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聘司法社工参与社区矫正 每人每年十万元

2015-04-03 09:43   法制日报 投搞 打印 收藏

0

根据刚出台的《广州市司法社会工作项目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规定,广州市、区两级司法社工项目的经费按照社区服刑人员与社工20∶1的比例确定,每名社工的购买服务经费按每年10万元确定,并列入市、区财政公共预算。

原标题:司法社工每人每年十万元

记者今日从广州市司法局获悉,广州将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方式,建立市、区两级项目库,由司法社会工作机构承接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矫正、社会适应性帮扶等司法矫治服务工作。

根据刚出台的《广州市司法社会工作项目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规定,广州市、区两级司法社工项目的经费按照社区服刑人员与社工20∶1的比例确定(其中未成年人社区矫正、青少年社区矫正项目以及其他专业要求较高的项目可按15∶1的比例确定),每名社工的购买服务经费按每年10万元确定,并列入市、区财政公共预算。以广州市现有近4000名社区服刑人员计算,市、区两级财政每年将为此投入2000万元左右。

据了解,自2010年起,广州市就积极探索以政府购买服务形式聘请社工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培育了广州市尚善中心,荔湾区友善社会服务中心、天河区明镜社会服务中心等社工机构。但由于没有专门的政策保障,司法社工在参与社区矫正工作中也遇到了经费缺乏、项目覆盖范围偏窄、专业人员不足、工作质量良莠不齐等问题。

为破解司法社会工作面临的困难,广州市司法局在试点经验基础上,着手构建司法社会工作项目体系,使其成为吸纳购买服务经费的社会服务产品,并建立司法矫治服务行业准入和绩效评估标准。

根据方案,广州市将在市、区两级建立不同种类、相互补充的司法社工项目,形成规范合理的项目体系。司法社工将根据社区服刑人员的不同需求特征,提供包括业务培训、释前辅导、评估研究、情绪疏导、改善家庭关系、发掘潜能、就业就学支持、临时困难救助、人际关系改善、认知模式重建、解决问题技巧培训在内的针对性的司法社工服务。


  • 微博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