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社区工作的拓展:乌江实验

彭秀良 2014-03-20 15:52   社工中国网 投搞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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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0年,中央农业推广委员会和金陵大学联合创办了乌江农业推广实验区,以农作物品种改良主要是棉种改良为重点,后来也扩大到乡村社会改造,故而称为“乌江实验”。

乌江是安徽省和县的一个镇,2000年前西楚霸王项羽拔剑自刎的地方就在这里,纪念项羽的霸王祠就建在乌江镇南侧的凤凰山上 。1930年,中央农业推广委员会和金陵大学联合创办了乌江农业推广实验区,以农作物品种改良主要是棉种改良为重点,后来也扩大到乡村社会改造,故而称为“乌江实验”。

以推广优良棉花品种为起点

金陵大学是美国基督教会美以美会在中国创办的教会大学,其前身是1888年在南京成立的汇文书院。1910年,宏育书院并入汇文书院,成立私立金陵大学。金陵大学农学院采用“教学、研究和推广于一体”的宗旨,设立了农业推广委员会,专事农业技术的推广工作。而距离南京仅有30公里的乌江不仅提供了路途上的便利,而且还是有名的产棉区,所种“卫花”非常出名。但进入20世纪20年代以后,因管理不善,导致棉种严重退化,不仅产量下降,而且质量也远不如从前。1923年,金陵大学农学院选定乌江为改良美棉种子推广区,试种金大爱字棉,由李洁斋常驻乌江主持推广工作。

李洁斋到乌江后,在镇南的庙宇里开办小学,并在庙产地里种植改良爱字棉,向当地棉农赠送棉种。但是,棉农非常保守,不愿意接受新的棉花品种。推广部经研究认为,棉种推广工作要从密切与农民的联系入手,于是特意送李洁斋入南京鼓楼医院学医半年。回到乌江后,李洁斋经常为农民义务看病,一些较难治的病则介绍到鼓楼医院医治。这样,李洁斋逐渐与当地农民建立了感情,得到了农民的信任,他们称他为“李先生”,爱字棉推广的工作就慢慢展开了。从1924年起到实验区成立时为止的6年时间里,领种爱字棉的农户由10余家增加到300家以上,种植爱字棉的村庄从1村增加到108村。

中央农业推广委员会于1930年8月和金陵大学农学院合作创办乌江农业推广实验区,双方商定了具体的责任范围:中央农业推广委员会负责拨出开办费4000元及每月经常费500元;金陵大学负责派出推广人员及提供推广材料。同年10月,金陵大学委任周明懿为实验区主任,设定职员共7人:李洁斋(负责调查、诊疗所),孙友农(负责社会活动、庶务),李恩光、夏长安(农村小学及农民夜校教员),韩秀德(妇女指导员),王振华(司机、农场管理)。

1931年长江流域发生特大水灾,政府的补贴停发,1933年实验区由金陵大学农学院单独承办,次年春与和县县政府签订合同,扩大合作范围。合同期为3年,自1934年7月至1937年6月,规定实验区的开办宗旨为:①从农业生产、农村经济、农村教育、农村卫生、农村组织及地方自治等方面推进实验区的乡村建设;②作为金陵大学农学院推广工作实验基地,将大学研究成果推广到该区农家;③作为金陵大学农学院学生及其他机关研究乡村问题的实习基地。实验范围的调整说明,单纯以技术推广为目的的乡村改造活动受到了社会条件的限制,必须向更深层次的改革转进。

以乌江农会为社会改造的中枢

1934年以后的乌江农业推广实验区面积约500平方公里,有农户12181家,人口58782人;耕地15123.27公顷,平均每户1.24公顷;有完全小学2所,初级小学10所,私塾90余所。

实验区的自治组织是乌江农会,是在原乌江临时农会的基础上改造而成的。1930年初,因选举国民会议代表的需要,乌江设立了临时农会。选举结束后,实验区因势利导把它改造成乌江农会,于1932年1月21日正式挂牌成立,并制定了章程。根据章程规定,全体会员大会是农会的最高权力机关,每年开会两次,除决定农会的大政方针外,还选举产生干事和正副干事长。干事(5人)和正副干事长(各1人)组成干事会议,作为全体会员大会的执行机关,负责处理农会的日常事务。干事会议每半月开会1次,会期定于每月的初一和十六,风雨无阻,所有农会成员均可列席。章程还规定,凡住在实验区内,年满20岁,具有农会法规定之资格的农民,均得为会员。入会时须经会员2人以上介绍,并填写入会志愿书;会员每年每人交纳会费1元,特别费不定。农会成立之初只有会员50多人,会员所在地域也仅限于乌江镇及附近地区,但到1934年6月底,会员发展到1000多人,分布于周围13公里内的250多个村庄。

乌江农会成立后,集中开展了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帮助农民解除痛苦。凡遇到地方当局或土豪劣绅压迫农民之事,农会都尽力代为保障。例如,乌和镇保卫团的一位团员因放子弹不慎将自己打死,保卫团团长乘机向某农家敲诈,令其出抚恤金600元,否则即加以罪名。农会知道此事后,派人赴县控告该团长,不准,又赴省控告,经数月之斗争,该团长被拘办,和县县长也因此被撤职查办,农会的威信越来越高。(王倘、姜和:《乌江农业推广实验区印象记》,《教育与职业》第5卷第7期)二是减轻农民负担。以前农民向政府完粮,每两须纳税银7元,农会成立后则改为由农会合作向政府完粮,每两只须纳税洋4.8元。又如屠宰捐,以前每头猪要抽捐0.6元,后由农会代缴,每头只抽捐0.4元。三是办理公益事业。鉴于实验区内缺医少药,农民有病得不到治疗的状况严重,农会于1933年春与南京鼓楼医院合作,将原来实验区的诊疗所扩大为“乌江农民医院”,不仅初诊费用低廉,普通药品一概免费,贵重药品只收成本,吸引了十里五乡的农民前来就诊。从1933年7月24日开诊到1934年6月底止,就收诊病人8387人,极大地解决了农民看病难的问题。此外,农会还开办平民夜校、农村小学和农民中心茶园,以及修筑实验区内公路、建设社仓等,改善了实验区内农民的生存条件。

通过上面的事实陈列,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乌江农业推广实验区是以农会作为了社会改造的中枢,把原先一盘散沙式的农民组织起来,增强他们自我发展的能力。这也是上世纪二三十年代乡村建设运动中绝无仅有的鲜例,乌江实验的最大特色也正是在这里。

以合作组织为农民自立的手段

乌江农业推广实验区成立之时,乌江也和全国其他农村地区一样出现了金融恐慌的状况,现金流通量减少,高利贷活动猖獗,农民负债增加,已经严重影响了农民的生产后劲。实验区组织农民成立信用合作社,由实验区出面向上海的银行借款,发放给农户使用,帮助农民解决生产生活困难。据统计,1931年度成立社数为12所,入社社员210人;1932年度成立社数为14所,入社社员277人;1933年度成立社数为7所,入社社员183人;截止1934年6月底,共成立信用合作社33所,股金近10000元,社员总数870人,其中自耕农占73%,半自耕农占17.5%,佃农占7.5%,其他占2%。1933年5月,实验区又将所有信用合作社组织起来,成立了一个信用合作社联合会(社),由银行向联合社投资、联合社向各信用合作社投资,既增加了银行投资的安全性又使合作社实现自给自立。

除信用合作社外,实验区还组织农民成立了棉花运销合作社、灌输合作社、养鱼合作社和耕牛会,使农民摆脱外来的控制,壮大自身的实力。下面来具体看看这些合作社的运行情况:①棉花运销合作社:成立于1933年5月,有社员440人,机器设备比较齐全,计有打包机1架、棉碾机15台、8匹马力引擎1台,均系实验区出资购买。1933—1934年度运销棉花2次,共计245石,比农民自己去市场出售每石多卖3元钱;1934---1935年度运销棉花28487石,价格高出17元左右。②灌输合作社:成立于1930年,有社员130人,机器设备有12匹马力引擎1台、打水筒3节、小船1只。由于成立后一直风调雨顺,基本上没有发挥作用。③养鱼合作社:成立于1933年7月,有社员80人。养鱼池为七星湖,面积500余亩,放养鱼苗50000余条。1935年10月网售一次,收入300余元。④耕牛会:当地农民习惯于冬季卖牛,春季买牛,但常常因为春季经济困难无钱买牛,贻误春耕。耕牛会向春季困难的农户发放贷款,使之能够买牛耕种。耕牛会共有5处,有会员61人,放款1423.5元,保险耕牛63头。

乌江农业推广实验区的工作取得了极大成功,至合同期满时该区常年经费已达8000元,全部由生产事业收入提供,实现了自给自足,并且为当地培养了一大批人才。1937年秋,实验区事业移交当地合作社联合社继续办理,从而实现了由农学院倡办到合办、最终达到农民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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