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创推政府购买社区矫正社会服务初显成效

2017-06-05 10:15   法制网 投搞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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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湖南在全国率先开展政府购买社区矫正社会服务工作。目前湖南全省已有123个县(市区)共计投入购买社区矫正社会服务资金2900余万元,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7大类126项,购买岗位989人,缓解了当前社区矫正工作力量不足的难题,有效避免了社区服刑人员的脱管、漏管,教育矫正效果得到了显著提升。

与社会组织开展合作,通过购买服务项目、购买服务岗位等多种形式,引入专业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近年来,湖南在全国率先开展政府购买社区矫正社会服务工作。目前湖南全省已有123个县(市区)共计投入购买社区矫正社会服务资金2900余万元,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7大类126项,购买岗位989人,缓解了当前社区矫正工作力量不足的难题,有效避免了社区服刑人员的脱管、漏管,教育矫正效果得到了显著提升。

2014年10月,长沙市开福区司法局出资20万元,率先试水在社区矫正领域引进专业社工服务。通过公开招投标,最终与长沙市德馨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签订协议,由该中心为社区服刑人员提供心理测评、心理辅导及教育帮扶等全方位的专业服务。

据悉,这是湖南省首个由政府购买服务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项目。随后,这项工作在各地陆续推开。目前全省已有德馨、甘霖、大本、仙杰、麓山峰、深职训等10余家社会组织、心理咨询机构参与了社区矫正工作。

湖南省司法厅社区矫正管理局局长侯迁广告诉记者,近年来,湖南省司法厅从政策指导、经费保障、场所建设三个层面着手,多措并举,为政府购买社区矫正社会服务工作的顺利推进打下良好的基础。

2014年,湖南省委、省政府将政府购买社区矫正社会服务纳入全省首批政府购买服务试点项目后,省司法厅、省财政厅先后联合下发了《2014-2015年湖南省政府购买社区矫正服务实施方案》、《湖南省政府购买社区矫正服务绩效评估办法》、《全面推行政府购买社区矫正社会服务实施方案》三个文件,明确了政府购买社区矫正社会服务的主体客体、程序步骤、服务项目、考评方法等内容,为县(市区)司法局规范推进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指导。

为帮助县(市区)司法局解决购买社区矫正社会服务经费不足的问题,湖南省司法厅积极争取省财政的支持,2015年、2016年,对全省51个国贫、省贫地区每年给予了1000万元的社区矫正工作经费补助,有效地缓解了贫困地区购买服务经费不足的困难。

2015年、2016年,湖南省用两年时间在全省123个县(市区)全面建成了规范、统一的社区矫正中心。每个社区矫正中心都设置了社会联络室、教育培训室、心理咨询室、沙盘治疗室等,为社会组织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提供了专门的工作场所和充分的工作便利。

为加强对政府购买社区矫正社会服务市场体系的培育,破解部分地区缺少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社区矫正社会服务的难题,同时进一步鼓励、引导和吸收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社区矫正工作,2017年3—4月份,湖南省社区矫正管理局将全省123个县(市区)分3个片区,组织举办了3场政府购买社区矫正社会服务市场体系培育活动。活动组织了多家已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发展较为成熟,且有意向在全省发展的社会组织和123个县(市区)司法局的局长共同参与,并邀请了北京师范大学吴宗宪等专家教授进行讲座,从不同角度介绍了政府购买社区矫正社会服务的重要作用、重大意义。

“政府购买社区矫正社会服务市场体系培育系列活动的开展,有效促进了县(市区)司法局和社会组织之间的供需对接,既帮助司法局解决了难以找到社会组织承接购买服务的困难,又为社会组织提供了了解各地购买社区矫正社会服务需求,拓宽服务范围,完善服务内容的机会,实现了司法局和社会组织的互利双赢。”湖南省司法厅副厅长傅莉娟表示,为进一步规范推进政府购买社区矫正社会服务工作,确保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湖南2017年已将该项工作纳入了全省综治考评内容。同时要求县(市区)司法局认真履行主体责任,严格按照要求,规范开展绩效评估,督促社会组织提高服务质量、提升服务水平。(记者 阮占江 法制网通讯员 吴兆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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