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务探索】实务社会工作创新经验与探索(4)

2017-04-12 09:51   滨海时报 投搞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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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战略任务,并且要求“城乡社区治理中实行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

加强基层自治能力 推动社区治理创新

滨海综合发展研究院 周雪峰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坚持系统治理,加强党委领导,发挥政府主导作用,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基于国家要求,结合新区实际,可将滨海新区社会治理思路概括为“党委领导,政府服务,社会参与,基层自治”。

  新区社会治理简述

滨海新区自2006年上升为国家战略以来,经济快速发展,常住人口增长迅猛,外来人口大量涌入,文化多元,利益诉求多样,发展不平衡等社会矛盾日益突出。面对新的形势和挑战,新区自觉从“社会管理”向“社会治理”转变,以建设全国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区为契机,把创新社会治理摆在突出位置,不断改进治理方式。

新区成立伊始,便以提升街镇社区服务设施水平为载体,增加街镇社区的职能权限,将公共服务延伸到百姓家门口,实现“窗口前移”“窗口前置”,使居民办事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街道。原新港街(现已整合至塘沽街)率先实行了“一站式”服务模式,对与居民密切相关的劳动失业、低保特困、优抚和计划生育等6大类157项事务实现了任意一个窗口受理、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结,目前新区所有街镇社区全部实现“一站式”服务模式。

“两委一站一会”模式是新区社区治理工作经验的总结。“两委”指社区党委(总支、支部)和社区居民委员会,“一站”是社区工作站,“一会”是指“社区共建理事会”。一般情况下,社区规模在3000户左右将设立居民委员会,社区工作站作为居民委员会的专业服务机构,承担着政府布置的社区工作和社区党组织、居委会交办的任务等。“两委一站”的工作人员采取专兼职结合的方式,通过规定程序交叉任职、相互配合、各司其职;区共建理事会由社区党组织召集,其成员来自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以及社区社会组织、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驻社区单位等。

  面临的主要问题

房屋维修改造问题。一般而言,在我国,房屋建成5-10年后会逐渐出现老化以及其他问题,比如电梯频繁出现问题、小区物品出现损坏、房屋部分围栏等设施损坏。这些问题出现之后,小区物业不愿意主动维修,小区居民个人又难以维修,这造成了整个社区安全隐患的存在,进而导致了部分小区物业和居民的对立、部分小区居民的不满,也引发了小区内部的矛盾。

社区公共物品归属问题。当前对于小区内的公共物品,法理上是属于小区内所有居民的共有财产,应由小区内所有居民共同维护和保养。但在实际操作和应用过程中出现了很多问题和难题,比如社区的公共绿地、社区的公共活动用地等,导致了居民和物业之间的矛盾。而业主委员会作为业主大会的派出机构,对于居民的共有财产如何分配和界定,也是很多小区出现的问题。

物业、业委会、居委会权责问题。目前,对于居民社区的立法不够明确,很多事情责权不明,导致了很多事情在解决的过程中遇到了推诿扯皮的现象。还有一类问题体现在具体社区工作上,居委会很多时候并不能满足居民诉求,导致居民和居委会矛盾的激化。业委会也有这种特点,业委会作为居民自治的组织,拥有的权利和义务尽管有规范,但在实际操作中非常难以确定,很多时候业委会难以作为。

  探索社区治理新思路

如今街镇社区服务设施逐渐完善,作为社会治理最前沿的社区治理方式也发生着变化。面对新问题,滨海新区又开始探索进一步的社区治理的改革和创新。

发挥党组织的领导作用。社区治理一定要充分发挥党组织的作用,尤其是基层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推进基层党建区域化建设,实现对退休党员、流动党员的覆盖,加强社区党建工作,实现各种组织内的党建工作渗透,鼓励社区党员从事社区工作。

发挥政府的服务作用。探索向社会逐步转移由政府承担的部分社会责任的新路子,面向社会公布社区绿化养管、老旧小区困难家庭暖气设施改造、老旧小区楼道灯改造等政府欲购买的社区公共服务项目,经过对竞买单位的资格审查、项目谈判、综合评价、协商协议等程序后签约。通过公开竞标的形式逐步将具体的管理和服务职能转移给市场和社会组织,扩大社会参与面,提升公共服务专业化水平。

推动基层自治。在居委会的指导下,鼓励热心社区事物的人员加入业委会,成立业委会顾问团,吸收热心社区事务的非业主进入业委会。规范和建立业委会的各项规章制度,监督业委会的选举和运行,保障居民权益。对没有业委会的社区,居委会负责宣传、组织,帮助小区重新选出业委会。帮助业委会处理部分与政府沟通的事务,成为社区和政府沟通的桥梁,并联合司法机关搭建社区矛盾纠纷化解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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