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的“北京模式”

2014-02-27 15:36   《中国新闻周刊》 投搞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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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模式”则强调作为刑罚执行活动的社区矫正应该由国家机关执行,因此以司法所来承担社区矫正工作,并通过抽调监狱和劳教警察到司法所的方式来加强司法所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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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出监狱, 40岁的田磊(化名)成了北京朝阳区“阳光中途之家”的新住户。从22岁开始,田磊人生中最美好的18年都在高墙里度过。

11月24日,田磊刑满获释。“走在路上,已经有点找不着北的感觉”,田磊说。父亲已经再婚并组成新的家庭,原来的家也被拆迁了,他成了标准的“三无人员”:没有户口,没有住处,没有工作。

4天后,“阳光中途之家”接纳了他,开始为他提供免费食宿和技能培训。作为专业社区矫正机构,朝阳区“阳光中途之家”已运行了五年,它不仅为社区矫正人员提供教育培训,同时也为刑满释放后的“三无人员”提供一些过渡安置。

北京市朝阳区司法局副局长刘勇在接受《中国新闻周刊》采访时说,“这是北京社区矫正机构与其他地区不同的地方,从2008年正式运行以来,朝阳区中途之家已帮助2000多人重新适应了社会。”

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废止劳教后,要“完善对违法犯罪行为惩治的矫正法律,健全社区矫正制度”。有观点认为,社区矫正或将成为主要的违法行为矫治场所。

社区“服刑”

“社区矫正”作为一种非监禁刑罚,在中国已经开展了十年。2003年,北京等6省市被确定为社区矫正的首批试点地区。

“从2003年至今,朝阳区社区矫正人数已经超过了5000人。”刘勇表示,十年里,社区矫正人员的数量不断增长,现在仅朝阳区每年都会超过1200人。

“社区矫正人员”中,最近比较有名的是歌手臧天朔,臧在2010年1月因“聚众斗殴案”被判有期徒刑六年,后因在狱中服刑表现出色, 2013年2月获得假释出狱。他的假释考验期为一年六个月零二十天。

在这段时间里,臧天朔的身份变为“社区矫正人员”。他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提交思想汇报,离京须请假,并按规定参加公益劳动。

这种走出监狱,在社区“服刑”的方式最初源起于国外,被认为是刑罚制度中革命性的创新,其思想根源可以追溯至李斯特等人提出的刑罚的目的并非“报应和威吓”,而是“通过对犯罪人的矫正以保卫社会”。

在国外,与传统的监禁刑罚相比,社区矫正被认为有许多不可比拟的优势,例如节约大量司法资源和成本,有利于罪犯的改造,更大限度地保障人权等等。

2003年,社区矫正制度被移植到中国。当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与司法部(以下简称“两院两部”)联合下发《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确定北京、江苏等地为社区矫正首批试点省市。2005年,试点扩大到十八个省(区市),并在2009年开始在全国铺开。

作为一种探索,各地试点的具体办法都不尽相同,甚至差异显著。比较典型的模式主要有两种,即“上海模式”和“北京模式”。“上海模式”主要是以政府花钱买服务的方式,在市一级设立社区矫正办公室,向民办社会团体购买服务,由民办社会团体承担对矫正对象的日常管理、教育转化、心理咨询、职业培训等工作。

而“北京模式”则强调作为刑罚执行活动的社区矫正应该由国家机关执行,因此以司法所来承担社区矫正工作,并通过抽调监狱和劳教警察到司法所的方式来加强司法所的力量。

“北京市每个区都有一个由区领导牵头的‘特殊人群专项组’,以前叫‘社区矫正领导小组’,主要是指导公安、检察院、法院、司法局等成员单位来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刘勇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在具体的组织机构上,朝阳区司法局设有“矫正帮教科”,指导全区社区矫正工作,具体的日常管理工作由分布在43个街乡的43个“司法所”承担,“人事方面实行‘3+N’,3是指司法所助理员、监狱和劳教局抽调的干警、社会招聘的矫正社工,N是指来自各行业的志愿者。”

随着试点扩大,有关法律法规也逐步开始完善。2012年1月20日,两院两部联合下发了《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同年2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也第一次将社区矫正以法律的形式加以规定。

矫正对象也有明显变化。试点之初,以轻微犯罪的未成年人作为矫治对象,试点区域集中在城市街道社区和农村乡镇一级。此后矫治对象扩展到管制、缓刑、假释、监外执行、被剥夺政治权利等五类人员。2012年新的《刑诉法》修正案则明确为前四类人,被剥夺政治权利人员不再是社区矫正对象。

陪同式“教育”

2008年7月,借鉴国外“中途之家”的经验,朝阳区在京津高速路旁黑庄户乡成立了朝阳区“阳光中途之家”。

刘勇说, 当时,朝阳区社区矫正人员加上刑满释放人员达到5000人左右,很多三无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没地方住,没工作,管理难度非常大。

为了帮助“矫正人员”更快适应社会,“阳光中途之家”不仅提供心理辅导、技术培训,还为“三无人员”提供食宿。

阳光中途之家每月会定期举办集中学习,所有街乡的社区矫正人员都要在民警的陪同下,在中途之家进行为期一周左右的集中学习。

为了在人格上给予“社区矫正人员”充分的尊重,中途之家采用了更人性化的陪同方式。从劳教局抽调到中途之家工作的干警苗敬增告诉《中国新闻周刊》,以体现出和监狱教育的区别,“来这里的矫正人员,我们都称他们是学员,集中学习时,陪同的民警也和矫正人员同吃同住。”

“最初吃饭是两个标准,后来干脆改为吃一样的饭菜,住同样的房间。”苗敬增说,这种没有训斥、平等交流和沟通的方式让“学员”感受到了离开高墙后的温暖,“一些看上去很‘痞’的人,在培训结束后都发自肺腑地写了体会,很感人。”

“这儿环境确实挺好”, 住进中途之家之后,田磊告诉《中国新闻周刊》。“现在最幸福的事儿就是每天可以睡个安稳觉。”对于他来说,每天起床吃完早饭后,跟工作人员打个招呼,就可以出门办事或者熟悉社会,如果晚饭赶不及,民警还会帮忙打好饭留着。

“比寄人篱下强多了。”田磊说,就算再好的哥们,住在别人家里时间长了,人家心里也会有想法。

因为在解决矫正人员回归难、接纳难、安置难、就业难等方面的探索和成效,自 2011年开始,“中途之家”的模式在全北京开始推广,并实现了所有区县的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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