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案背景
案主为肢体二级残疾人,一家四口,与前妻育有一女,前妻去世后再婚,并生育了小女儿。因前妻为多重残疾人,去世前曾患有多种疾病,受遗传因素影响,案主的大女儿自小体弱多病。由于手脚均有残疾,案主很难找到合适的工作,在大女儿出来工作之前,案主一家以低保救助为主要经济来源。后在熟人介绍下,大女儿在家附近找到了工作,不久后,案主和妻子也顺利就业,有了稳定的收入。随着家中收入状况的改善,案主一家也脱离了低保救助。
然而,正当案主一家四口以为盼来好日子的时候,大女儿因手脚乏力多次在工作单位摔倒,虽然曾到市区及镇街多家医院求医,却没有办法确诊病因。眼看着医药费已经花了一大笔,女儿的肢体乏力情况却越来越严重,身体越来越虚弱,案主不仅担心女儿身体情况,也忧虑家中的经济状况。再加上父亲住在养老院的开销,以案主两夫妻目前的收入状况将难以承担。案主感到孤独无援,一筹莫展,找到社工哭诉,希望社工给予支援。
二、案例分析
社工通过家访对案主所面临的问题、案主的能力、家庭支持网络及可利用资源等进行评估,梳理出案主主要面临的问题与需求。
1、案主的心理压力和情绪宣泄问题
看着亲生女儿受疾病折磨却无能为力,案主内心苦痛,却只能独自承担,而当所有事情都未能得到有效解决的时候,案主心中却又郁结苦闷,欠缺宣泄的渠道。
2、大女儿求医问诊的问题
虽然已在市内多家医院求医,但依然未能查明大女儿的具体病因,更未能对症治疗,耽搁下去可能引发更严重的后果。因而案主有了解医疗资讯获得精确医疗资源的需要。
3、经济负担和申请政策救助的问题
大女儿病情不明,治疗周期长,医疗费需要不断进行补给,家庭无力承担。而尽管兄弟姐妹也会给予一定程度的资助,但毕竟也都年事已高,且各有自己的家庭要照顾,资助有限。而案主夫妻二人文化程度不高,对社会政策资源知晓度不高,即使有意识想要申请救助,但不知从何着手。
4、大女儿住院期间的护理和小女儿独自在家的看护照顾问题
由于目前夫妻俩都有值夜班的安排,大女儿夜间在医院的护理问题需要协调,而小女儿才读小学二年级,放学后的看护也是一个大问题。这两个问题都亟待处理。
三、服务计划
1、理论依据
社会支持理论认为,一个人所拥有的社会支持网络越强大,就能够越好地应对各种来自环境的挑战。社会支持网络包括网络资源所能提供的社会支持功能的程度以及个人利用社会网络的能力。而个人所拥有的资源又可以分为个人资源和社会资源。本案例中案主在面对女儿患病这一突发事件上所表现出来的情绪和状态体现出其在一定程度上发挥了个人资源的功能,面对家中突发变故能够呈现出较好的应对能力。但是,案主并没有很好利用社会资源的功能,因此社会工作者应致力于引导案主利用各类社会资以获得援助,以满足受助者当前比较紧迫的需求;另一方面,在协助其申请救助的同时要着重培养案主提高利用个人资源和社会资源的意识和能力。
2、服务目标
(1)总目标
协助案主整合资源,积极为大女儿寻求治疗方案,向案主一家输入希望,提供支持,建立他们面对危机的信心。
(2)具体目标
①协助案主寻求合适的照顾资源,解决案主大女儿的求医以及护理问题;
②协助案主链接医疗、政策救助资源,缓解案主一家目前所遇到的求医难题和经济压力;
③为案主提供心理支持服务,为其提供倾诉与宣泄的渠道,缓解案主内心的压力感,激发起积极面对困境的信心。
四、服务过程
及时回应,关注需求
接到案主的电话求助后,社工当天即以家访的形式,来到案主家中了解情况。一进门,社工就发现案主的眼睛布满红血丝,异常红肿,于是关切地问候了案主的近况。社工这一问候,就像催泪弹一般,击碎了案主连日来在家庭成员面前的“坚强”姿态,泪水哗啦啦地流了下来。社工向案主递上了纸巾,在安慰案主的同时,也慢慢引导案主诉说了自己家中所遇到的事情。一番倾诉下来,案主的情绪逐渐平静。案主表示,自从家中突发变故,自己在家人面前总是要装出一副坚强稳重的姿态,是为了不让他们担心。而事实上,他自己现在也不知道该怎么办,也不知道哪里有资源可以申请,希望社工能够给案主出出主意。接着,社工也走访了案主所在社区,更加全面地了解案主的生活现状、家庭关系和社会支持网络关系。经过多方了解和资料收集,社工根据案主的实际情况和现状进行了归纳总结。
罗列问题,“对症下药”
社工再次上门与案主及其妻子进行面谈,进一步了解他们家存在的问题,帮助案主分析当前的处境以及可以采取的解决办法等,与案主绘制出生态系统图,列出了相关的资源以及可以提供帮助的渠道,并鼓励案主积极向现有的系统帮助。最后,经过案主的同意,共同完成了服务计划的制定,明确服务目标,并进行个案协议的签订,正式建立服务关系。
整合运用资源,构建社会支持网络
在这一阶段,社工结合自身、机构所掌握、熟知的资源,协助案主在有限的时间里,积极挽留患病家庭成员的生命。具体实施内容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1)搜集医疗资源,顺利求医确诊
为了让案主的女儿接受到及时的治疗,社工引导案主通过电话咨询及网上查询等方式,搜集了大量的就医资讯,并在多番讨论下,确定了求医路线。随后,社工多次协助案主陪同大女儿到江门市中心医院、广州市附属第一医院两所医院接受检查和治疗,最终在广州一医被确诊为“重肌无力症”,可是医生告知目前该病症暂无治愈措施,只能通过药物维持生命。
(2)整合本地社会救助资源以及体制内外的力量,缓解案主的经济压力
社工陪同案主到户口所在社区反映求助诉求,并根据社区的指引,协助案主填写了相关申请表。根据申请流程,到各个部门盖章,最终把申请表提交至当地街道社会事务办。街道社事办的负责人表示,案主的这次救助资金审批通过的可能性较高,届时如果申请通过的话,将会由社区、街道、区残联、区慈善会等多个部门共同拨出救助资金。在社工的协助下,申请提交一周后,案主也顺利获得了医疗救助资金。
(3)链接本地留守妇女以及案主的其他家庭成员,解决大女儿和小女儿的照顾和看护问题。
为了应对案主夫妻二人值夜班时,大女儿和小女儿的照顾问题,社工协助案主链接了本地的一名留守妇女,到医院照顾大女儿住院期间的身体护理问题;此外,针对小女儿的看护问题,社工也鼓励案主动员其母亲及大姐帮忙,在他们值夜班时,帮忙照顾年幼的小女儿。
情感支持,缓解内心之痛
在得知大女儿的确诊结果后,案主深受打击,社工定期上门家访和电访,陪伴案主聊天,在聊天过程中,社工运用同理心和支持的技巧,对案主的倾诉给予积极的回应,以此舒缓案主的情绪。有了社工定期的情感陪护,案主的情绪状态较为平稳。2020年春节后不久,案主的女儿不治去世,案主再次陷入悲伤中。社工在此期间密切关注着案主在办理女儿葬礼、追悼会等事宜的情绪状态,以及跟进案主在完成女儿遗愿的情况,如协助案主申请家属抚恤金领取等相关事宜。通过社工的协助、关心、支持,慢慢化解了案主在心理震惊期的困顿情绪。在这个期间,社工时刻关注案主的动态,发现案主经常在朋友圈表达一些对女儿的思念、歉疚、自责的一些话语,甚至幻想着与女儿团聚,社工都会在第一时间问候案主,表达关心、理解与支持,让案主感受社工对其关注、尊重和接纳。通过运用关注陪伴、正视死亡、体会哀伤、体验新生的服务技巧策略介入服务,案主的情绪得到了很好的安抚,逐渐从丧失女儿的痛苦中走出来,正视女儿已离世的现实,逐渐回归正常的生活、工作与人际交往的轨道中。
助人之举,传承生命意义
案主每每遇到熟悉的生活场景时,还是会想起女儿生前的种种回忆,内心怀念女儿的思绪又会充斥心头。每当这个时候,案主都会致电社工倾诉。后来,社工提出建议,鼓励案主尝试跟随社工一同到村居走访,探访困难户。在这次义工服务体验后,案主变得更加积极助人,经常会把自己遇到的困难户情况反映到社工,让社工上门评估情况,提供及时的介入。在案主的协助下,社工也能及时为有需要的对象提供服务。在一次服务中,案主也坦言,得益于社工的帮助,他才可以尽力挽留女儿生命的最后时光,顺利走出丧女之痛。现在他积极助人,是希望能让更多有同样困难的家庭在最孤独无援的时候得到社会的支持,重新点燃希望,这也是他寄托女儿思念之苦的排解渠道。
成果巩固,后续跟进
社工分别与案主及其妻子交谈,从夫妻俩自身反馈和社工的观察,了解案主近期的心理状况和行为表现。经过交谈,社工得知案主基本走出女儿离世的痛苦期,身心状况良好,具备结案的条件。因此社工耐心地说明了结案的原因以及结案后的工作关系,尽量避免其产生情感上的依赖,让其更加独立勇敢的去处理个人以及家庭中的事情。
五、案例评估
1、目标达成情况
在该个案的整个服务过程中,社工除了利用自身所掌握的资源外,也鼓励案主积极动员身边的资源来解决面临的困难,达成了个案初期制定的过程目标,多部门联合审批发放的疾病救助资金让案主的大女儿能够在生命的最后阶段得到积极的治疗,这样的治疗过程也是案主极力挽留女儿生命的心理安慰。当大女儿离世已成事实,社工也积极面向案主开展哀伤辅导,让其能够接受女儿离世的事实,继续积极面对接下来的生活。
2、案主的情况变化、问题解决程度
社工介入后,案主对大病救助情况的知晓度得以提高,女儿也在广州附属第一医院得以确诊,在其心理压力负荷过大时,社工也能给予支持,提供其情绪宣泄的渠道。在过程中,案主的大哥、姐姐等家庭成员也有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忙,家庭支持网络得以利用和强化。在资源链接方面,也成功协助其申请到政府的大病救助资金,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案主的医药费负担。
3、目前案主的意愿、情绪、期望等
案主面对女儿的离世,仍处于哀伤期,但经过社工的持续关注、支持与鼓励,给予信心,案主的情绪已逐渐平复下来,也从丧失女儿的痛苦中走出来,正视女儿已离世的现实,并重新投入工作。案主也表示现阶段希望能够全身心关注小女儿的成长,乐观开始新生活。
六、社工反思与总结
本次个案服务经历也让社工反思了自身的角色定位。社工在面对重大疾病救助个案中需要履行好支持者、信息反馈者、资源链接者和整合者的角色,对于这类哀伤辅导个案,社工需要具备过硬的专业知识,鼓励案主与逝者做告别仪式。而在介入案主本人的同时,还应关注逝者的其他家庭成员,关顾每一位家庭成员的感受。但在该个案中,社工的关注对象只集中在案主一人身上,而对于与逝者没有血缘关系的继母和同父异母的妹妹两个人,社工基本没有关注到他们的情绪状态,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对于家庭成员的离世不在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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