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题:建立失能老人的“护”联网 为老年服务打开突破口
“完全失能老人长期照护保险”方案发布会现场
“完全失能老人长期照护保险”方案发布会现场
建立失能老人的“护”联网
——养老模式创新突破:建立完全失能老人长期照护保险
3月8日,“完全失能老人长期照护保险”方案发布会在北京举办。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秘书长唐钧做了主旨报告,唐钧指出,此次提出的完全失能老人长期照护保险方案,可能为“十三五”期间的老年服务打开一个突破口。
据中国社会工作协会副秘书长王志力介绍,此次调查研究是在中国社会工作协会康复医学工作委员会、中国医疗康复社会工作协会(筹)、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支持下,中国社科院联合南京大学、浙江大学、黑龙江大学等单位,在北京、上海、杭州、南京、长沙和哈尔滨等6个直辖市和省会城市就“完全失能老人长期照护保险”进行了社区居民和老年服务机构调查。并且试图在课题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保险方案设计的基本思路。
完全失能老人迫切需要机构服务
近年来,虽然政府、学界、媒体乃至全社会都对我国快速老龄化进程中老年服务问题十分关注,但仍然存在目标不清晰,切实有效的对策不足等缺陷。目前老年服务方面存在的问题很多,老年服务机构的运营陷入恶性循环,而且对最为困难的失能老人关注不够,尤其是完全失能老人。
完全失能老人迫切需要机构服务,虽然近年来,老年服务机构提供的床位数有较大幅度的增长,但是入住的老年人却增加不多。床位利用率从2010年的71%下降到2013年的62%;更有研究表明,到2014年床位利用率可能再次下降到50%上下。形成如此窘境的原因就是因为老年人的支付能力不足,导致潜在需求不能转变为有效需求。以成本核算,完全失能老人长期照护的费用每月也需要2800—3500元,而根据这个标准,但是我国大约60—70%老人的支付能力却又不足。
针对这种情况,“完全失能老人长期照护保险”方案进行了初步计算,如果暂且不考虑通货膨胀和经营成本,以2015年的不变价计算的基金积累情况如下:按复利5%计算,40岁一次性趸交3万元,50岁交5万元,60岁交8万元,70岁交13万元,均可在79岁时积累到20多万元。如果取生存期44个月,每月支出4000元,则总共需要18万元。以上的初步计算,说明此保险方案应该具有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而根据课题组此前做过的对被访问者购买意愿的社会调查显示,在40—59岁的被访问者中,有49.72%回答“愿意”;在60岁及以上的被访问者中,有31.53%回答“愿意”。从经济收入看,月收入3001—20000元的被访问者中,“愿意购买”的要占到46.67%。从消费支出看,从月支出3000元到10000元的被访问者中,“愿意购买”的要占41.17%。
引入民间资本参与打造养老平台的新尝试
据课题组介绍,与以往单纯的保险产品不同,这一方案是一个试图将商业保险与社会服务实现无缝链接的市场化运作的民生保障项目。
2014年10月出台的《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根据此意见,民政部、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等十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更是直接提出:“支持采取股份制、股份合作制、PPP(政府和民间资本合作)等模式建设或发展养老机构。”
要实现这样的链接,就需要一个操作性的平台。在平台上,首先要实现的是市场化的保险公司和老年服务机构的链接。以这个链接为基础,还可以将其他的老年服务,如康复服务、心理咨询服务、健康管理,等等,以及与各种老年用品,如电子产品、信息产品、生活辅具,等等,有效地串联到一起。此平台进一步发展,则有可能形成一个以老年长期照护为核心的类似“阿里巴巴”的“护联网”。
目前的方案设计仅涉及有支付能力的劳动者,潜在的受益范围可达4500万人,其中大部分工作和生活在城镇。待保险项目运行成熟后,可推及部分失能,还可以用政府补贴和直接购买服务等方式,惠及中低收入群体。
如果政府希望让这项保险产品尽快产生社会效益,可以考虑对现时已经完全失能的老人入住老年服务机构提供补贴。譬如对工资收入在2000元以下的老人,在完全失能需要机构提供长期照料时,向他们提供每月800—1500元的补贴(视当地老年服务机构的收费而定)。按平均44个月计算,是35200—66000元。补贴资金的来源,可考虑从社会福利彩票中划出或新创立一个专门的彩种来作专项支付。
至于农村失能老人的长期护理,随着农村土地流转政策的落实,由农村合作社或其他类似组织出面,可以帮助农民获得长期照护的资金。据相关负责人介绍,具体方案要待2015年下半年再组织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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