琴姐能自助了(2)

2014-06-06 10:36   社工中国网 投搞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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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见到琴姐(化名)是在小组活动室,当时我主持的小组见面会即将开始。小组共有12名工伤职工报名参加,其中女性4人。小组组员虽来自不同省份,他们却有着相似的遭遇:工伤。

次日下午,琴姐主动来到社工站,希望和我聊聊。通过了解得知,琴姐是重庆人,2007年因性格不合与丈夫协议离婚。为供给儿子读书,离异后她选择只身来到东莞进入一家制衣厂从事品检工作。在琴姐看来,每天上班10小时且极少有休息日的工作虽然十分辛苦,但一想到儿子便不会觉得累。她每天早起跑步锻炼身体,晚上睡觉前她喜欢听收音机,尤其是某档情感节目。这种状态一直持续到去年。去年12月6日,下班后在去购买生活用品后返回工厂的路上,她被一辆载人摩托车撞倒导致手腕严重变形。2014年3月,经社保部门认定工伤后她来到虎门工伤康复中心接受康复治疗。琴姐说,自从受伤后,心情非常糟糕。作为一个女人只身在外,除了要忍受手腕伤痛外,她也时刻担心着工资收入。治疗期间由于每日往返于医院和工厂间,工作缺勤也影响着收入。另外,她非常担心伤情会影响以后的生活。她一想到自身处境就不禁泪流满面。

我递过纸巾,待她情绪稳定后,我对她的处境及状态给予肯定,并感谢她愿意讲给我听。经过沟通后发现琴姐存在以下需要:一、法律知识空白,希望对相关法律规定有所了解。二、自我认知偏颇,缺乏自信和认可。三、沟通能力欠缺。根据需要,我设计了以下介入策略:

1.加强社会支持系统内的沟通,减轻案主的担忧与顾虑。由于琴姐只身在外打工,在受伤期间更加需要亲人安慰与鼓励。另外,琴姐打工是为了供给儿子,了解儿子对自己遭遇的看法也至关重要。

2.为了向其普及相关知识,我找来社保部门印制的条例送给她。她对于这份“礼物”非常惊喜,一直向我道谢。建立关系后,她开始向我倾诉遭遇工伤事故的经历。她告诉我上次咨询的事情其实主人公就是她本人。事故发生后,她一直自费接受治疗。期间她听医生说后才知道工伤职工能够接受康复治疗。由于对法律知识完全不懂,她甚至一直认为能够认定工伤是公司方面对其“格外照顾”,因此也一直不敢向别人问起。生怕因为“多嘴”而被工厂取消其业已认定为工伤“待遇”。

3. 鼓励其参与社工开展的其他服务。一方面,参加活动能够增加与其他康复职工互动的机会,减少她独处时重复思虑个人遭遇的痛楚。另一方面,在小组、活动中她又能够感受其他康复职工的精神面貌,从而反思个人状态。再者,我在考虑琴姐个人意愿的基础上邀请她担当活动主持人,极大地激发了其内心原有的价值感和效能感,使其能够积极面对个人遭遇。最后,培养其沟通意识,学习沟通技巧。通过参与活动,能够使其感受不同沟通方式会导致不同结果,从而增强其沟通意识并激发其学习沟通技巧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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