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工作实务之社区矫正个案分析

2014-02-24 09:32   百度文库 投搞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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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社区矫正”,是指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

一、关系的建立阶段

(一)基本资料

杨某,男,1967年8月出生,高中文化程度,已婚(刚领结婚证书不久)。家庭成员情况:妻子徐某,安徽籍外来打工妹,现无业;父母亲均为征用土地后到安置企业工作的退休工人。家庭地址:上海市XX区XX镇XX村。犯罪及处罚情况:1985年4月7日杨某因犯强奸罪,抢劫罪和盗窃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因杨某在狱中服刑期间表现良好,2003年7月11日杨某假释回到家,假释到期日为2007年1月29日,剥夺政治权利7年,附加刑到七日为2012年7月10日。

(二)背景资料

1.家庭背景: 父母亲以及兄弟共5人,杨某现与父母一起居住生活,父子和母子关系都比较融洽。

2.生活经历:杨某家住农村,1985年杨某犯案前家中有5人。父母以务农为主,兄弟俩人都在读书,相对而言,家中生活较为拮据。杨某本人初中未读完就中途缀学,家处城乡结合部的杨某从小就有着对繁华生活的向往和追求,为了摆脱家庭贫困和自己的现状,他为此努力过,奔波过,辛劳过,但收入总是微薄。为了改变现状脱贫致富,他竟然数地,数处行窃,盗窃。做起了不劳而获快快发财的美梦来,由此一发不可收拾,并在犯罪的道路上越滑越远,越陷越深,直至犯下了强奸罪,抢劫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因杨某在狱中表现良好,1994年7月被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减刑为有期徒刑19年,剥夺政治权利8年,后又被4次减刑共计5年6个月。

3.主要社会关系:杨某兄弟三人,他排行老二,到他假释回来,兄弟二人已有妻子在本村另行别居。

二、矫正对象问题研究与诊断

(一)对象的性格:杨某的性格内向,从小孤僻,不善交友,平时闷声不响,但易急躁,鲁莽,行事草率。读书时他每天从家门到学校门,又从学校到家门,一放学就回家,不在外面玩耍,沉默寡言.他平时的所思所想不外露,别人看不出,也掌握不了。因此,杨某案发时人们感到很突然。

(二)对象的心理:杨某犯罪已受到法律制裁,长期的狱中生活使本就内向的杨某越发趋于沉闷。假释回来后,自认低人一等的杨某所想所思羞于向亲朋故友交流。甚至也不向自家兄弟吐露半句。自卑感与日俱增,心态已不正常。

(三)家庭和社会关系:杨某兄弟三人,他排行老二,杨某假释回来后,兄弟二人已有家室,儿女,造新居另行居住,兄弟二人新居造的较好。兄弟二人的收入也较好,这些不能不对杨某有所触动,既可能激励杨某,也可能使杨某造成心态不平衡。杨某的父亲,母亲属整地,已退休,每月各有几百元的退休金。杨某的父亲闲不住,每天早晨串户替人家洗脱排油烟机,挣的钱用于家中生活还可贴补杨某。杨某于今年3月初与一位安徽籍外来打工妹徐某领了结婚证书。现徐某无业,对杨某可能有负面影响。

(四)经济基础与事业发展:杨某假释回来后,很快报上了户口,又拿到了劳动手册,并被推荐到大卖场超市配售中心收货处工作,就目前而言,基本上解决了本人的生活,据分析,杨某经济上还有一些问题要帮助解决:一是新婚的妻子还没有工作;二是存在快速致富的思想和动机,与同出来的狱友盲目攀比,认为自己经济与其比差距很大;三是杨某无专业技能,且文化知识又低,缺乏竞争能力;四是杨某就业的超市大卖场配售中心准备搬迁异地,杨某面临着事业与重新就业的可能。

三、社区矫正计划

(一)认知与领悟:一个长期陷入失意,困苦的人,或者重复陷于困扰处境的人,需要进一步强化其认知与领悟,才能使其摆脱无法消遣的症结,自己看不到的矛盾,才能摸索到得以改善的方向。让杨某正确地认识到自己过去,反思自己犯罪的思想根源,解决错误的思想意思问题,面对现实,勇敢地接受人生的挫折和不幸,与过去错误的思想,行为彻底决裂。

(二)由针对性地对杨某提供个别化的服务 :杨某犯罪是还不满18周岁,属于未成年犯罪,文化低下,只是贫乏,且父母忙于生计,放松了对杨某的教育,以及他本人的内向型性格,鲁莽草率行事,这些因素对他的犯罪有着一定的催生作用。因此,需要对其恶习劣根进行综合治理,有针对的对杨某进行个别化,人性化,社会化的服务,做到因人施教。

(三)跟踪服务,动态管理:事物在不断的发展,情况在不断的变化。何况对象现实的情绪是处在一个不稳定,心态处于一个不正常的情况下,因此,及时,尽快,详细了解,掌握对象家庭,就业,工作,生活,居住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跟踪服务,动态管理,发现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时纠正偏差,修正方案,制定措施,因势利导。

(四)点面渗透:杨某固执,暴躁,孤僻的性格,决定他不善与人交谈,交往,也不会轻易接受别人的意见,简单的说教,对他来说,只能是隔靴搔痒,无济于事,但这种人自尊心很强,往往人敬他一尺,他敬人一丈,因此,从信任他,接纳她,尊重他的价值和尊严,运用探索,描述,宣泄的方法,让他主动对我们敞开心扉,一泻无余,以便我们对症下药。

(五)母亲介入,亲情感化,攻心为上:杨某从小就酷爱他的母亲,母亲在他的心中根深蒂固,特别是杨某在狱中服刑期间,杨某母亲每年数次不辞辛劳探监,省吃俭用给他物质上的帮助,精神上的支持,使杨某刻骨铭心,感激涕零,母亲在杨某心中的位置至高无上,无与伦比,邀请对象的母亲介入到对杨某的矫正工作中来,对杨某实施心里战术,亲情感化,定能收到成效。

矫正介入

(一)介入理念

杨某犯罪性质严重,但认为,杨某犯罪时还未成年,应属文化知识极其低下的“三失”青年,还缺乏学校和家庭教育的情况下实施犯罪的,当时他的思想还不成熟,人生观,世界观还未形成。现已在监狱服刑改造多年。现能够假释回来,说明杨某在狱中表现良好,现已不至于危害社会,他又具有同其他矫正对象不同的状况,以平等的观念对待杨某,接纳她,尊重他的性格,以个别化,人性化的观念对其开展矫正工作。相信经过一定时间,花上一定的功夫,齐抓共管,杨某是能够矫正好的。

(二)介入层面和过程

1.建立档案与签订合同,实施目标管理。

2.充分运用社会资源,借助社会力量。从杨某犯罪的性质,矫正的期限难度,收效等方面综合考虑,特为杨某聘请有效村治主任参加的四名社区矫正志愿者。从亲情易于突破这一点出发,也特聘请杨某的兄长为社区矫正志愿者。志愿者采取访谈,疏导,激励等方式对杨某开展了“及对一”,“几帮一”的帮教。事实表明志愿者成了社区矫正中一支有效的力量。

3.对杨某进行行之有效的日常管理,有的放矢。(1)制定全年的集中教育学习计划,进行目标控制。 每月对杨某等校正对象进行集中教育学习,以学习法律为主要内容。每次授课后组织对象们进行讨论,双方互动,当日消化,特别应重启发,引导杨某发言讨论。杨某学习较为投入,在学习日常行为奖罚的规定文件时,杨某提出将文件中的相关内容复印给他们,这一较好的提法,当即给予肯定,又如,有一次集中学习正逢杨某上班,几天后,杨某到社工办公室来主动要求给他补上一课。(2)每周组织杨某到镇敬老院进行公益劳动旨在培养和确立杨某为社会服务,为他人服务的观念。公益劳动基地的联络员,对杨某的劳动表现评价很高,杨某每周总能保质超时参加公益劳动,杨某对社工说:“通过 无偿的公益劳动,我多少能赎回以前所犯的罪孽,多少能回报一点社会,我人感觉充实了,轻松了。”(3)要求杨某每月按时交一份思想汇报,内容可以是多方面的,重点是反映自己的思想,工作,学习,生活,家庭等方面的情况。(4)每月至少杨某谈话2次,谈话前事先构思好谈话的目的,内容,方式,并提前两三天通知杨某,针对性强,有效性大使对杨某进行个别教育谈话的基本原则。每次朋友式,和风细雨般的语言,一张椅,一杯茶,春意浓浓,深深打动杨某残缺破碎的心,触动他麻木的神经。并有目的地让杨某表达情绪,进行宣泄,在思想和情绪的交流中,使杨某动之以情,晓之以理。

4.以亲情契机,请出阳某的兄长和母亲来对杨某进行教育和感化,杨某对母亲的亲爱亲情刻骨铭心,孝敬有加,杨某曾郑重其事的对未过门的妻子说:“今后你亏待我可以,但千万不可亏待我的娘。”请出杨某的母亲介入矫正协助社工做杨某的思想教育工作,受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

五.矫正评估与跟进

(一)矫正评估

通过一段时间的社区矫正工作,矫正收到的效果比较明显,杨某能够自愿接受社区矫正,自觉遵守矫正中的规章制度,主动服从日常行为的管理,具体表现在:

1.杨某的精神已振作起来,自卑的心理已基本消除,心态的调整取得了明显的效果。从谈对象到现在的已领取结婚证书,同该女子走过了相识,交往,恋爱到缔结良缘的几个阶段,这一过程的进展,不仅仅认为是该女子对杨某的一个认可,更重要的应该认为是杨某自己思想境界的一种升华,是他人生历程中的里程碑。一张结婚证书向人们展示的不仅仅是杨某婚姻成功,而是证明杨某重新做人的开始,是社区矫正工作结出的硕果。

2.杨某的性格也有所改变,以前遇事暴躁,语粗声高,态度恶劣的状况基本得到遏制。也能较好的控制住,把握住自己的感情,稳的住自己的心态,以达到了超我的境界,大有脱胎换骨,重新做人的意味。

3.自觉参加社区矫正的日常管理活动积极性较高,表现在集中学习时认真听讲,互动中联系思想实际及时消化,按时交自己的思想汇报,自觉参加公益劳动,表现出在劳动中积极主动。初步确立服务他人,服务社会的思想。

(二)矫正跟进

虽然对杨某的矫正工作有了一定的效果,但还有一些方面需要继续探讨,需要跟进。我们应清醒地认识到:社区矫正工作是一项十分严肃的执法工作,依法矫正正是我们虽对象进行日常行为管理的基本准则,研究,把握和遵循事物客观发展的规律,及时调整自己的工作思路和方法,提高矫正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使社区矫正建立在科学的基础之上。

1.进一步融合社会资源,充分运用社会的一切资源,形成社工与社区与职能部门共同作用的矫正体系,共同构筑一个资源网络。增强对象取得资源和运用资源的能力。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社区矫正志愿者队伍的建设,发挥社区矫正志愿者对杨某的帮教所用。

2.在集中学习的基础上,对杨某有针对性的适当增加分类教育学习,开一些小灶,充分体现个别化,个性化,有效性的原则,使杨某在浓重的政治氛围总受到熏陶,在感化中得到矫正的效果。

3.让杨某等人参加镇劳动保障所举办的技能培训,让他多学,多掌握一门或多门专业技能,增强他的社会生存能力和社会竞争能力。

4.引导杨某关心,关爱他人,多做好事,益事,善事,服务他人,服务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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