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典型”家庭暴力的解决—理性情绪疗法(3)

李侨明、娄靓 2014-08-08 09:52   深圳市社会工作者协会 投搞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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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任务介入模式首先强调的是发挥案主本身的能动性,其次是有限的目标,它所确立的目标应该是具体的、外在的、有限的,目标是案主的问题,而非案主的个人成长。

此案中案主的问题比较需要急迫的解决,且重点在于问题的解决而不是个人的成长。所以选择此种介入模式较为妥当。

同时,艾利斯的ABC理论认为人的很多不适当的行为和情绪皆来自个人不理性的理念,人在很多情况下是非理性的。它使人逃避现实,自怨自艾,不敢面对现实中的挑战。当人们长期坚持某些不合理信念时,他会导致不良的情绪体验。而当人们接受更加理性的信念时,其焦虑和不良情绪就会得到缓解。所以改变行为须从改变理念开始。

我们发现案主在处理前夫的问题时,一直用逃避的方式,不愿意直接面对现实,如自己在单位附近租房子不回家住等方式逃脱前夫对自己的纠缠等。同时,我们发现她在没离婚之前一直是家庭的“主导者”,过于强势,压制了丈夫和儿子的行为模式。她认为丈夫和孩子性格内向、老实,在外面容易吃亏,所以家中的大小事务几乎都是她一个人包揽。

因此,我们在与案主面谈时,是从“理性”的角度,以“家庭”为主线帮助其梳理出事件的脉络,共同诊断出问题的症结,寻求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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