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案主的优势:
1、案主改变的意愿强烈。
2、案主愿意放下自己承认自己在分居情况中负有的主要责任。
3、案主信任社工,愿意一起探讨达到目标的路径,并积极采取行动。
4、案主身体尚健康,有远见,考虑到以后的生活质量有必要提高。
5、案主宽容儿子犯的错,重亲情,知恩图报。
(三)案主的劣势:
1、性情急躁,希望尽快的看到成效;
2、对残疾的认知有偏差,认为残疾等同与残废;
3、案主自尊心强,不敢承受失败,有时看到有可能失败时就立即放弃。
(四)案主的问题与需求:
1.案主有孤独感。在交谈中他多次提到自己一个人住很孤独。抱怨妻儿不与他在一起生活。
2.生活态度消极。他多次使用“我是个残废的人,什么也做不了”的话语。并把妻儿离开他归因为他残疾而又不能赚大钱。
3.案主担忧晚年生活一个人太困难,在交谈中多次提到,一个人住哪天病死了臭了都没有人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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