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有轻度精神病患的戒毒康复人员服务初探(4)

2014-06-20 09:33   广州市社会工作协会 投搞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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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至今,从事社工服务已有四年,期间曾经接触过社区公共问题、老人服务、新广州人服务和社区禁毒服务,每一项服务都是一种新的尝试,都能带给自己一些不同的知识和感受。我想这就是对自己作为社工一种最真实的肯定。案主在现实中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社工不是救世主当然无法解决所有的问题,但我们能从旁给予案主陪伴、支持以及鼓励,或许这样案主就能从中领悟知识,得到成长。

(二)介入过程

1、第一阶段:关心,支持,建立关系。在社工与案主的前两次面谈中,社工主要运用了接纳和聚焦的面谈技巧。通过倾听案主的倾诉,一方面社工对案主的背景和近况有了基本的了解,便于以后采取进一步的跟进措施,另一方面案主的紧张情绪也得以缓解,对其稳定精神状态有积极的作用。其次,聚焦技巧能排除不必要的干扰,协助社工引导案主从其滔滔不绝的讲述中找到当前最需要关注的重点,让案主能清晰看到问题的所在,当然也发现了自身需要努力的目标。

借助两项面谈技巧的运用,社工很快地就通过两次面谈与案主建立了初步的关系,为下一步将双方专业关系升级到信任层次打下基础。

2、第二阶段:同理,陪伴,缔造信任。在第一阶段,案主对社工有了初步的认识,也愿意接受社工的介入服务,因此在第二阶段,社工将介入的重点放在了“同理和陪伴”。

同理,即是社工对案主处于无家可归的处境给予了持续的关注,社工在与案主的沟通中运用了复述澄清的技巧,并借助身体前倾的肢体语言向案主持续地传达一个信息,那就是“社工理解你的表述而且清楚你的感受!”

为了应对案主的居住危机,社工排列出街道禁毒办、居委会、物业公司、房管局、法律援助处等多个需要联系的部门和单位,陪同案主走出去,走到上述每一个部门的窗口前进行咨询和反映,陪伴案主一起接受每一个得到的好消息与坏消息。通过这个过程,尽管最后案主无法完全解决房产的权属问题,但在律师参考意见的支撑下,案主还是得以进入原来的房屋中暂住,居住危机得到暂时性的解决。在这个过程中,案主与社工之间也建立了稳固的信任关系。

3、第三阶段:分析、指引,给予希望。居住危机虽然得到暂时性的解决,但长远来看问题依旧存在,要让案主得到一个稳定的康复环境,必须对居住危机有一个永久性的处理。

为此,社工与案主进行了五到六次的面谈,倾听案主对住房问题的想法和意见。案主潘小姐表示自己很希望能拿回这套自己祖辈居住的房屋,并为房屋接上水电,从此安心在房屋内居住。对案主的想法,社工运用理性情绪疗法进行了分析:第一,原住房属于案主祖辈代他人管理的代管房,案主一家并不拥有房屋的所有权,因此案主申请发还房屋的理由并不成立;第二,因为不是房屋的所有人,案主也没法在原住房申请新装水电;第三,与其在一间并不属于自家所有的房屋上与政府纠缠,是否案主可以考虑另辟途径,例如申请公共租赁房?

听完社工的分析后,案主潘小姐也表示理解,假若继续一味坚持要拿回原住房必定会给自己带来强烈的挫败感和无力感,社工提出的申请公共租赁房的意见是一个可行的建议,希望社工能指引自己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

对情况进行合理分析,对案主的不合理信念进行“驳斥”,对案主的疑惑提供指引,给予案主希望,这是第三阶段的努力成果。

4、第四阶段:鼓励,维持,防止倒退。通过上一阶段的努力,案主对自己未来的日子有了希望,有了前进的动力,但这还不够,案主微弱的前进动力需要更多的保障。因为案主不具备独立谋生的技能,加上案主的家人缺乏对其进行救助支持的能力,案主日常生活的支出只能从民政救助方面着手解决。

在与社工面谈多次之后,案主分析情况及解决问题的能力得到了一定的提升,能在与社工的交谈中主动提出申请低保的愿望。其实在社会工作者的信念中有一个原则:助人自助。在案主的人生路上,社工只是陪伴其一起走一段很短的路,其余的事情均需要案主运用自身的能力去处理,因此,社工一方面继续协助案主寻找其它民政救助资源,提供政策咨询,另一方面也鼓励案主利用社工提供的信息去自行准备申请低保所需的各项材料,增强自我解决问题的能力。

社工的协助、案主的努力,再加上街道和居委对案主情况的重视,案主的低保申请顺利审批过关。随后,增强自我解决问题能力的潘小姐更学会了主动申请法律援助,运用法律武器捍卫自身合法权益,与丈夫达成离婚协议,最终摆脱了婚姻问题的困扰,个案跟进取得阶段性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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