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人而异展开帮教—对刑释解教人员的法律援助(3)

2014-08-25 09:49   中国社工时报 投搞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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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工应该用因人而异、因材施教的方法进行帮教,针对案主的性格、特点、遇到的实际困难进行沟通交流、心理开导、提供法律援助以及政策扶持。

2、针对沈某强烈的就业愿望和自身努力,通过提供政策帮助,鼓励自新自立,重新就业。

10月12日:沈某又一次带着困惑找到矫正社工。“我想咨询一下有关《劳动法》的一些规定,维护自己的权益?”与沈某交谈后得知,原来沈某工作的那家公司,原先答应试用期3个月后正式签订录用合同,缴纳三金。可是,试用期结束后公司却不愿为其缴纳三金,在再三商讨催促无果的情况下,沈某毅然辞去了这份工作。虽然之前社工再三叮嘱沈某慎重考虑,可是事已至此,也只能另找出路了。现在一家4口,还有一个刚出世的小宝宝,全家没有一份固定的收入,上有老下有小,除了沈某没有其他的劳动力,但是仅凭初中学历没有任何技能又有案底的他如何找到一份能养家的工作呢?这段时间来,沈某一大早就出门,奔波于各家超市、卖场、物业公司、招聘单位之间,求职简历投了好几份,可总是杳无音信。沈某表示:“哪怕是搬运、装卸、苦力我都可以做的,我不怕苦不怕累的,我有力气的……。”

之后的一段时间里,沈某又多次跑来向社工诉苦、求助、反映一些求职过程中遇到的困难,社工总是尽力为其指导求职面试中的一些技巧,也经常向其传递一些求职信息,了解到他的妻子也可以开始工作了,便为其妻子在社保中心登记合适的求职信息。通过沈某以及其他方面了解到,这段时间以来,他跑了不下10家单位,有超市理货员、超市水产搬卸工、物业公司、保安、联防队员、娱乐场所服务员等不同工种的工作,虽然处处碰壁,但他还是坚持了下来,他总说:“我找了那么多份工作,怎么就是没有一家单位通知我去上班呢,再说他们的工资才6、7百元,难道这样都不行?”

11月7日:社工为沈某在社保中心、职介所、网上多次找工作无果之后,终于在方松街道网站上看到一家物业公司招聘保安,月薪800元交三金,而且该物业公司正是方松街道一名矫正对象所在的单位,并担任经理一职。赶忙拿起电话询问,得知该经理直接负责招聘工作,社工立即将沈某的情况做了详细介绍,并一再强调沈某的勤奋和刻苦,肯定他的工作态度和积极性,希望经理能够考虑录用沈某。

11月15日:到了面试时间,社工带领沈某到了物业公司,看到年纪轻轻、相貌较好的沈某,经理怀疑沈某是否能做好保安的工作,虽然不是能言善辩的沈某以诚恳的态度向经理介绍了自己之前的工作情况以及这段时间的求职经历,并且表示了工作对他及他们全家的重要性,深深打动了他,并答应沈某于1月份到某小区担任保安负责人,月薪900元,并对沈某寄予很大希望,希望他能够用心做,并在业余时间学一项技能,一定会有不错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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