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有自杀倾向青少年的危机干预—危机调适模式(3)

2014-08-12 11:04   互联网 投搞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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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主由于发生了自身无法解决的困难而自杀,虽然及时发现得到医治,但身心仍处于“危机”状态。工作者应迅速了解问题症结,并预防案主再次产生过激行为。

六、工作计划

总目标:稳定案主的情绪,防止案主产生过激行为;改善案主母子的关系;改变案主宿命论的思维模式。

(一)去医院探望案主,舒缓案主的情绪,预防案主产生再次的过激行为。与案主建立专业关系。

(二)再次探望案主,鼓励案主重新积极面对生活。

(三)与案主母亲会谈,协助她反思以往与案主的沟通方式,建议她改变方式来改善母子关系。

(四)与案主会谈,协助案主改变宿命论的观点,积极面对人生。

(五)结案,处理分别情绪。

七、服务过程

第一节:探望案主,与案主分析经营失败的原因及提供创业指导。工作者走访案主表示慰问,以同感来体会案主的心情,使案主换个角度思考经营失败的原因。案主虽有业务经验,平时为人也较外向,能与外界沟通,但我们觉得他没有将这方面的能力运用到位,这与他的文化水平有关。通过沟通,社工与小郑建立了良好的专业关系。

第二节:关心案主病情。经过数天的医疗救护及高压氧仓的治疗,社工再次上门,关心案主病情变化。此次,案主的精神状态稍有好转,平时在家打打电脑,身心两方面都得以强化。社工与其谈天说地,使其心理状况得以转变并能够重新面对社会。

第三节:与案主母亲联系并进行访谈。由于案主母亲平时经常出差,无法联系到她,社工通过电话方式与其取得联系。按规定,我们先作自我介绍。案主母亲因在媒体工作,故了解我们组织,向我们倾诉她的想法,并表示会尽量多听听儿子的意见,然后与他分析。案主母亲的想法的转变正是改善其与儿子关系的开始。

第四节:与案主探讨人生观问题。宿命论在案主心中处于支配地位。社工找案主聊天并设法攻破其内心世界,在看到其思想转变后进行及时鼓励。

第五节:巩固已经取得的成果,处理分别情绪,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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