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构筑均衡普惠型社会养老服务体系

2014-05-30 10:51   中国社会报    投搞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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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山东省潍坊市更加重视居家养老和社区服务,推动居家、社区、机构养老均衡发展;更加重视农 村养老服务,统筹城乡养老服务一体化发展;更加重视扶持社会力量举办的养老机构,实现公办、社会办协调推进;更加重视以服务需求为导向,做到非营利性、营利性机构协同发展。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构建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近年来,山东省潍坊市更加重视居家养老和社区服务,推动居家、社区、机构养老均衡发展;更加重视农 村养老服务,统筹城乡养老服务一体化发展;更加重视扶持社会力量举办的养老机构,实现公办、社会办协调推进;更加重视以服务需求为导向,做到非营利性、营利性机构协同发展。

全面发展居家养老服务。研究制定优惠政策,积极培育养老服务企业和机构,利用互联网、物联网等手段;建设居家服务网络平台,提供生活照料、疾病护理、临终关怀、情感慰藉、文化娱乐等个性化、多样化服务。引导各类信誉好、懂经营、善管理的社会组织和家政服务实体,在社区建立居家服务网点,兴办形式多样的养老服务项目,上门为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浴、助医等定制服务。以县域为单位科学编制居家养老服务项目,构建以信息化为手段、以服务实体为支撑,能够满足老年人各种服务需求的居家养老信息服务网络。

积极推进社区养老服务。加强社区服务设施建设,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 0.1平方米的标准,分区分级规划建设日间照料中心、托老所、老年活动中心等养老服务设施。按照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的相关标准,推动和扶持社区无障碍环境改造和老年人家庭无障碍设施改造。发挥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的养老服务功能,支持和引导各类社会主体参与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改建、运营和管理,推动各类具有为老年人服务功能的场所和设施向老年人开放。根据社区内髙龄老人、空巢老人、需介助介护老人和尚能自理老人的不同情况,制订特色照料方案,实现社区养老服务的多样性、针对性和区分性。推动建立社区互助式养老服务机制。

持续加强机构养老服务。实现机构为支撑的社会化养老服务目标,必须 建设多元化养老服务机构。充分发挥县级社会福利中心和镇街敬老院(福利服务中心)等公办养老机构的托底作用,保障好城镇“三无”老人和农村五保老人,为低收入老入、经济困难的半失能老人提供无偿或低收费的供养、护理服务。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支持各类市场主体、社会主体参与养老服务业发展,鼓励个人举办家庭M小型化养老机构。引导社会力量优先发展供养型、养护型、医护型养老机构,实现养老服务机构可持续发展。 开展服务项目和设施安全标准化建设,努力提髙服务质量和水平。推动建立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制度,提养老机构风险防范能力。

努力提升农村养老服务水。统筹农村养老服务协调发展,逐步缩小城乡差距。完善乡镇敬老院功能,改善服务设施条件并向社会开放,使之成为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大力加强农村互助式养老服务阵地建设,确保到“十二 五”末,半数以上的农村社区建有一所农村幸福院。借助行政村、较大的自然村等,建设日间照料中心、托老所、老年活动站等互助式养老服务设施。充分发挥村级党组织、自治组织和群团组织作用,督促家庭成员履行膽养义务,组织开展邻里互助、志愿服务。鼓励城市公办养老机构与农村五保供养机构建立长期稳定的对口支援和合作机制。

培育壮大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一支优秀的养老服务人才队伍,为提高养老服务水平提供人才支撑。在髙等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增设与养老相关的专业和课程,开展养老服务学历教育。依托各级养老服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对养老护理员和管理人员进行全员轮训。引入专业社会工作人才,加快培育志愿者队伍,多方开发养老服务公益性岗位,不断提升养老服务科学化水平。健全养老服务人才培训、使用、评价、激励制度,不断改善养服务人员的工资资报酬和福利待遇。大力推行养老护理员职业资格认证制,争取早日实现全员持证上岗。  

改革创新社会养老服务机制。发挥公办养老机构“兜底”作用,重点为“三无”老人、低收入老人、经济困难的失能半失能老人提供无偿或低收费的供养、护理服务。积极稳妥地推进公办  养老机构改革改制,增强机构发展的内在动力和活力。对新建的公办养老机构,通过总体承包、分部承包、合资合作等方式,推动实现公办民营。推进民办公助,对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根据其投资额度、建设规模、入住率等因素,给予一定建设补贴和运营补贴。改革为老服务类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办法,培育发展基层社会养老服务协会和养老产业促进会,逐步建立起政府依法管理、行业组织规范自律、服务实体自主运营的新格局。

扶持拓展养老服务市场。拓展养老服务内容,实现由基本生活服务向个性化服务的延伸,引导为老服务企业和机构满足老年人多样化服务需求,拓展适合老年人特点的文化娱乐、体育健身、法律援助等养老服务。支持相关企业开发康复辅具、老年住宅、信贷理财等老年用品用具和服务产品。加强对“候鸟式异地养老”“以房养老”、“土地养老”等新型产品的研究探索,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先行先试。扶持发展龙头企业,形成一批经济社会效益显著的产业集群。

逐步完善各项养老保障制度。构建政府、社会、个人和家庭四位—体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整合利用现有医疗资源在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入医疗定点范围。鼓励老年人投人身保险产品,进一步健全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城镇“三无”人员供养和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制度,构筑广覆盖、可持续的老年福利保障政策。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适时适当扩大髙龄补贴发放范围。建立养老服务补贴制度,为孤寡老年人、 贫困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空巢老人购买 居家养老服务或机构养老服务。

不断强化政策和资金保障。落实好现有的扶持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将土地供应、政府投入、税费减免等优惠政策落到实处。推动各级政府设立财政专项资金,持续加大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投入。积极探索社会养老服务产业市场化融资渠道,支持养老服务企业投资建设养老项目和开发养老服务产品,鼓励引导金融机构创新养老服务金融产品的供给和服务方式。积极组织开展募捐活动,鼓励引导慈善捐赠资金投向社会养老服务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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