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有自杀倾向青少年的危机干预—危机调适模式

2014-08-12 11:04   互联网 投搞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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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主由于发生了自身无法解决的困难而自杀,虽然及时发现得到医治,但身心仍处于“危机”状态。工作者应迅速了解问题症结,并预防案主再次产生过激行为。

一、基本资料

郑某,男,80年5月生,XX社区青少年,计算机中专毕业。父母离异,与母亲一起居住。具计算机操作技能,曾经学习并通过若干门汉语言文学大专自学考试。

二、背景资料

父母离异,母亲改嫁,但又因与小郑的继父不和,现与小郑两人单住。母亲在媒体工作,平时工作繁忙经常出差。亲生父亲长住太原。小郑从中专毕业后在外打工,先后做过红马夹,曾去深圳打工二年,2002年回上海做酒店业务,并有酗酒经历。爱好“算命之术”。社工在与居委会联系后,得知郑某于1月8日晚企图开煤气自杀,母亲回来及时,经过抢救捡回了一条命。社工只了解到自杀前案主曾与母亲吵嘴,但具体情况不明。

三、主要问题

去年10月,案主经母亲介绍认识了某经济开发区的一位区长,与其合伙开一家保洁公司,证照齐全,而郑某也理所当然成了该公司的法人代表。但终因资金无法到位,便将自己的积蓄投入到公司中,但因经营不善,资金耗尽,回家后母亲在旁唠叨,于是外出酗洒,并去附近药房买了一瓶安眠药,趁母亲不在家时,打开了煤气开关……幸亏母亲回家及时,未酿成悲剧,但是案主情绪低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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