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甸地震灾难社工手册(六)——灾难社会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2014-12-15 10:58   社工中国网 投搞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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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政部的统一部署,中国社工协会服务队于九月十二日进驻鲁甸县火德红镇安置区。结合近三个月的服务情况,服务队总结形成了“鲁甸地震灾难社会工作手册”,在此对手册按篇章进行连载,供业内同行交流。

鲁甸地震灾难社会工作手册

茆永福  林平光  主编

第二部分  灾后社会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二、灾难社会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一)社会工作者参与灾难救助服务的流程

在整个灾难救助服务过程中,社会工作者的责任和义务是帮助政府了解实际情况、反映实际需求,协助政府作出正确的决策,同时要协助落实政府的救助政策,为受灾群众提供直接服务,发挥起政府和受灾群众之间的桥梁作用。

社会工作参与灾害服务一般可分为以下四个步骤:

第一,获得政府的授权,即获得行政系统的接纳,被赋予参与决策系统的权利。

第二,建立社会工作中心指挥机构,与政府的中心行政机构进行协调、配合。只有这样社工专业对困境人群需求评估的特长才能得到充分地发挥,所获得的信息以及据此信息作出的援助计划才有渠道到达灾难管理的决策机关。

第三,根据行政中心机构的安排,规划服务区,建立社会工作专业服务系统。服务区的范围越小越好。每个服务区设一个小分队,每队应由专人负责与中心机构的联系,以保证信息的畅通、服务行动的迅速和有效。

中心机构应该更多地关注服务区之外的救助资源和信息的提供;而服务小分队除了提供服务之外,应该更多地关注服务区内的需求评估。将两者结合起来,随时修订服务计划,以更好地满足受灾群众的需要。

(二)社会工作在灾难各阶段中的实施

受灾群众是社会工作第一救助人。社会工作者往往是组织和协调他们进行紧急安置的第一专业人员,在灾难发生的各个阶段中,社会工作者有着不同的目标与工作。

1、平静期和灾前准备期

在此阶段,社会工作者扮演着知识传播者的角色,他们教育民众如何预防灾害和应对灾害的发生;

具体工作如下:

1)宣传:深入开展各类灾难的预防和救助工作的科普教育活动,增强广大群众的公共安全意识,提高灾难的防御和自救互救能力,并开展应急演练,增强灾难预防和救助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知识储备与协调:针对不同的专业,社会工作者协助的侧重点有所不同。在灾难的预防工作中社会工作者要对其他专业人员的专业和功能的了解较为清晰,一旦灾难来临,在灾难现场的救助过程中,彼此之间的协作和配合就会显得比较默契。

2、灾难发生和紧急应对期

灾难的紧急救援到一个月内的临时安置阶段,此阶段又可分为三期:

(1)灾难发生后的72小时以内,这个期间的工作目标是生命安全的维护。

A. 服务内容:生命救助;安全避难安置;安抚情绪不稳定者;做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

B. 服务方式:情绪疏导和信息宣传,尤其是生活信息的传达。如,什么地方可以避难;在何时何地发放食品、饮用水、生活必需品;在什么时间、由谁来进行卫生消毒等等。

C. 服务目标:挽救生命,让受灾群众获得安全感,包括生命救援、临时安置、危机处理以及需求评估等。

在整个服务过程中,社工常做的一项工作就是组织和管理志愿者,让他们有效地协助开展灾害救助工作。除了社会工作者,提供灾难现场救助服务的专业人员通常还包括医疗人员、公共卫生人员和心理治疗师。社会工作者与医疗人员之间的协作和常规状态下的医院社会工作有些类似,但需要将灾难的影响因素考虑在内。社会工作者与公共卫生人员之间的协作,多通过协助传播正确的卫生常识、实施疾病预防措施等方式实现;社会工作者与心理治疗师之间的协作,则是通过对个案服务对象进行初步诊断和专业转介、帮助个案服务对象适应环境等服务来实现。

(2)灾难发生的第三天至第十天是所谓的“危机处理期”。此阶段的工作目标是要预防进一步的伤害,尤其是仍滞留在灾区不肯离开的民众,更要特别注意他们的安全。

(3)灾难后两个星期至一个月是临时生活庇护及生活需求的评估期。

A. 服务内容:临时住宅安置、基本生活秩序的恢复、受灾人员情绪的稳定以及受灾人员信息网络的建立等。主要的工作目标是在安置服务、情绪安抚、赈灾措施、资源协调等。

B.服务方式:

1)提供生活区指南;规范日常生活行为;

2)发放各种救济物资和伤亡补助;

3)办理各种救助申请;

4)组织开展受灾人员的信息调查。           

C. 受灾人员信息调查的内容包括:

住宿——掌握临时住宅/帐篷数、户数、人数,兼顾户籍调查,为后续的救助提供基础数据;

饮食——是否有专门的单位负责受灾群众的日常饮食,负责到何时,什么时候需要群众自行料埋,食品供应是否有保障;

卫生——厕所情况如何,用水供应如何,是否需要消毒,联系消毒单位等;

医疗——服务区内是否有医疗站,医疗站的服务是否能满足服务医内群众的需求,必要时联络相关机构,增设医疗站点。

D. 物资分配提供依据:

E. 服务目标:了解受灾群众需求,找到工作的切入点。

3、灾后重建期

从受灾群众日常生活的恢复,到他们的社会网络和社会环境的重建,社会工作者都会发挥很重要的作用。通过各种服务,协助受灾个体逐渐恢复从微观的个人、家庭和社区乃至宏观的社会各个系统的功能,重建因灾难而受到破坏的人与环境(自然和社会)的和谐状态。

A.服务内容:建立管理模式,完善服务体系。生活重建、关怀弱势群体、心理重建以及重新建立制度。

B.服务方式:建立服务区内或更大范围的广播通信系统,以便于信息的传播;建立服务中心,一方面承担中央行政系统的救助服务,另一方面为服务区内居民提供他们所需要的服务或进行专业转介;为特定人群提供服务,包括为儿童、青少年、老人和残疾人提供服务。

C.服务目标:为地方政府行政机构提供决策信息,解决受灾群众的困难。

灾后重建又可具体分为以下两个时期:

(1)在灾后一个月至半年内,此期间的工作分为灾区的工作和一般社会的工作两种。

灾区的工作:很重要的是要建立临时屋,协助灾民迁入。社工人员要让灾民知道政府抚恤的内容,他们可以到哪里寻求协助,让灾民感觉有保障。在这个阶段,社工最重要的工作在于资源整合、规划和分配,让由下而上的爱心能做到最有效的运用,受灾民众可因此获得最好的照顾。

一般社会的工作:对社会大众来说,要做的则是情绪重整,机会教育和复原力的重建等工作。

(2)灾后六个月至三年的中长期重建阶段,家庭和社区的重建都是很重要的工作。

家庭重建:灾民家庭重建要和一般家庭重建分开来谈。灾民因家庭成员改变,家庭结构跟着改变,家人关系由于缺乏私人领域,其互动变得相当粗糙,这些都需要用社会个案工作或小团体技术进一步去关心、支持。至于社会上的一般家庭,因笼罩在重大灾难的阴影中,也可能出现不安、恐慌等情绪,这些负面情绪的处理及互动方式的重新调整,可以运用小区工作、社会教育或是观念倡导的方式处理。

社区重建:小区重建必须考虑到小区总体营造的观点,其中又可分为新建小区和原有小区重建两种。营造新建小区的重点,在于协助也许并不互相熟悉的小区居民产生认同感,让他们在这个新的组织机构关系中,有新的社会内容及社会行为,形成一种新的城乡风貌。而原有的小区重建重点,则是促成或加强居民的小区共识,让居民就自己的房屋、小区、公共空间等的需要和想法,先进行讨论,整合聚落的重建计划,凝聚小区意识,并配合“当地化”,为长期的灾后重建工作奠定基础。要做到这一点,每个服务区的小分队在服务过程中,都需要探索当地服务的规律,建立一系列相对稳定的服务模式同时吸纳和培养当地的专业服务人员,将灾难服务逐渐转化为常规的社区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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