小明的家庭情况后,检察院、社工机构与被考察人签订帮教协议,司法社工的考察与专业服务就此开始。

社工的介入

经过社工的初步了解,小明生活在一个四口之家,与父母和年少的妹妹一起生活,是一个典型的核心家庭。这样的家庭结构简单,更具灵活性和独立性,对家庭中平等关系的建立比较有利,为小明的成长提供了良好的助力,也为社工的工作介入提供了良好的基础条件。社工进一步了解发现,小明的家庭教育是传统的“严父慈母”的模式,更偏向于专制型家庭。父亲对于小明的教育占据主导地位,态度强势、方法生硬,由于自身的文化水平有限,所以对小明的学习成绩十分关注,对其他方面的教育非常薄弱。母亲在家庭中的角色是一个“慈母”的形象,照顾孩子们的生活起居。这样的教育方式会让孩子与母亲产生一种“同病相怜”的感觉,会与母亲的关系更加亲密,这一点也体现在了小明一家的身上。

经过初步的评估,社工将小明此次抢劫事件的原因归结为两点:一是小明本人的法律知识不足,法律意识薄弱,存在侥幸的犯罪心理;二是小明的家庭教育存在问题,父母对小明的教育与引导不充足、不充分,综上所述,帮教目的主要有以下几点:第一,帮助小明认识到法律的权威不容侵犯,为其普及法律知识,提高守法意识;第二,以家庭为切入点,引导小明父母意识到现阶段家庭教育的不足,促使小明父母的家庭教养方式从原本偏向于专制型向民主型转变。

社工初步工作计划是以两个月为一个周期进行服务。第一周期的服务目标是帮助小明父母意识到现阶段家庭教育方式带给小明的不良影响,帮助小明家庭梳理事情发生的原因。第二周期的服务目标是帮助小明家庭改善家庭教养方式,以亲子沟通作为工作的切入点,提高家庭沟通效率,进而向小明父母输出民主型家庭教养方式。在这一阶段,社工通过为小明父亲普及科学家庭沟通方式知识和布置家庭作业两种手段,帮助小明父亲不断改变。第三周期将对服务效果进行巩固,将小明家庭的教养模式向民主型转变。在整个工作周期中,对于小明的法律知识教育将始终贯穿其中。

具体介入工作中,社工首先借助系统式家庭治疗模式中的差异式提问和家庭作业技术以及叙事治疗当中的问题外化手段对小明家庭展开帮助。社工帮助小明父母分析现阶段的家庭结构及优势,为小明父母建立信心,同时通过讲解常见的三种家庭教养方式(专制型家庭、放任型家庭与民主型家庭)令小明父母认识到家庭环境对于青少年成长的重要性,也为小明父母科普在放任型家庭与专制型家庭背景下成长,会对青少年性格与为人处世方面造成什么样的影响。之后,社工帮助小明父母梳理小明整个犯罪行为的过程及心理变化,帮助小明父母了解小明内心的想法以及多年不恰当的家庭教养方式带给小明的影响。

最后,社工给出专业意见以帮助小明及其家庭向更健康的良性生活转变。社工建议小明父亲加强与小明的沟通。由于小明是通勤,亲子相处的时间并不少,所以社工为小明父母布置家庭作业,要求小明父母每天要与小明进行有效交流,主题可以是学校的事情或者未来的想法等,目的是增进家庭成员之间的沟通。同时,社工也提倡父亲在家庭中要多听妻子与小明的想法和意见,对小明的想法要多加回应,对小明的决定提出各种引导式的分析或者意见。

为提升小明的法律知识,社工通过带领他参加检察院的“检察开放日”普法宣传活动和一些其他的“模拟法庭”活动,来提升他对法律的熟悉程度。经过社工的介入,小明能够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识,对自己之前的犯罪行为有了深刻的认识。

未来在招手

为期半年的介入后,小明的法律知识面得到拓展,法律意识增强,学习成绩也稳步上升。期中考试结束之后,小明的成绩始终保持在班级前十名。小明的父亲在与全家沟通后,决定全家利用假期出去游玩,一是为了鼓励小明知错能改,二是奖励小明学习进步。通过这件事情,能够看出小明及其家庭正在向更好的方向发展。

案例二 忏悔的少年

主人公:小Z(化名)

案例简介:小Z一时冲动下,纵火烧毁了地下车库的杂物,在法律意识淡薄的状态下,触犯了相关法律。在讯问过程中,小Z流下了悔恨的泪水,检察官与司法社工在社工所作社会调查报告中也看到,小Z本性不坏,只需要稍加矫正,就能够茁壮成长。

看守所内的他

“孩子平时表现都挺好的,为人忠厚老实,也没打过架,我也没想到会发生这种事情,求求你们帮帮他。”一位中年大姐含着眼泪对检察官说。

“这样吧,孩子的日常行为表现,你和我们的司法社工进行沟通,司法社工需要了解一下。这位是我们检察院的司法社工姚社工,我们今天来是走一下必要的法律流程,请配合我们的工作。”来自长春市某基层检察院的检察官说。

就在这时,看守所的警卫押解着一名青少年进入了审讯室,望着自己的孩子戴着手铐,被冰冷的铁窗隔开,孩子母亲的眼泪再次不自觉地滑落。

“您好,我是司法社工,检察官在讯问的时候您是不能够插话、拍照的,所以请先把手机交给我来保管,之后我想了解一下孩子的家庭情况、日常行为表现等,希望您能够如实作答。”司法社工上前说道。

冲动的代价

2018年初,刚刚放学的初三学生小Z来到自家小区地下车库里自己的“藏宝地”,他平时在这里放置了一些书本、画册和其他的一些小东西,但是找了好久都没有找到自己的东西,小Z一气之下就用随身携带的打火机点燃了地下车库里的废物、废纸。幸亏当时周围并无机动车辆,火势被巡逻的保安及时发现并加以控制,未造成更大的损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放火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检察官的话语让小Z意识到自己行为的严重性,在讯问的过程中小Z流下悔恨的泪水,一五一十地说出自己的犯罪经过。

据小Z母亲讲述,小Z生活在一个完整家庭当中,父亲常年在外地打工,母亲是业务员,平时与母亲交流的时间比较多,平常在学校也是很老实,没做过什么出格的事情,没有什么坏习惯。他小时候查出过轻度癫痫,在睡梦中犯过几次,为了减少孩子的担心,母亲没有和孩子说过。社工又与家长聊了几句,检察官的讯问也结束了。

扎实的社会调查

回去的路上,检察官对社工说:“我觉得这个孩子本质应该不坏,给你一个任务,你给这个孩子做一份涵盖青少年本身及其在家庭和学校情况的社会调查报告,到时候能够用得上。”

“好的,我也觉得这个孩子应该问题不大,他的家庭监管还是有的,另外还在读书,也有学校监管,这次的事件也能够为他的家庭敲响警钟。”社工回答说。

提审的第二天,小Z被作出取保候审决定,继续回学校读书和学习,因为他马上就要中考了,检察官不希望这次的事情对他之后的学习生活造成无法改变的影响。

社工开始制定社会调查计划,决定首先通过家庭与学校的反馈调查小Z的成长经历、生理心理状况、认知水平及行为习惯,以分析导致其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多种风险因素及再犯可能性,为检察官是否决定起诉提供依据,为法官判决提供参考,

“老师您好,我是检察院的司法社工,按照规定想和您聊一下小Z在校期间的行为表现,希望您能够如实地和我们聊一聊。”社工说。

Z平时在校期间与同学们相处挺融洽的,也没听说和哪位同学闹过大矛盾甚至打架之类的。这个学生我觉得还是挺有涵养的,没犯过大错。学习成绩方面,理科比较好,文科稍微弱一些,英语不是那么好,别的一些不良的行为习惯也没有,早恋、打架等都是没有发生过的……小Z的班主任和社工娓娓道来。

“家长你好,我是司法社工,之前提审的时候我们见过面,这次找您主要是想和您聊一聊关于小Z的教育。您看小乙虽然说是冲动犯罪,但归根结底还是由于他的法律意识淡薄,您必须抓好孩子的法制教育,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都要说清楚,不要让他沾染上一些坏习惯。压力大就允许他稍微放松,劳逸结合,要多听听他自己的想法,这样的家庭教育才能对孩子起到一个好的促进作用,您说是吧?”社工与小Z的母亲说道。

“对,通过这次的事情也让我有了这方面的意识,我以后一定多多关注他。”小Z的母亲说。

社工从家庭和学校两个方面了解到了小Z的日常行为表现等情况,从这些信息来看:个人方面,小Z属于初犯,也是冲动犯罪,在校期间表现良好,没有接触社会不良人员、社会闲散人员。家庭方面,小Z的家庭是原生家庭,母亲对其重视度很高但有些强势,所以小Z才将一些东西放在地下车库不带回家。他需要自己的独立空间,这一点需要社工引导小Z与母亲进行沟通。社会因素方面,小Z一直在校学习,学校的监管对其重归社会也起到有利作用。

综上所述,小Z的再犯风险属于低度。

走向新生活

根据社工的社会调查报告建议,检察官对小Z的案件进行了酌情处理,小Z回到了学校继续完成学业。希望小Z在今后的学习和生活当中能够克制自己的情绪,敬畏法律的权威,不再做出触犯法律的事情。

案例三 拨云见日的人生

主人公:小宇(化名)

案例简介:被侥幸心理蒙蔽双眼的小宇,人生路途逐渐偏离正轨,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待公安机关将其带走时才追悔莫及。检察院与司法社工的介入让小宇拨云见日,人生路途重现美好阳光。

迷途的少年

“哎,小宇,你这儿还有没有去上海的机票啦?”小姑娘漫不经心地问。

“当然有啦,你要多少啊?”小宇在电脑前窃喜自己又来了单生意。

小宇家境优渥,接触的朋友与自己年龄相仿且对物质方面有着狂热的追求,他的虚荣心极度膨胀,但毕竟父母给的钱是有限的,有时会难以支付需要购买的商品,他于是做起了“生意”。

小姑娘通过朋友的介绍得知小宇能弄到机票,价格也比较优惠。小姑娘是一个频繁出行的人,于是经常在小宇这里买机票。

一次在小宇这里买机票时,虽然上一批机票还没有交付,但小姑娘出于对小宇的信任又买了几张机票,并将几千块钱打入小宇的账户中。看到卡里的余额一下子变得这么多,小宇心生邪念,将小姑娘“拉黑”,玩起了“失踪”。前后打给对方的1万多块钱明显是打了水漂,小姑娘拨打了110,警方在第一时间将小宇抓获。此时,小宇差两个月满18周岁。当自己被拽上警车,小宇才意识到了事态的严重性,但为时已晚。

暗下决心改变自己

小宇不是不知道自己的行为是错的,但是侥幸心理蒙蔽了他的双眼,总认为自己还小,家庭、社会对自己有足够大的包容度。况且被害人只要找不到他,就永远不会开天窗。法律的严明让他知道了自己的错误。

检察院鉴于小宇认罪态度诚恳,社会危害性较低,决定附条件不起诉,设置半年的考察期。在考察期内,由司法社工进行监督考察和帮教工作。同时在社区进行一定时长的义务劳动,并接受检察机关的法律知识教育。

在人身受到限制期间,小宇对外面的生活十分向往。小宇暗下决心,决定认真调整、改变自己。

小宇开始了不一样的人生。他时常跑到社区为居民提供志愿服务。在司法社工介入初期,他不愿意与社工有过多的交流,佝偻着背,视野压低。在他看来,他现在只能忏悔,任何表现及言语都是罪过。

家庭教育的缺席

在一次面谈中,小宇收到了一份心理测评表。填表期间他的父亲显得善谈得多,加之暑天的燥热,父亲边拭汗边说:“我儿子平时挺乖的,为了他我也是费了不少心,平时零花钱从没少过。初中的时候发现他接触了学校里的坏学生,我也是二话没说直接给他转学了。你说我还能怎么办?”一旁的小宇一言不发,仿佛整个世界都与他无关。

“您平时陪孩子多吗?”社工问。

“谁都想多赚点儿钱给孩子更好的生活,要不吃啥喝啥?早年我在南方做生意,那时候孩子小,我也管不上他,他母亲还得照顾他妹妹。我觉得只要给他们物质上的满足就可以了。学习不好咱就去念个体校,以后有机会就当个体育老师啥的,也算是了却了我的一桩心事。”父亲说话时眉头紧蹙,将所有的无奈与懊悔锁在眉宇之间。

小宇有时停下手中的笔,仿佛要打断父亲的话,却只是眨着眼睛,恨不得把自己要说的话全都吞掉。

从问卷中可以看出,小宇的家庭教育严重缺位,小宇的父亲一味地在经济上投入而忽视了情感上的支持。虽然小宇对父亲没有任何怨言,但对于他来说,唯有朋友可以给他心灵上的慰藉,但是那些朋友却助长了小宇的攀比心理,诱导他一步一步走向犯罪的深渊。

为了让小宇的父亲意识到自己的问题所在,社工在与小宇父亲交流的过程中,劝告其要对小宇多给予关心,不要一味地只投入金钱。小宇在情感方面是需要极大支持的,之前与社会上的朋友有更多话题,恐怕是在无助难过时,唯有他们才能给予小宇心理安慰。小宇的父亲原本不以为然,但经过社工的反复沟通,认识到自己对儿子缺少了陪伴。

拨云见日迎接希望之光

随着帮扶工作的深入开展,小宇慢慢地接受了当下的自己,听听音乐、看看书,不再整天对着电脑百无聊赖。音乐也成为小宇与社工间交流的突破口。

“你喜欢听谁的歌呀?”社工问。

“我比较喜欢黄老板的歌。”小宇弱弱地答。

“我比较喜欢听烟鬼的,不过我晓得黄老板跟霹霉关系不错……”社工欣然回应。

“我儿子最近还看书了,看的那本书叫……叫……叫什么风筝。”小宇父亲努力回想。

“《追风筝的人》。”小宇刻意加重语气,抗议着父亲的说辞。

“对对对。就是这个。”父亲的手指跟随声音一顿一顿的。

原来的小宇都是消极度日,现在的他通过书籍来充实自己。他发现当下阅读的《追风筝的人》中的主人公跟自己有契合的部分。主人公的爱与救赎无形中被小宇投射到自身,自己犯下的过错只能通过自我认知以及行动来不断救赎。

小宇与社工交流的内容也比从前多了。在这几个月里,小宇感受到家人、社区以及社工的支持,他也愿意放下自己的戒备,接受变化。心里打开的这道缝隙,足以让一道希望之光洒进来,这就是美好的开端。

点燃心中之火

考察期过半,小宇已渐渐适应现在的生活,帮居民办理手续,帮父亲打扫花园,同社工进行交流……生活的节奏似乎慢了下来,这样也可以静下心来梳理情绪,多跟自己对话。社工进行定期的电话回访了解小宇的近况,小宇遇到问题也会及时向社工陈述。原本的他急躁、物质,对人情冷暖有些漠视,而今他把更多的精力转移到关爱他人上来,这也许是将一颗心变得更加柔软的最好选择。

小宇认为自己应该有进一步的提升,之前的生活总是以父亲喜欢的方式按部就班,这并不是他想要的生活,他本可以选择走一条自己喜欢的路。小宇一直对工商管理感兴趣,虽然是体育院校毕业,但他决定试一试。社工在得知他的想法后,也表示赞同。小宇报名学习了工商管理,父亲很支持他的选择。“如果可以的话,厨师也是不错的,毕竟我还挺喜欢做饭的。”小宇笑着说。

“我儿子的变化可大了,以前只有我给钱不够用的份儿,现在还知道我赚钱不容易。前几天给他钱竟然说给得太多了,把多余的钱又还给我了。”小宇的父亲难掩喜悦。

之前犯下的过错让小宇重新审视自己。遇到困难跌倒并不可怕,可怕的是缺少重新站起来的勇气。好在希望之火已被点燃,小宇开始了不一样的人生。

(长春市社会工作者协会根据长春市益友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促进中心提供材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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