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识领悟疗法治愈 一例内因性抑郁症的案例

2014-08-15 15:51   广东社会工作网 投搞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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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个案辅导工作,案主改变了原先的一些错误认识,在增强其守法意识的同时,让其学会运用法律知识维护自己的权益。更好的促进其更好的融入社会,增强了案主的社会责任感。

一、基本资料:

A,男,46岁,曾为某公司项目经理,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执行,现在一朋友公司工作。

二、接案原因及途径

因为推行社区矫正试点工作,A于2008年初被司法所接收转为社区矫正对象。在社工报到后,司法所负责同志于3月7日向社工介绍了A的基本情况要求社工进行跟进以防出现问题。大致情况是A很遵守社区矫期间的规定,但现在夫妻两人均无固定工作,两个小孩正在读高中,且户籍不在本地但在此处固定居住(自购房屋),现在生活陷入困境,因为一民事案件负债上百万且该案不知道什么原因久拖未决,而且又是因为此案件的起因而被判的处刑罚,自责心强,对生活丧失信心。

三、个案背景资料

引发/重要事件

在一次工程项目的招投标中A通过行贿取得了该项目的承建权,工程竣工后受贿人因其他罪行事发A落网。A也因此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执行。缓刑考验期间,A非常自责,悔恨自己不懂相关法律法规,导致工程款至今无法落实且因此而成为阶下囚。

处理及有效性

坚持每天观看中央电视台的法律讲堂、道德观察栏目,并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增强守法意识,法制观念有所提高。但还对所判刑罚存在模糊认识,并不懂得运用法律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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