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困难家庭妇女寻社会资源—社工扮演多重角色

林泳诗 2014-08-26 11:11   南山区阳光家庭综合服务中心 投搞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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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个案中,服务对象的客观条件使她难以申请到政府的资助。故此,社会工作者除了在心理层面做工作外,应更多地发挥资源协调者,利用所拥有的专业网络为服务对象寻找资源。

(一)基本资料

服务对象:李XX 、女、61岁、深圳户籍、下岗、患乳腺癌

社会工作者:林泳诗

督导:陈义飞

个案来源:社会工作者上门探访挖掘所得

(二)、居住情况

服务对象所居住的地方属于旧型小区,房子面积约70平方米,二房一厅。该栋住宅为小区物业管理的宿舍楼,原来的老住户大多已经搬走。家里堆满了很多废旧的物品,简单装修,家具较为简陋,居住条件一般。

(三)、家庭背景

服务对象于1983年来深,曾在蛇口老工业区友谊公司工作15年,直到1998年1月失业,因为当时其还没拿到深圳户籍,公司只赔偿1万多,并不再为其缴纳社保。服务对象在1999年获得深圳户籍,其时已达52岁,超过退休年龄,不能再续交社保,故此,服务对象无法享受社保政策。2006年服务对象患上乳腺癌,属于早期,但为恶性肿瘤。同年6月于中山医科大学附属的肿瘤医院进行切除手术,费用约为22000元,花去家中大部分积蓄。医生建议服务对象进行化疗彻底根治,但由于化疗费用甚高(5万/次),其选择内分泌治疗,需服药5年,若服药期间癌细胞若发生转移则必须进行化疗。

丈夫陈XX于1983年招调来深,故其到深时已拥有深圳户籍;在蛇口老工业区友谊公司工作至退休,目前退休金约为3000元/月。陈先生患有糖尿病肾病3期,视力急剧下降,每日需定时服药,每周需打针控制病情。儿子陈X目前就读于某大学医科学院,于明年7月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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