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务手册:医务社工在会谈中容易犯的错误

谢坤 2014-11-27 10:44   社工中国网 投搞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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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介绍医务社工在个案会谈中的常见错误。

(一)否认服务对象的情绪。

服务对象因为自身的疾病而有情绪,在会谈中表达自身的情绪,如“我很担心”、“我很愤怒”,社工没有很好的回应服务对象的情绪,而是说:

“不要担心。你现在要做的是保持心情舒畅,积极配合治疗,这样有助于你病情的康复”;“不用担心,只要遵循医生的嘱咐,按时吃药,休息好,病很快就会好起来的”;

“不要想太多其他的事情了,会好起来的”;

“不用着急,这里是大医院,你要对医生有信心,好吗”;

“不要放弃,以后可能会慢慢好起来呢。”。

(二)不当的同理

“我能理解您的感受,你对这件事很担心”,社工以为自身理解了服务对象的感受,可能理解不准确,有可能服务对象的感受是比较不满和愤怒,而不是担心。有的事件给服务对象带来的影响和感受,并不是社工能够很好的理解的。社工可以采用尝试性、探索性的语气询问,如,“看到自己的手掌受伤,对以后从事一些精密的工作会有一些影响,对此你有一些担心,是这样吗?” 服务对象可能的答复是“是的”,也有可能是“不是这样的”,社工可以从服务对象的答复中做出修正。

(三)漫无目的的交谈

社工在做个案辅导时需要一定的计划性和目标性的,在个案会谈时需要一定的方向性,而不是跟服务对象漫无目的的交谈。在会谈开始前,社工要弄清楚这次会谈的真正目标是什么?要服务对象理解什么?需要以目标为导向。

(四)好为人师,强加指导

至于费用方面,首先身体健康最重要,现在最希望自己的病情得到康复,身体好起来,不是吗?

这里是XX的大医院,医疗水平是毋容置疑的,您是本地人,相信您比我清楚,不然您也不会来这边看病了,是吧。所以,现在不想其他的事,保持心情舒畅,专心养病,多跟医生护士交流,好吗?

(五)与案主争论

由于社工的价值观可能与服务对象的不同,导致对一些问题的看法不同,社工可能就服务对象的一些做法或所谓的“事实”与服务对象进行争论。这个世界上没有所谓的“事实”,因为每个人看到的“事实”是不一样的。社工不应该关注的是“事实”,而是事件背后的感受,以及了解感受从何而来。

(六)过渡的情感表达

情感表达是社工将自己以及自己对服务对象的情绪和情感告知服务对象,以影响服务对象。社工做出情感表达,目的是为服务对象服务的,是以服务对象的成长为目标的。在会谈过程的,有社工会有过渡的情感表达的表现,如有出现服务对象哭,社工也忍不住跟着哭的现象。其实,这样会造成一个后果,案主觉得社工需要我反过来照顾情绪,而会影响案主自身的情感的表达。

(七)淡化案主的问题

像你这样的问题很多住院的病友对会都遇到过啦,不用担心,过阵子就好了。

你算好运了,你只是胳膊伤了点,有些病人更惨,都断手断脚了。

(八)不适当的非语言动作。

社工除了可以通过语言表达关注和尊重外,也可以通过非语言去表达关注和尊重。如身体略向前倾、良好的表示社工很有兴趣在听服务对象的讲述,而如双手环抱着,坐姿往后靠,会谈是心不在焉等方式都是不适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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